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認證公衆号:曲靖珠江網
qjszjw
曲靖一女子
收了彩禮但未登記結婚
禮金不退成了被執行人
到法院說想用與前夫所生兒子抵債
轉賬時豪橫叫嚣“賞花子”
樁樁件件
既暴露出“她”的不負責任
又顯示出對法律的無知程度
……
案情鍊接
2019年1月,巴某與楊某經人介紹相識後,楊某要求巴某支付結婚禮金68000元,巴某在湊齊後與媒人及父母一起送到楊某家後,交給楊某的母親張某。
2019年4月17日,兩人先是舉行了婚禮,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雙方因鬧矛盾并未共同生活。
巴某多次想要回禮金,但皆無果後,遂将楊某一家訴至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越州中心法庭,要求楊某及其父母返還結婚禮金。
麒麟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判決:由被告楊某及其父母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内返還原告巴某人民币68000元。
執行經過
眼看規定期限已過,楊某一家還是沒有還款的意思,巴某催要多次無果後,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0月16日,執行幹警将申請執行人巴某與被執行人楊某兩人約至麒麟法院接待室共同協商案款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沒想到,楊某一來就準備了一連串問題反問起執行幹警:
“我和前夫的兒子還在他家,為什麼還要我賠錢?”
“這個案子會不會影響我以後的高消費呀?”
“我沒有錢,能不能不還?”
雖被楊某驚世駭俗的無理話語“懵”到了,執行幹警還是耐心地向她闡釋法理,希望她能主動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
最終,在執行幹警的調解下,雙方終于達成和解:由楊某每月還給巴某1500元,直至案款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轉賬記錄)
11月16日,麒麟法院執行局賬戶上收到了楊某打來的第一筆案款,紮眼的“賞花子”三個大字出現在了轉賬備注處……(“賞花子”:在雲南方言裡意為打賞乞丐,是對人極大的侮辱。)
一般來說,被執行人向法院賬戶轉賬時要麼在備注欄寫上收款人信息,要麼寫上自己的案号,但這樣直接備注侮辱性話語的還是頭一遭。
次日,麒麟法院将楊某拘傳至法院,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被執行人楊某被拘傳至法院)
當問及理由時,楊某絲毫不肯承認自己辱罵他人的事實,直到執行局财務人員将轉賬記錄打印出來放在楊某面前時,她又狡辯稱自己以為賬戶是巴某的,因為還錢的壓力太大,一時氣不過才會沖動地發洩情緒。
鑒于楊某還是毫無悔過之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款之規定,麒麟區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楊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
體檢過程中,許是法律的強大震懾力終讓楊某醒悟,她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懊悔不已,竟主動聯系起自己的現任未婚夫及母親,請求他們想辦法湊錢還款。
當晚七點半,楊某将剩餘的案款全部結清。經向法院領導請示後,同意不對楊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對其行為進行訓誡,責令其具結悔過書。
至此,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法官提示
司法權威不容挑戰,法律尊嚴不容侵犯。
每一個成年人,甚至是未成年人都知道,辱罵他人是一種極不文明的行為。人民法官是法律的執行者、維護者,是人民群衆合法權益的守護者,辱罵法院幹警,不僅侵害了他們的人格尊嚴,更是對司法尊嚴和法律權威的公然挑釁。
在法治社會,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像楊某這樣辱罵幹警的沖動行為,不僅暴露了其對法律意識的淡薄和無知,還終将為自己的不法行為“買單”,承受惡果。
來源:麒麟區人民法院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