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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五服制度大全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7 16:48:24

“五服”有四種含義:

其一,古代王畿外圍,以五百裡為一區劃,由近及遠分為侯服、甸服、綏服、要服、荒服,合稱“五服”。

其二,古代統治階級内部有五個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服式各不相同,通稱“五服”。

其三,古代守孝按期限及孝服粗細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其四,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這五代父系血緣關系,也成為“五服”。

本文介紹的是指第四種“五服”。

古代五服制度大全(關于五服出五服)1

出五服的意思是:

親屬關系超過五代,不再為du之服喪,zhi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dao出五服即可通婚,現代人多認為五服是五代,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五代算一服,出五服要二十五代。

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中國古代社會。

研究五服制度,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古人的“天下”觀念,對于研究秦以後兩千多年中原王朝與周邊族群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從某種意義上看,秦以後的東亞政治形态具有很強的五服形态擴大的特點。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内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系在這五代之内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

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參加。

在喪服中明顯地表現了血統親疏的等級。因此,習慣上以五服以内為親,五服以外為疏。《爾雅·釋親》:“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注:“同姓之親無服屬。”這就是說,族兄或族弟的兒子相互間已經沒有喪服的關系,隻有同姓的關系了。

《禮記.大傳》裡有句話,叫:“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其實就是跟五服這種關系相對應的,意思就是五服之後就可以分家另過了。換句話說,不在五服之内,就不算親戚了。五服内的親戚之間人情世故來往交集比較密切,五服外的人情世故不用走動了。

古代五服制度大全(關于五服出五服)2

關于九族:

《三字經》中有雲:“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圍繞着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古代五服制度大全(關于五服出五服)3

何謂祖宗十八代?

“祖宗十八代”

“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

上序稱謂:生己者為父母,父之父為祖,祖父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書中說:因人懷胎,鼻先受形,故鼻祖為始祖。

下序稱謂:父之子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古同“昆”)孫,晜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雲孫,雲孫之子為耳孫。即:子、孫、曾、玄、來、晜、仍、雲、耳。書中說:耳孫者,謂祖甚遠,僅耳目聞之也。“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

從小到大為:耳、雲、仍、晜、來、玄、曾、孫、子、父、祖、曾、高、天、烈、太、遠、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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