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是社會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殡葬儀式則是人生禮儀中最重要的“儀式節”之一可以說,每一個民族都是以莊嚴肅穆而隆重的禮儀形式送行死者,并有一定的音樂相伴随,構成自己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殡葬音樂的性質是“送死”,顯然不同于其他音樂,如慶的獨特的音樂如慶典、節日活動中的歡快旋律的“嘉樂”。因而,殡葬音樂有自己不同旋律以及音樂文辭(歌詞),它是由殡葬音樂的功能決定的。
殡葬音樂的功能,營造殡葬氣氛。
死了人,喪家肯定不能使用歡快的喜慶音樂,否則人家會發生誤會,以會這裡在辦喜事。況且,自己家裡人也難以接受,至親的意外死亡尤其如此。所以,與死亡事件性質相适應的殡葬音樂就是非常必要的。如現在國内流行的《哀樂》,旋律低沉、緩慢,壓抑感非常強烈,對于營造悲痛的治喪氛圍的效果是符合非常強烈的。當然,不同的死亡事件,不同的人物死亡、不同的家屬,可能對于治喪氛圍的價值認同各異,全國都使用一首《哀樂》來營造治喪氛圍,在喪禮的不同環節,如出殡、送靈、下葬,甚至清明祭祖場合都使用它,就顯然沒有必要的了。所以,制定治喪各環節的音樂、祭祀音樂,是非常必要的。
如前述,靈堂上不能太寂寞。否則會太顯壓抑,人們的神經會非常緊張。在農業時代,人們辦喪事放鞭炮、請戲班唱戲等,其實就是吸引周邊人群來觀看以增加熱鬧度,并借以驅散寂寞的。盡管這些治喪方式被曆代的正統儒家人士斥為“喪事娛樂化”,但卻一直禁而不止,原因就在于此。
事實上,中國傳統的民間生活中經常也是有音樂相伴随的,如送新娘子的路上就有當地的音樂人士們一路吹吹打打,以示喜慶,為營造喜慶氣氛;重要的節慶日、富貴之家做壽等日子,請戲班子唱戲,則為營造歡慶氣氛。
喪葬音樂的功能,親和聚衆。
人心嗜好音樂,以此為樂(快樂)源之一。音樂又具有人心的親和力、人群的凝聚力,因而,中國曆代王朝均非常注意“制禮、作樂”。
不同旋律性質的樂曲有不同的主題,對一定場合具有一種親和作用,形成一種秩序感,從而造成一種人群的凝聚力,在婚、喪、慶典諸活動中,不同性質的音樂旋律就起到了這一“親和聚衆”的作用。
《禮記·樂記》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必發于聲音,形于動靜,人道也。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于此矣……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裡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内,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這是說,音樂是追求快樂的,人性貪戀音樂,故人情(即人性)不能無音樂。“夫樂者”,指音樂;“樂也”,指快樂。宗廟音樂得到了“和敬”,鄉間宗族間音樂得到了“和順”,家樂庭内的音樂得到了“和親”,全是一個“和”。音樂起到了引導秩序的作用,這就是古代提倡音樂的目的。
中國傳統社會是聚族而居,助喪人衆主要是同族及鄰裡之人,殡葬音樂則能起到召喚并聚集族衆的作用。因為,殡葬音樂不時響起,就意味着此喪事還在辦理中,族衆、鄰裡以及姻親就不能全部離去。當然,與此相随的還有喪宴等,它們也起到了“留衆”的作用。可以設想,一個冷清的無音樂的靈堂,會是個讓所有人都無法忍受的地方。
喪葬音樂的功能,突顯禮儀。
殡葬中的音樂具有突顯禮儀的功能。就是說,在送殡、辭靈、出殡、下葬等不同的環節中奏出不同的音樂代表着某種“禮F儀”的性質,起着提示人們“不同的殡葬禮儀環節”的作用。當然,這同時是在統一着參與者們的心靈。
喪葬音樂的功能,教化人心。
音樂具有教化人心的功能,殡葬音樂同時如此,它對人們進行教育和熏陶,中國傳統的殡葬音樂中就大量地存在着宣揚父種樂器母養育之恩以倡導孝道、人生短暫、萬事随緣等思想,這些文辭讓曆文件大都是通過演唱一些殡葬樂曲時體現出來的,如湖南很多地方在辭靈儀式中有“家奠”吟唱、家奠畢有“唱夜歌”,其唱詞多為傾訴死者生前養育子女的艱辛,為家庭、家族、社區所做的重要貢獻,生前的美德(孝順、謙恭、善良)等,其去世是家庭、家族、社區的一大損失雲雲。此類音樂一般是“專用的”音樂,多為本地戲劇的某種變形,如湖南的“唱夜歌”就是湘劇高腔的變形,人們一聽旋律腔調就知道那裡是在辦喪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