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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個稅需要補交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18 19:21:39

年度個稅需要補交(改變繳納個人所得稅)1

2021年個人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已于6月底結束。

我國個人所得稅随制度改革,在征管方面也有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的進步,但現實生活中的感受,是仍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的不少“不方便”之處,亟應改進。現依據今年所遇情況,願針對實際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在手機個稅APP上,通過“雲閃付”系統挂上個人銀行卡繳納個稅,不應設置限額。

2021年繳納2020年個稅時,應納稅款經“雲閃付”可以一筆繳足,今年卻總顯示“超出規定上限”而支付失敗,彈窗标明需與發卡行聯系。電話聯系未能解決問題,自己不得已去銀行排隊辦理,大堂經理仍然不知為何在銀行現有明确規定的20萬元/日的限額内,總也支付不過去?最後銀行業務員查出一條“雲閃付每日限額為2萬元”的規定(應是今年的新規定),于是按此規定支付1.99萬元成功了,但一天隻能支付一次。那麼可知,走這一支付路徑,如繳足20萬元稅款需要經過10天!如果有人要交50萬元,則須連續操作25天才能完成!

二、在手機個稅APP上,應允許挂個人微信和支付寶賬戶交稅。納稅人向國家金庫交個稅,APP界面應盡量友好、方便。但是比較遺憾,這幾年,個稅APP納稅支付環節的界面上,均顯示不能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賬戶繳納。這是十分令人費解的——納稅人的錢應能從他最方便選擇的賬戶交出來給國庫,選擇上應當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收稅的一方應當對所有的支付渠道統統歡迎才對啊。

三、納稅人應可以在開戶銀行櫃台上辦理繳納個稅的支付業務。假如納稅人已到開戶銀行,可在櫃台窗口辦理個人業務時,則應當包括可以辦理個稅全額繳納。但現在的規定,竟然是無法辦理,隻能通過手機APP。從一般道理來說,銀行可以代收水電費、違章罰款等等,為什麼卻不能代收個稅以方便納稅人?這也實在令人費解,理應改進。


賈 康 簡 介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現任全國政協參政議政人才庫特聘專家,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中國财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曾長期擔任财政部财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肅、廣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專家、顧問或咨詢委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家行政學院、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安徽大學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1995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多次受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之邀座談經濟工作。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财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第二屆理事會期間任首席經濟學家),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寫出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模型與實踐路徑》、《供給側改革主線上的未來财稅》、《财政學通論》等多部專著。2021年與劉薇合作《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一書又獲評“2021年度中國好書”。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餘萬篇文獻的大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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