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務員的基礎條件是什麼?最新修訂的《公務員》,今年6月1日起就要正式實施了這一次修訂過的《公務員法》,不管是對于有志于報考公務員的考生,還是對于已經是公務員的人,都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報考公務員的基礎條件是什麼?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最新修訂的《公務員》,今年6月1日起就要正式實施了。這一次修訂過的《公務員法》,不管是對于有志于報考公務員的考生,還是對于已經是公務員的人,都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尤其是那些有志于報考公務員這個“鐵飯碗”的考生,需要關注的是,根據新《公務員法》,報考公務員需要符合這8個條件。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公務員的條件,體現在新《公務員》第13條和第25條公務員法的條件,在最新的《公務員法》中,其實是分為2個條款體現的。
其中,主要體現在第13條中,規定了公務員需要具備的7個條件,包括:必須是中國國籍、必須年滿18周歲、必須擁護憲法擁護黨擁護社會主義、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要合格、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要符合、還要具備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中,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心理素質等條件要求,都是此次《公務員法》修訂之後才新寫入的。
在第25條中,規定了公務員還需要具備的1個條件,那就是必須具備拟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這種資格條件,實際上就包括了學曆、政治面貌、基層工作經曆、資格證等方面的要求。
甚至,在第25條第二款,還專門規定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需要過法考。這同樣是對公務員的資格要求。
第13條和第25條關于公務員的條件,哪一條更重要實際上,雖然說,第13條和第25條,都是對公務員的條件要求。但是,一般而言,大多數考生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都符合第13條的要求。
但是,第25條規定,對于公務員而言顯得更具體,對于考生而言,重要性相對更高。比如,很多報考職位都要求考生是黨員才能報名,這就是對報考者的資質要求,不符合這個資質,就沒有報名資格。
當然,第13條中,首次提出公務員的心理素質問題,也值得引起考生的重視。
不符合公務員條件應該怎麼辦?明白了公務員的條件要求,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不符合公務員法的條件要求怎麼辦?一般而言,比如年齡問題,是個硬指标,未滿18歲,隻有等。
對于學曆、資格證等條件,隻能自己盡量去達到,如果不能達到,就隻能去報考那些資格條件要求不太高的職位。
最後,展鴻君住所有考生都能考上自己心儀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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