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債務糾紛官司有什麼流程?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訴,在欠債人不還錢時,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債務人具體來說,追讨債務怎麼打官司?而借錢打官司要哪些證據呢?,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自己打債務糾紛官司有什麼流程?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訴,在欠債人不還錢時,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債務人。具體來說,追讨債務怎麼打官司?而借錢打官司要哪些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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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債務怎麼打官司?
1、首先确保你的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看看借款是什麼時候發生的,還款日期是什麼時候。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果你在這兩年内沒有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打官司敗訴的風險更大,因為被告可以已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
2、準備好證據: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3、寫訴狀: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财産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财産,可以訴前保全,這樣就有保障了;
5、将訴狀和證據遞交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後,先預交案件受理費,等待開庭審理;
7、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你們雙方都不上訴,則判決生效;
8、如果對方不在判決書确定的期限還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打官司讨債時要提供哪些證據?
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别、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的有:
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僞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收集證據打官司,是每個訴訟中需要當事人做的事情,然而對于普通人來講,不知道該如何來收集相關證據,因此就有必要委托專業的律師來幫助你。
來源 | 法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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