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不到兩個月的超超,裹着厚厚的襁褓,滴溜着大大的黑眼珠子,似乎想要盡力看清這個陌生的世界。
他還不曉得,長大也未必明白,在他剛剛開啟的人生中,已經經曆了三次"買賣":被親生父母當做商品一樣賣出,買賣失敗,繼續尋找買家 ……
2020 年 10 月 30 日,當第三位"新媽媽"帶着他乘坐火車回家時,幸而被乘務員識破了這買來的"親子關系"。随着安徽合肥鐵路警方的介入調查,他的親生父母、"新媽媽"因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超超終于結束了原本不應他承擔的"買賣人生"。
(圖片來源于網絡)
措辭漏洞百出引起乘務員懷疑
"哇哇哇 …… " 10 月 30 日傍晚,從昆明發往濟南的 K492 次列車 5 号車廂裡,不時傳來嬰兒的哭鬧聲。
乘務員何薇總覺得哪裡不對勁,這個孩子老是哭鬧,而抱着他的中年婦女一點辦法都沒有。
何薇起了疑心,從旁走過伺機觀察,發現這名婦女不像在哺乳期,而且是獨自一人帶着嬰兒乘車。
會不會是"人販子"?
警覺的何薇找到列車乘警,說出了自己的懷疑。乘警遂來到車廂,向這名婦女詢問孩子的情況。
"孩子多大了?"
"一個多月了。"
"你是孩子什麼人?"
"孩子的媽媽。"
該女子名叫徐某某,系安徽省霍山縣人。剛開始,徐某某堅稱孩子是自己生的,但躲閃的眼神出賣了她的不安。乘警決定将其帶到餐車上,開展進一步調查詢問。
"孩子的出生證明有嗎?""這麼小的孩子你帶他出來做什麼?"面對乘警步步緊逼的追問,徐某某改了口,又說孩子是自己抱養的。
"抱養手續請出示一下。"
"還沒來得及辦。"
……
雖然徐某某極力狡辯,但措辭漏洞百出。種種迹象表明,這很可能是一起涉嫌拐賣兒童案件。
此時,列車運行至九江至安慶西區間。按照鐵路公安列車警情就近報告制度,這起警情通報至合肥鐵路公安處合肥站派出所。
當日 18 時 20 分,合肥所接報後立馬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半小時不到,徐某某被帶到合肥站派出所裡。
"誰把孩子給我,我就把房子給他"
負責該案偵辦的合肥鐵路公安處合肥站派出所治安刑警大隊大隊長吳勇見到徐某某時,沒有從她的臉上看出太多的情緒。
"當時她不斷地強調自己沒有生育能力,隻是想要領養一個孩子。"吳勇說。
由于徐某某一直不松口,警方便從她與孩子親生父母的手機聊天記錄入手調查,很快發現其中涉及雙方對孩子"身價"的商議以及金錢交易的過程。
"這隻是給孩子父母的‘營養費’,我沒有買小孩。"
"‘營養費’要十多萬,正常的有這麼高嗎?"
在證據面前,徐某某難以自圓其說,很快心理防線被攻破,道出了實情。
原來,今年 43 歲的徐某某與現任丈夫是第三段婚姻。在第一段婚姻期間,徐某某曾懷過孩子,但因為當時夫妻關系不和,年輕的她草率地打掉了孩子,此後再未懷孕。為了維護家庭關系,也為了以後老有所依,徐某某便萌生了"買孩子"的想法。
"我有一套房子,誰把孩子給我,我就把房子給他。"徐某某通過丈夫的微信群發布了信息,"求子"心情迫切。
巧的是,有一位四川宜賓的"群成員"剛得知,家裡親戚生了第三胎是個男孩,想要"抱養"給别人,于是從中牽了線。
而這名親戚正是超超的親生父母,四川江安縣人劉某、張某某。
徐某某告知超超的父親劉某,自己的商品房價值約 16 萬元,可以作為領養孩子的誠意。但超超的父親劉某一開始沒有同意,而是向徐某某發出邀請,讓他來老家看看。出于各種因素考量,徐某某則想讓劉某夫妻來自己的家鄉,并承諾所有支出全部由她來報銷。
"你要真想要孩子,你來宜賓,我們面談。"劉某抓住了徐某某的急切心态,徐某某便"加碼"提出,自己有房子,還有一輛上海牌照的轎車,劉某可以任意選。劉某與妻子商議後,表示隻要現金,其他不好處理。
至于數額方面,給個"吉利數" 15.8 萬元。
于是,徐某某與丈夫商量了下,辦理了房屋抵押貸款。10 月 27 日,徐某某獨自一人乘車前往宜賓,在賓館内與劉某見了面,查閱了劉某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後,自己才放下心來。
但此時事情又變卦。
劉某提出,因為之前賣孩子失敗,産生數萬元的費用,要徐某某承擔一部分,在之前的數額上增加兩萬塊錢。徐某某沒有這麼多現金,但又不想再生變故,于是另行支付了 5000 元現金,加上金項鍊、金手镯各一個,這才成交,接到孩子并帶回。
辦案民警調查了徐某某的就醫記錄、銀行流水等情況,發現與其供述基本一緻。
三次輾轉交易,一心"賣子求财"
11 月 3 日,合肥站派出所依法傳喚超超的親生父母劉某、張某某。兩人很快交代了買賣孩子的過程。
吳勇告訴記者,兩人年齡都才 30 出頭,長年在汕頭繡花廠打工。除了超超外,已育有兩個兒子,分别 7 歲、2 歲,由男方父母撫養。由于今年年初張某某意外懷孕不能上班,劉某受疫情防控影響工作沒有着落,每月還需要供養車貸,這讓劉某覺得生活負擔巨大。已經有了兩個兒子的劉某便打起了老婆肚子裡孩子的主意,想通過賣掉孩子來減輕經濟壓力。
而這一賣,就是三次。
據劉某交代,第一次聯系的是廣州汕頭的夫妻倆,當時談的價格是 88888 元,外加每個月 2000 元的營養費,直至孩子出生為止。後來因為這對夫妻倆反悔了,交易隻得作罷。
第二次是通過朋友聯系到江西上饒的買家吳某。已經育有三個女孩的吳某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一心想要個兒子。
在确定張某某懷的是男孩後,吳某答應領養成功後支付十萬元作為報酬,并親自為劉某聯系了醫院供其生産。然而百密終有一疏,吳某在醫院填寫信息時,将自己的名字留在了産婦姓名一欄上。
之後,醫院發現吳某并非産婦本人,拒絕提供出生證。沒有出生證,孩子入不了戶口,吳某便放棄了交易。
接連兩次的交易失敗并沒有警醒劉某。
一心想要"賣子求财"的他,很快與徐某某接上頭,這才有了第三次交易。此時的徐某某在婚姻中極度沒有安全感,急切希望靠一個孩子來維持婚姻,而沒有固定工作的她又不符合福利院的領養條件,所以與劉某一拍即合,兩人将出生僅四十多天的孩子輾轉交易。
"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沒有想到後果這麼嚴重。"吳勇印象深刻的是,案發後,劉某夫妻倆連夜前往徐某某的家裡,退還了絕大多數費用,以為自己沒事了。
當民警告訴兩人,他們的行為涉嫌拐賣婦女兒童,而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拐賣兒童的将被判處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時,兩人才知道自己将面對的是法律的審判,眼淚一下子就流出來了。
此時,劉某和張某某還想繼續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辯解。張某某說,她原本不同意丈夫賣孩子,因為家裡困難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劉某某也說,自己要不是因為經濟狀況太差,誰舍得将自己的親生孩子給賣了。
但骨肉親情,依舊抵不過金錢利益。對于求财和求子的兩個家庭來說,這都是一場人生悲劇,對于無辜的超超來說,更是如此。
目前,劉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張某某與徐某某被取保候審。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作者: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來源: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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