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挖機傷人事件?來源:安徽網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由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江某勇涉嫌過失緻人死亡一案,在徽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當庭宣判,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安徽挖機傷人事件?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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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由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江某勇涉嫌過失緻人死亡一案,在徽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當庭宣判。
2020年11月18日,被害人淩某某請被告人江某勇用挖掘機幫忙其在豬圈内挖一個化糞池。當日12時許,被告人江某勇駕駛挖掘機到徽州區岩寺鎮羅田村,淩某某家因豬圈圍牆門太小,挖掘機不能駛入,被告人江某勇用挖掘機将圍牆上門坦鈎下,以擴大入口,因門坦内有鋼筋,被告人江某勇讓淩某某進入圍牆撿鋼筋,被害人淩某某撿好鋼筋後站在圍牆内,江某勇繼續操作挖掘機進入圍牆内,在此過程中,挖掘機後部的推泥闆右側刮碰到圍牆,導緻圍牆倒塌,壓到淩某某,緻淩某某受傷後,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江某勇過失緻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罪名成立。案發後,江某勇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減輕處罰,從寬處理,江某勇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獲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江某勇犯過失緻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撤銷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法院2020皖1004刑初第40号刑事判決中,被告人江某勇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2000元的緩刑部分。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2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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