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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9 06:07:30

第一次晚歸完全是無心之失。那天我在朋友開的餐館幫忙端盤子,原本以為晚上九點能收工,沒想到生意好得不行,十點,十點半,依然有客人進來。

這些十點鐘進來點巧克力芝士蛋糕配一杯熬夜茶的客人,都在想什麼啊?

我去打工,主要是為了收集素材。整日生活在沉悶的鄉下,新小說無論如何也開不了頭。要改變一下呀,我是這麼想的。打工的确看到了許多鮮活的人類,暧昧時期的男女,來抱怨工作的女人,一杯接一杯喝啤酒的男人……

怎麼辦呢,我可不是那種天馬行空,坐在十平米的小房間裡能想出一整個王國的女人,隻能寫熟悉的,經曆過的環境。記住那些味道,形狀,氣息,再融入語言與表情,呈現在文字上。

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1

那天回家的路上有一點堵,我心急如焚,十一點多了,妹妹肯定還沒睡。往常她都是摸着我的胳膊睡着的,她特别喜歡抓住粗糙的胳膊肘,使勁握兩下,進入睡眠程序。完蛋了,端了九小時的盤子,還要回家被女兒反複捏胳膊,坐在出租車上忍不住歎了一口長長的氣。

沒想到當晚回到家,女兒已經睡着了,她一隻手抓着爸爸的胳膊,睡得跟個豬一樣。看到這溫馨的一幕,我默默關上房門,心想,怎麼有這麼好的事?本來哄睡是育兒項目裡最難的一項,我以為非我不可,沒想到爸爸的胳膊也可以。

随後兩天,跟往常一樣,我每天在家勤勤懇懇工作。到了晚上,女兒猶如魔鬼附體,一會要念繪本,一會要出去,一會想吃東西,總之,她有折磨你的一百種方法,當我像個惡媽媽一樣,悄聲低語吓唬她:再不睡覺,妖怪來抓你。她開心地嘎嘎直笑:妖怪來咯,一起玩吧。

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2

通常成功弄倒她的時候,内心仿佛千瘡百孔,夜晚所有的精力都被妖怪吸食得一幹二淨,我什麼都寫不出來了。

我跟小陳商量:要不以後我就等她睡着了再回來吧,省得兩敗俱傷。

他的回答雖然簡單又耐人尋味,隻有五個字,“你開心就好。”我決定就按字面意思理解,我們女人痛苦的來源,不就是想太多嗎?

就這樣,我每天裝模作樣提着帆布包,裝好筆記本電腦出門。本來心想可以找個咖啡館寫作嘛,一邊呼吸都市的空氣一邊下筆如有神,多好。實際上,一個字都沒寫出來。

去了一家奢侈品店挑禮物,背着帆布袋進去,銷售打量我一番之後說:看您平常挺簡約的。去了一家快倒閉的書店,寫着全場低至一折,挑了十本到收銀台,營業員說,新書不參與特價。坐在一家咖啡館門口,約一個朋友出來逛逛,因為她沒結婚沒生小孩,20分鐘後就到了。

這事是這樣的,你約一個結了婚的人,大概要提前一個星期,約生了一個小孩的,需要一個月。要是約我這種生倆小孩的,怎麼說呢,今年我不一定有空,明年也要看看運氣。

我倆走在梧桐區的馬路上,随便聊了聊有的沒的。

這裡的環境可真好啊,房子一定很貴吧。

是啊,不過住在這裡真的很棒,如果我有錢的話想買一套老公寓。

我有錢可不會買老公寓。

朋友大吃一驚,為什麼呢?

嘿嘿。我沒告訴她真實原因,害怕煞到這一晚的風景。還能有為什麼,因為想象不了兩個孩子在裡面上蹿下跳,鄰居會不會報警。

跟朋友慢吞吞走在美麗的武康路上,我忍不住感慨:還好你是女生,如果跟一個英俊的小男生在這裡散步,我會愧疚的。

她莫名其妙地問我:為什麼?

這還用說嗎,如果我在家裡忙得四仰八叉帶小孩,發現老公跟小姑娘在外面蕩馬路,我一定要活殺了他。

話是這麼說,看了看時間,才晚上9點多。現在回去的話有點不劃算,正好碰到家裡最忙的時候。

我和朋友順路進了一間小酒館,人聲鼎沸,放着鬧哄哄的音樂。旁邊一桌西裝革履的商務人士,一看就是來酒吧摸魚的。

這種打着工作名義吹牛玩樂的滋味,那真是妙不可言呐。

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3

後來幾天,我每天晚上都在外面閑逛,終于明白了為什麼有人會在十點跑進餐廳,點一份甜品,因為不想回家。也明白了為什麼已婚人士會忽然給對方買禮物,有一天我在商場閑逛,買無可買,給小陳買了一件外套。

回家他的臉色豁然開朗,露出了天真無邪的笑容。

直到昨天晚上,又約了一個沒結婚的朋友,在一家意式小餐館吃披薩。聽着朋友說公司裡的八卦,小姑娘沉迷英俊男上司時,小陳留言說,他好久沒吃過像樣的披薩了,剩的話打包一塊回來。

我想到很多年以前,一個人在家帶孩子的時候,他出門跟老闆去應酬。那時我也跟他說:給我帶點好吃的吧,甜點或者蛋糕什麼的。

是真的想吃蛋糕嗎?也不是,就是那種迫切的渴望,那種我希望我也在外面吃喝玩樂的心情。當時的小陳說,啊呀跟領導一起吃飯,不好意思打包啦。

如今我可不能這麼不仗義,正好披薩剩了一塊,買單叫服務員打包上。跟朋友揮手告别後,發現距離女兒的入睡時間還有兩小時,又找了家附近的書店逛逛。

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4

回家後,果然家裡人都睡着了。此時我已經完全能理解那些不回家的男人,說什麼應酬啦,走不開啦,都是騙人的。根本目的就是,躲避家庭責任真的很爽,明明要打兩份工,結果其中一份工可以完全推給别人。

好開心,好惬意,回家沒有亂哄哄的感覺,反而可以坐在餐桌旁,喝點花茶,刷刷手機,看會書。這才是平靜溫馨的港灣呐!

那種孩子大哭大鬧的家,隻能算是風雨飄搖的小屋,還不如野在外面呢。

唯一的問題是,小陳好像有點意見。他不再像前面幾次那樣,一等小孩睡着,就起床跟我聊聊天,聽我講講外面有啥好玩的事。

他真的睡着了,而且好像睡得很沉,根本叫不醒。

像大部分待在家的妻子一樣,他給了我一個無話可說的後背。

他有點像打包回來的披薩,失去了新鮮出爐的活力,好像下一秒就要被扔進垃圾桶……

這時我在想啥呢?我在想,沒事,等他氣過去就好了,沒事,還是不要問他了。

已經過去十幾個小時了,他依然沒有跟我說話。

可是,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真的好爽啊。

送給一個不回家的人(成為一個不回家的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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