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可以維護農民的耕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及自建住房的所有權,讓進城失敗的農民随時返回鄉村,過上穩定的生活。如在受到經濟危機、疫情沖擊等風險影響時,農民心态的平穩和鄉村社會的穩定,都顯示出鄉村社會的韌性,都充分證明了當前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價值。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這為鄉村振興實踐指明了方向,擘畫了新的偉大藍圖,也為新發展階段的城鄉關系建設提供了遵循。會議提出的新型城鄉關系,是傳統城鄉結構性關系的深化和升華,是破解城鄉發展制度壁壘的重要方式方法。新發展階段,要立足城鄉關系的曆史與實踐,從國家戰略部署的全局出發,謀劃新型城鄉關系構建的路徑,構築互促、互補和協調的城鄉發展體系,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價值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偉大實踐,将傳統意義上的剝削型城鄉二元結構創造性轉變為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這塑造了一種雙向保護的城鄉關系,其不僅可以保護農民的生存權、發展權,讓農民“進可攻退可守”,也可以為中國城市化、工業化提供重要的空間和時間,避免城市貧民窟的出現,降低國家社會保障的壓力,為鄉村振興和現代化全面建成提供堅實的支撐。
具體來說,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形成了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老年人在家務農,年輕人在外務工,城鄉間的代際分工保持了家庭收入的穩定性和較低的生活成本。老年人務農收入可以用于日常生活開支,所種植的蔬菜、糧食可以滿足生存需求,降低了大家庭的生活支出。子女外出務工收入可以儲備起來,用于教育、醫療、蓋房等較大開支,防止因出現重大災難陷入貧困。同時,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可以維護農民的耕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及自建住房的所有權,讓進城失敗的農民随時返回鄉村,過上穩定的生活。如在受到經濟危機、疫情沖擊等風險影響時,農民心态的平穩和鄉村社會的穩定,都顯示出鄉村社會的韌性,都充分證明了當前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價值。
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作用發揮,不僅可以解決農民的生活之憂,也能夠讓他們生活得更有尊嚴和價值。在鄉村社會,随着農民年齡增大,不能再外出務工,卻可以在村務農,從事一些副業,攢下一定的積蓄,用于家庭生活生産開支,甚至可以接濟外出務工的子女。老年人在家務農可以從勞動中鍛煉身體,從經營中獲得收益,可以增強獲得感和體驗感。老年農民對村莊生活更為熟悉,更加注重鄰裡關系的維系,經常參與村莊公共活動和社會事務,熱心解決糾紛和矛盾,獲得村民的認可和承認,社會地位和聲望逐步提高,權威得以再造。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不僅為農民進城務工提供了機會,讓他們能夠為子代積累财富,讓子女過上較高品質的生活,晚年也可以在家鄉找到歸屬,實現精神生活的滿足,過上“低成本、高福利”的鄉村生活。
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是中國現代化實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以城鄉整體利益的現實為目标,統籌考慮城鄉發展的大局,緻力于維護最為廣泛的群衆利益。發揮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的價值,一方面能夠促進政策設計更加兼顧鄉村利益,避免資本“城市傾向”和底層歧視對農村資源的無限度吸納,并推動農村制度的改革,激活内在資源的價值,釋放農村發展的活力;另一方面,促進制度紅利不斷釋放,吸引和促進各種資源持續進入鄉村,服務于設施建設、文化繁榮、農業轉型和鄉村治理,讓鄉村建設更加美好,讓農民生活更幸福,并能夠為産業升級、産業發展提供緩沖時間和資源空間。當前,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既能夠防止外部環境動蕩對農村的破壞和沖擊,也可以穩步提升農民的社會福利,使中國的社會結構更具彈性,讓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更具穩定性。
深化推進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建設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既要立足鄉村,也要着眼于“三農領域”之外,要在更高層次、更深層面發力鄉村振興,要有更加寬廣視野的科學謀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處理好城鄉之間的關系,更好地發揮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及其關系的價值和功能,推動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深化推動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建設,以實現城鄉共同繁榮的戰略目标。(社會科學報社融媒體“思想工坊”出品 點擊“了解更多”獲取全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