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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0 19:43:07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人們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野生動物身上如何保護好野生動物和生物多樣性,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成為了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場“大考”,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1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人們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野生動物身上。如何保護好野生動物和生物多樣性,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成為了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場“大考”。

圍繞“國家大事”“民衆關切”,3月20日,以“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為主題的雙周協商座談會即将召開,全國政協委員将針對主題開展讨論、建言獻策。同時,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已向全國各級政協委員發出倡議,呼籲響應國家号召,自己帶頭并引導各界群衆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事實上,為準備此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從2月17日起,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辦公室的組織和号召下,全國政協已在委員移動履職平台上開通網絡議政群組,引導委員們積極參與讨論。連日來,委員們通過移動履職平台不斷交流“發聲”。據統計,截至3月17日,已有262位委員、473人次參與其中,建言内容達8.7萬字。

委員們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的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相關決定切中時弊,是巨大的進步;但要充分認識這場變革的艱巨性、反複性、長期性,後面還需要大量工作。要從立法、執法、宣傳教育等方面進一步深化、細化,提高法律、政策的科學性、實操性,切實推動法律的落實、落地……

梳理全國政協委員們在移動履職平台的發言,編者從中選取了一些精彩建言——

究竟哪個能吃?

立法:細化明确禁食物種标準和種類

孫毅彪委員: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引發全社會沉痛思考。保護野生動物,嚴禁非法捕獵、生産、買賣、食用野生動物刻不容緩。首先,在理念上要充分認識這不再是單純的生态資源保護問題,而是涉及全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問題。其次,要針對立法中的“短闆”,加強立法和相關規定修改,重點解決名錄目錄不全、司法解釋不清、執法依據不足等問題,盡快出台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目錄,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供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大執法精準力度,野生動物交易亂象的背後往往伴随着執法和監管上的漏洞,因此應突出解決管理中的“斷鍊”,跨部門執法必須統一協調,嚴格實施許可食用動物與農貿海鮮等市場的飛行檢查制度,既要對野生動物的捕獵販賣、人工繁育、生産經營等供給端加強日常監管,也應對各類消費端如“野味品鮮”等進行執法監督,全鍊條管控不能留死角,對違法行為除加大行政處罰外,情節嚴重者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懲。

李曉峰委員:切實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關鍵的一點在于盡快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轉變其對野生動物“重利用、輕保護”的不平衡關系。目前,該法在利用事項上主要涉及3類行為:野外捕獵、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無論是否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包括地方),在滿足規定條件下,均可被捕獵、馴養或經營,而對不在該法所列名單上的動物,則沒有任何的禁止和限制。修訂該法,應突出“保護”這一大前提,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越細越具體,規範和引導人們行為的有效性則越強。

舒曉琴委員: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側重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在養殖食用、生物安全、公共衛生、疫病防控等方面存在漏洞。需要繼續對有關法律進行相應調整完善,并細化明确禁食物種的具體标準和種類。為此建議全面梳理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統籌開展立法修法工作。科學界定、公布可食“白名單”以及禁食“黑名單”。完善藥用、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配套管理制度。同時針對一些地方将野生動物養殖作為經濟産業、扶貧項目發展起來,政策變動将給從業人員帶來較大經濟損失的現狀,建議科學引導産業轉型。探索合法經營主體有序退出機制,給予從業人員适當經濟補償,支持引導再就業。

何蓉委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要加強立法,加強相關生物科學、公共衛生、疾病預防等領域的宣傳,形成全體人民的共識,恪守人與自然、人與動物之間應有的界限,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環境。為此,需要廣泛了解野生動物保護等基本面的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

建議從野生動物相關産業鍊的供應與需求雙方進行定點調查,例如,切入野生動物交易市場,全面了解捕殺、飼養、售賣、食用等環節的經營規模、參與各方及其利益,重點了解非法捕殺、走私、食用野生動物的情況,也要關注以飼養方式流向市場的動物,還要關注合法利用生物資源的企業、科研機構等,是否合法合規地處理了殘留物。在調查和了解基本情況和主要問題的前提之下,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規範。

李大進委員:凡涉及立法修法事項都應本着穩定性、長久性、科學性、實操性等必須的要素穩步進行,切忌在立法修法中情緒化和應急性,更要避免運動式立法修法的思維和導向。要在增加實操上給予高度的重視,讓一切法律的立改廢都能服務和推進社會進步,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利,讓依法治國在立法修法中得以充分的體現和踐行。

看誰還敢賣?

執法:加強市場監督和失職追責力度

蔡曉紅委員:野生動物保護法幾經修訂已實施多年,仍然未能禁止野生動物的捕獵、交易和食用。我們應該痛定思痛,除了修訂法規,更重要的是要反省為什麼長時間以來有法不依。建議要采取嚴厲措施,嚴查野生動物的非法捕獵、交易和食用,并将其納入各級政府執法部門的職責,由各級監察部門監察督促,依法對違法者和所在監管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李佳鳴委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立法,我們要先考慮清楚立法的緣由是保護野生動物,還是避免濫食野生動物所帶來的各種疾病,還是兩個緣由都有。原由不同,法律細節的側重點也應該有區别。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其實并不少,更大的問題在于執行力量不足,沒有嚴格按法律法規來把控。目前更重要的是如何監管各級政府部門按照現有法規,嚴格執行動物保護及衛生管理。

楊建平委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應重點盯住人工養殖環節。目前許多偷獵、交易、食用野生動物,都是打着“人工養殖”這個遮蓋布,逃避司法打擊。在“人工養殖”這個灰色地帶存在一個“捕獵—運輸—販賣—消費”的黑色利益鍊,已經到了必須整治的時候了。要從現在開始,嚴格控制野生動物“人工養殖”的審批監管;同時列出禁止“人工養殖”的清單,要準确、能執行,否則就會形同虛設。

同時,要進一步列出重點疫源動物名錄,研究建立疫源動物病毒數據庫以及相應的抗體、疫苗數據庫,模拟推斷病毒傳播途徑,科學設計防治預案。

孟慶才委員: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設定的法律責任相對較輕,而從事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活動利潤相對較高,違法者違法機會成本相對較低,因此違法者會铤而走險,導緻違法行為屢禁不絕。建議着力加強法律約束,築牢保護野生動物防線。同時,要積極發揮野生動物保護組織、社會團體和廣大志願者的作用,建立有獎舉報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公衆自覺抵制、主動舉報濫食野生動物行為,避免犯罪團夥與地方勾結,杜絕源頭失控。

李長進委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建議:一、帶頭響應決定精神,由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向全國政協委員提出倡議書,從委員自己做起,堅決擁護決定,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之陋習。二、由各省市政協有關專門機構聯合政府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活動。三、出台野生動物食用實施名錄管理制度,出台全國統一的負面清單及經濟處罰标準,防止全國五花八門、政出多頭。四、組織開展對非法經營、濫食野生動物情況比較嚴重的省區的調研,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五、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信息納入信用“黑名單”,鼓勵支持對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形成全面監督及強有力的震懾。

譚瑞松委員:在濫食野生動物習俗長期難以糾正的情況下,建議進一步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1.大幅度提升養殖業的運行保障能力,将合規檢疫能力有效覆蓋養殖、運輸、交易的養殖業全體系、全過程;2.在此基礎上,明确“無合規檢疫能力就不可養殖”的基本原則,以“正面清單”的方式明确“負面清單”,從而更加有力地明确“野生動物”範圍。現對于“不可養殖”的“野生動物”,應當不加區别地列入禁止交易體系,簡化複雜的“受保護野生動物”定義,避免法律空隙,降低執法難度。3.正确表達正規種植業、養殖業的“綠色”内涵和實質,使公衆正确認識“綠色”、高度信任正規種植業、養殖業。通過堅實、透明的管理,消除瘦肉精、防腐劑、轉基因等話題長期非理性、無證據炒作的負面影響,使公衆充分認知正規農牧畜漁産品和産業,也能夠全面認知食用“野生”動物的危害。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宣傳教育:全民參與從觀念改起

李偉委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決定意義重大。但要想持之以恒、紮實有效實施,這也是一場十分艱難的變革。其艱難至少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制定法規,理清濫食邊界難;2.明确執法監管責任,實際操作難;3.地域廣闊族群繁雜,飲食習俗規範難;4.捕捉、運輸、銷售利益群體衆多,環環嚴格禁止難;5.年久人衆沿以成習,形成自覺意識難。因此,建議:1.一定要充分認識這場變革的艱巨性、反複性、長期性,決不可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應。2.務必樹立全民動員、全民參與、全民責任的理念,發揮我國體制優勢,科學制定全方位參與的宣傳動員實施方案,講法規、講科學、講健康、講責任;從小學生抓起。3.遵從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理清“濫食野生動物”邊界及明晰目錄,科學處理好人類自然資源可利用與維護生命健康及生态平衡的關系。4.切實落實法規條款闡釋清晰明了、執法監管部門責權明确、捕捉運輸交易餐飲各個節點無一缺漏。5.依法懲處,嚴而不漏;以規追責,有理有據;恩威并重,有獎有罰。

姜大明委員:我舉雙手擁護“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号召,期盼通過教育、管理、法治等綜合性的斷然措施,将這個問題切實解決好。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能夠從源頭上阻斷病毒傳染途徑,保障人民健康;能夠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生态文明;能夠消除輿論诟病,重塑國人形象。要讓“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理念深入人心;要使有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要依法嚴格管理,提高治理能力。最重要的是每個人從自身做起,形成一種文明健康社會風尚。這應該成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一個重要成果。

星占雄委員:對于國人而言,食用野生動物自古有之,其主要目的:一是為了果腹生存,二是為了治病健身,三是為了炫耀權勢和對自然的征服。當今社會,人類已經無需因饑餓、治病而去食用野生動物。但捕殺、販賣、食用野生動物仍然屢禁不止,根本原因還在于部分價值觀扭曲的人,将食用野生動物作為淩駕于法律之上、非富即貴身份的一種象征,在滿足口腹之欲的同時用于四處炫耀。

因此,要想徹底根除陋習,就必須在加大立法、執法力度的同時,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微信、快手、抖音等各類媒體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攻勢,讓人們厭惡、鄙視、看不起那些吃野味之人,讓社會大衆将食野味者認作為卑鄙、粗俗、無恥之徒。讓“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成為社會的共識。

張茂華委員:“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為什麼有些人喜歡吃野生動物,究其原因,可歸為兩類。一是認為野生動物來自天然,對身體健康有好處;二是愛面子,認為現在很多人吃不到野生動物,我能吃到就是一種莫大的榮耀。

針對這些落後甚至是錯誤觀念,首先應該大力普及科學常識——野生動物肉質并不比普通肉類更營養或美味。尤其現在物質條件已經很優越,無須依靠野味充饑。科學安排日常膳食,完全可以滿足人體營養需求。

其次,要通過權威渠道告知公衆,濫食野生動物存在的巨大風險,野生動物往往攜帶大量寄生蟲和不明病毒,濫食“野味”會對食用者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丁小崗委員:“野生”在普通人的認識裡,往往和“天然、自然、非人工、無害、安全”相聯系。食用野生動物,除了出于顯擺、獵奇等原因,很多是出于對食物不安全的反感和規避。革除濫食,重在一個“濫”字。在禁止濫食的同時,下大力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做好此項工作的題中應有之義,建議給予必要的重視。

龔勝生委員: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隻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方面,而關鍵的另一個方面,是要解決人對待野生動物的态度、認知,建立人與自然和諧、人與動物平等的生态倫理,變“禁止我吃”為“我絕不吃”。革除“陋習”必須與養成“新習”同步進行。

為此建議:一、在全社會倡導人與動物平等的生态倫理。二、加強中小學生生命意識和生态倫理教育。目前,小學高年級和中學階段已有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教育,但缺乏生命價值、動物權利、生态道德等方面的意識教育。三、把膳食倫理納入道德建設範疇。熊掌、魚翅、猴腦,以野生動物髒器作為食材、藥材有其曆史的淵源,但在生态文明的今天,顯然已成為與生命倫理、綠色發展的理念格格不入的“陋習”。要把保護野生動物、不食用非傳統食材野生動物做為個人道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評價的一項重要标準。

達紮·尕讓托布旦拉西降措委員:如何對待野生動物,其本身是生态問題,是人對物的态度和行為。但人類生活的地理空間和視野不同,對待野生動物的态度也不同。例如,我國南北的差異,對待食物的認識不一;又例如,中西方因文化的差異,對待食物的認識也不同;再加上由于人類中心主義,人類自視無所不能,能夠征服自然的觀點并不鮮見。

因此,要深入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借鑒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衆生平等”的觀念,理性認識人的生存和發展必須與自然同存,抑制人的欲望。

這不是強調禁欲主義,而是選擇科學的方式抵制錯誤的做法,建立起人與自然相互尊重的理念。在這樣的理念下,對待野生動物的保護和不濫食不是簡單的、自私的以我為中心——“我怕而不吃”,而應當是認識到地球上的所有生靈都是與人類共存的、平等的,我們是因為對這些生命的尊重才不去濫食,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即我們要構建一個生态倫理的中國诠釋。

不能一禁了之

配套措施:重細節政策不能“一刀切”

魯曉明委員:确定性是法律規範之前提。在野生動物概念模糊的情況下,若作為法律概念将極大地損害法律的确定性。因此,食用野生動物問題确有規範必要,但不是當前最急迫的任務。當前最急迫的任務應是制定疫源性動物清單,嚴厲禁止食用,并采取措施确保得到遵守。

很多瀕危動物,像松江鲈魚、烏龜、新疆大頭魚等,野生數量已經極為稀少。其數量的保持和增長幾乎全靠人工繁育。對其禁食打擊的是人工繁育産業,最終危及的是這些物種的安全。同時,養殖業曆來是我國的傳統産業,也是許多地方農民賴以脫貧緻富的重要手段。在安全性有保障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對于基層從業者的痛感有所感受,在以後的配套法律修改中,盡量做到在有科學依據的情況下,分類施策。

張明委員:贊同對野生動物交易和食用進行嚴格管理。但宜定位于嚴格管理,而非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利用在國際上是一個産業,“管”與“禁”關系到這一産業的存亡和特定群體的生計。多年實踐證明,“一禁了之”往往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效果不佳。我們應該改變動辄關閉大門,而大門内卻是一馬平川、信馬由缰的做法,學會“把大門打開,進了門卻‘三步一崗、五步一哨’,施以嚴格監管”的方法,如借鑒現行養豬、家禽業的檢驗檢疫制度加強對野生動物交易的管理。

昝寶石委員:禁止野生動物食用,同時也要因地制宜的解決好替代産業,解決養殖業人群、企業的生存發展問題。對于已經存在的、有一定規模的依靠養殖食用動物産業脫貧的區域,尤其要考慮好替代産業與轉換幫扶,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王學坤委員:在一定情況下,有些野生動物是可以吃的,關鍵在于不能“濫食”。為防止濫食,必須建立黑白名錄,規定什麼野生動物能吃,什麼野生動物不能吃。例如,因為禁止捕食野豬,一些山區野豬成災,嚴重危害了當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農作物安全,就應該考慮有節制地進行捕殺。自然界本身就是一個天然的食物鍊,有的野生動物不加以控制,會泛濫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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