很多初學會計的朋友經常問,資産=負債 所有者權益,如何理解呢?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嘛。
舉個例子,你買了一套房子價格100萬,多年辛苦搬磚攢了40萬的首付,再向銀行借款60萬。這不就是資産=負債 所有者權益?
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資産、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三個會計要素。
(一)資産的定義及确認條件1.資産的定義
資産,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特征:
(1)資産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
企業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産,雖然所有權不屬于企業,但是由于在租賃期裡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産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産有關的風險。
因此承租企業應将融資租入資産作為一項固定資産計價入賬
(2)資産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如果資産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該終止确認,将其賬面價值轉入當期損益。
(3)資産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資産必須是現實的,而不能是預期的。
2.資産的确認條件
将一項資源确認為資産,需要符合資産的定義,還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很可能是指幾率在50%~95%(含95%)之間。依據謹慎性原則,隻有在很可能的時候才能确認資産。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資源的成本或是價值可以計算或評估,而不是無法計算。可計量性是所有會計要素确認的前提,隻有當有關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時,資産才能予以确認。
1.負債的定義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緻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特征:
(1)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意思是現在的時點就負擔的償債義務,更通俗的說就是現在開始就欠人家的錢了。
(2)負債預期會導緻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換句話說,隻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形成負債,企業将在未來發生的承諾、簽訂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負債。
2.負債的确認條件
将一項現時義務确認為負債,需要符合負債的定義,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1.所有者權益的定義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産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其他綜合收益、留存收益等。
通常由股本(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含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其他綜合收益、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構成。
比如開篇談到的例子,100萬的房産價值減掉借銀行的60萬負債後剩餘的40萬就是你的剩餘權益。
2.所有者權益的确認條件
所有者權益體現的是所有者在企業中的剩餘權益,因此,所有者權益的确認和計量主要依賴于資産和負債的确認和計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