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區的張女士租房租出了一肚子的火。因為聽說有房屋中介爆雷跑路的事兒,張女士特别注意,沒想到,小心了再小心,最終還是着了道。
張女士:體會到絕望,大晚上突然發現(停水停電),而且那時候十月底,正好是天氣變涼了,我一個人在樓下打了一個多小時電話,求房東把水電恢複。當天晚上我一晚上都沒睡。
張女士從外地來到青島工作。今年9月份,通過愛居客的手機APP,相中了西海岸新區融創公館A區的一套公寓,租房的時候還特意留了一個心眼。
張女士:其實知道今年好多人被中介騙了,就是中介平台卷錢跑路了,然後我就搜的個人(房源),沒想到就發生這種事。就在平台上聯系他,他說他是房東。第二天我就來看房子,當場看完我就覺得挺好的,當時他跟我說,房産證上是個女士,他說那是他老婆的。然後當時就談到一千塊錢一個月,租金是年付,就說先住進來,然後給了他8個月的房租。
通過軟件,張女士和發布房源信息的自稱是房東的崔先生聯系,9月20号看過房子以後,張女士當天就簽訂了租房合同,并交了8個月的房租和物業費一共9300元。合同租期一年,張女士說,剩下4個月的房租,自己覺得需要再謹慎一些,就想再确認一下,房東究竟是不是這位崔先生。
張女士:第二天一早,我就打電話給物業。讓物業幫我跟房主确認一下,他有沒有收到這筆錢。要是确認好了,就沒有什麼問題對吧,後來物業就打電話給房東,他說确認好了,房東知道這個事,他說房東收到錢了。
通過物業的回複,張女士覺得這下沒問題了。于是放心的把剩下的四個月的房租也交給了崔先生。總共交了15000元。沒想到住了一個月左右,在10月底的一天,熟悉的套路上演了。
張女士:下班以後發現停水停電了,我就打電話給物業,物業讓我聯系原房東,他給了我真正房東的電話,然後我打電話給房東,房東說他沒有收到租金,房東說他現在要停水停電,要不然我就搬走,後來這個事情就露餡了,就知道被騙了。
這樣的結果,讓張女士是目瞪口呆。自己通過物業确定過了房東信息,怎麼會出現另一個房東呢?這是咋回事啊?行動員電話聯系了真正的房東詹女士。
原來,張女士想通過物業,聯系房東有沒有收到租金,而物業卻問房東收沒收到物業費,這才鬧了烏龍。張女士覺得,自己被假房東崔先生騙了。
10月29号,張女士到靈山衛邊防派出所報了案。
張女士:當場警察就幫我看了他的出行記錄,就說他跑去惠州了,到現在快将近兩個月了,我聯系派出所,那邊就說一直找不到他人,說他最近沒有出行記錄,找不到他人,這個案子也不能确定立不立案,一定要他本人到案,才能确定這個案子該怎麼辦。
10月29日報案以後,因為遲遲沒有進展,無奈之下,張女士自己也聯系了崔先生,希望對方能把錢還給自己。
張女士:他說等我忙完吧,9号能回來,我就催他,9号一直到10号,一直到11号我發信息都不會,12号就把我拉黑了。
現場:您好,您撥叫的用戶正忙,請您稍後再撥。
微信和電話都被拉黑,張女士已經無法和那位崔先生溝通,張女士說,自己現在的訴求就是希望公安機關能夠立案,追回自己的房租。
張女士:一個月前是這麼個情況,一個月後還是這麼個處理結果,就說案件還在受理中,要找到這個人,要他歸案才行。我希望派出所給予立案,因為詐騙罪我看了一下,就是隐瞞事實真相,非法侵占他人财産,那姓崔的就是隐瞞事實,他不是房東假扮房東,然後把房子租給我,騙取我15000元跑了,非法侵占我15000元,那不是詐騙罪嗎。
随後,行動員聯系了黃島公安分局靈山衛邊防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立案偵查,現在正在調查中。
來源:愛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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