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劉娟在校長辦公室寫下了那份後來受到熱議的“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她今年13歲,是山西呂梁臨縣安業某九年制學校的初三學生。
事件的起因是,有男生晚上去過劉娟的宿舍。因此,校長斷定劉娟跟男生發生了性行為,且是多次。在校長逼迫之下,劉娟寫下“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回家後的劉娟,被發現頭部外傷,全身包括臀部有多處挫傷。
那份“發生性行為檢查書”,名為“檢查書”,實為“過程說明書”,裡面充滿了關于性行為的細節描寫。我這個成年人看後都覺不堪入目,而一字一字寫下它的隻是一位13歲女孩。
劉娟寫的“發生性行為檢查書”
劉娟家長的質問,換來的是校長四個字:“敗壞門風”。為了自證清白,劉娟母親帶她去醫院做體檢,結果是“未婚未産,處女膜完整”。此時,輿論反問,劉娟與男生發生性行為的“指控”憑何做出?檢查書的細節,又由誰杜撰?
之後,校長托中間人表示想賠點錢私了此事,劉娟家人拒絕。
昨天(12月18日),呂梁臨縣發布了此事的情況說明。大意是:劉娟早戀,讓男生進了自己宿舍;校長發現後向劉娟核實情況,劉娟不承認,于是校長用地書筆筆杆打了劉娟臀部,并寫下了“檢查書”。事後,劉娟家屬向校長索賠20萬元,被拒絕。
目前,校長已被停職。
“檢查書”根據報道,11月30日晚11時,劉娟被生活老師帶到校長辦公室。生活老師轉而離開,辦公室隻有劉娟和校長二人,校長問了她男生進入宿舍後的事,還問道是否發生了性行為。
劉娟哥哥曾對《北京青年報》講述,詢問和毆打是同時進行的。劉娟剛進辦公室,就遭到校長手裡鐵棍擊打,她倒在沙發後,校長掐住她的後勃頸,巴掌落在她臉上,拳頭落在頭上。
劉娟身體多處挫傷
同時,校長問了劉娟很多隐私問題:“你看到那個男孩下面那個沒有?”“那個男的大不大?”劉娟說自己不知道,不懂。校長又問劉娟的例假啥時候沒有的,劉娟說現在還有。
一頓毆打後開始寫檢查。
在一個采訪視頻中,劉娟說道:“寫‘檢查’的時,他說一句我寫一句,我害怕我不想寫,他就又拿棒子打我。”錄音裡,校長說:“打了,我就特别惱火。我先是敲了她,我記得是三下……就是用我寫毛筆字的闆子。”
檢查書中,劉娟承認與男生發生關系,還有具體的動作描寫。近結尾處寫道,“待的一晚上最長時間是7 8小時,和我*了十幾次*。”根據報道,劉娟離開辦公室時,校長還警告她不能告訴家人,否則會被“關禁閉”。
“我想象不到我妹妹那天晚上有多絕望。”劉娟哥哥說。
第二天上完課,劉娟借宿管手機給母親打電話說自己被校長毆打。母親以為是劉娟做錯事被老師打了幾下,沒有太在意。等到12月2日,女兒放假回家,母親看到劉娟身上的淤傷時才察覺到不對勁。當晚,她跟一些親屬去學校理論,對方說是劉娟跟别人發生關系,做得不對。
次日,母親帶劉娟去做檢查,結果顯示處女膜完整。下午,哥哥又帶劉娟去做體檢,檢查出“頭部外傷、外傷性耳鳴、全身多處挫傷。”從醫院離開後,劉娟還發生過一次小便失禁。
劉娟做的處女膜鑒定
12月11日,哥哥又帶劉娟去太原做處女膜檢查,結果一樣。現在,劉娟住在太原的酒店,拒絕心理治療,拒絕和陌生人說話,看到外人就用被子蒙住頭。
又一個“小娟”?前不久,譚維維發布的新專輯《3811》裡,一首《小娟(化名)》雖未引來全面的關注,但卻小範圍地引發了一場關于女性問題的讨論。
這首歌彙集了諸多近年來的女性暴力慘案,這些受害者都大多被媒體化名為“小娟”。這首歌旨在“喚醒女性自我意識,希望更多人關注并聚焦真正的女性問題”。不知是巧合還是固化意識,事件中十三歲的女孩劉娟(化名)也被大多數媒體化名為“小娟”。
“社會新聞,聳動版面
雙眼打碼照片
夜莺變啞巴,你們費好大功夫
誰敢不聽話,時時刻刻刻骨 ”
這是“小娟”們的畫像。如果拿劉娟的事情往這裡套,似乎也能匹配上。
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新聞,“版面”的确聳動,前後4次登上熱搜,閱讀量破7億多。
劉娟露臉不多,僅有的幾個采訪視頻中,她的雙眼被打碼。13歲的初中女孩,理應是如夜莺般歌唱生活,但經曆此事的劉娟,用被子蒙住頭,不願與陌生人說話。校長沒動“刀子”,但是劉娟卻變成了“啞巴”。
那“刻骨”有嗎?有的。
“初三了,字還這麼難看。讓男生進女生宿舍,要是能直接開除就好了……當媽的真牛逼,這種女兒還不能打,想要錢不好意思直說呗”
“遇到這麼不要臉的女同學及其家人,是其他同學的悲哀。”
微博底下關于此事的評論
新聞評論底下不難發現這樣的聲音,你無法理解他們的“驚人言論”,他們也無法理解别人遭受的傷害。“受害者原罪論”時刻存在于我們身邊,尤其是涉及“性”的事件和傷害中,女性從來就處于焦點的位置,不管是施害者還是受害者。
很難說這跟我們偏激的“貞潔觀念”不無關系。女性的清白,一直被定義在了生殖器官裡,所以劉娟家人不得不做了兩次處女膜鑒定,以自證清白。除此之外别無他法嗎?
好像真沒有。見證寫下“檢查書”的隻有校長,而校長又是同一行為的施令者。在沒有第三人和第三方客觀證據的支持下,“官方”信任會天然偏向權威,而校長就是那個權威。雖然從狹義“權力”角度而言,校長确實算不得什麼,但在學校那個場域内,學生跟校長間,後者擁有着絕對的“權力”。
涉事校長
我們把假設做到最壞,即校長的說法全部為真。那面對詢問,劉娟可以不回答嗎?可以。因為就算是犯罪嫌疑人,面對警方的審訊也有保持沉默的權力。一旦實施毆打,就是刑訊逼供,也就意味着違法。
但當時的劉娟沒法保持沉默,因為有棍棒,有耳光,有拳頭。刑訊逼供會出現冤假錯案,那麼校長“逼供”會産生什麼?
早戀的“原罪”這件事情裡校長的各種行為,無外乎基于三個判斷:劉娟早戀、讓男生進自己宿舍、發生關系。這三個判斷也是校長邏輯推理的順序,因為早戀——所以男生跑去劉娟宿舍找她——劉娟讓他進去并讓他上了自己的床——所以他們發生了性行為。
這些情況是否全部屬實,仍然有待調查,其中男生進入女生宿舍的情節已被證實。
但這個推論的邏輯實在荒謬,僅憑男生進入宿舍并上過女生的床這一點,就直接推出發生性行為,很大程度隻是靠想象。頗有點魯迅先生所言“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的意味。
當然,男生進入女生宿舍,比短袖子和白臂膊更容易引發想象,但結論依舊不能建立在想象之上。
何況已經有媒體采訪到同樣進過女生宿舍的男生,他們坦言去女生宿舍隻是聊天玩遊戲,“大家在床上隻是坐着,沒人睡覺”。宿舍是一個公共空間,通常是多位舍友在場,按照常理推論,很難會有人選擇在衆目睽睽之下發生性行為。
在校方和官方的認知裡,早戀是引發這一切的源頭。如果他們不談戀愛,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在我們的社會文化裡,早戀天生就帶着“原罪”,是一根高壓線。家長談早戀色變,學校明令禁止,甚至影視劇裡也規定不得肯定、鼓勵早戀行為。
作為一種現象和概念,早戀被賦予了負面和禁忌的性質。但我們的社會主流聲音依然熱衷于讨論這個話題,隻不過把方向幾乎統一調到負面頻道——早戀會造成個人危機和社會危機。有時,甚至以一種“診斷——治療”的模式和話語方式來進行言說和評論。
微博截圖
當然,我們不鼓勵早戀,但也不該以一種原罪論和污名化的視角去看待它。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早戀”和“個人與社會危機”之間,到底誰是因,誰是果。
而且,整個事件當中缺乏那位平衡信息,也就是那位進入劉娟宿舍的男生聲音,女生還是全然聚焦在聚光燈下。為什麼長達一個月的時間裡,男生可以頻繁進出女生宿舍?就算是管理相對寬松的高校,大部分學校也實行嚴格的男女分樓分寝。但事件裡男生的自如出入,無疑是學校疏于管理的直接證據。
此外,就算劉娟跟那位男生真的發生了性行為,校方的第一反應也不該是毆打“逼供”,而是做心理引導,一味地采用暴力态度,隻會讓事件往更加不可控的方向發展。
我們無法确定,一個農村中學初三的女生,被逼迫寫下沒發生過的性行為細節後,會對她的心理産生多大影響以及怎樣的影響。
可以确定的是,我們的教育和社會羞于甚至恥于教授性知識,但又覺得孩子們什麼都懂。
目前,涉事的校長已經停職待查,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教科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已經進駐調查。
作者 | 何森
編輯 | 黃靖芳
排版 | 翁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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