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零時,郭敬明就當年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作品《圈裡圈外》一事在微博上道歉,并表示将把《夢裡花落知多少》的版權收入全部賠償給莊羽。
郭敬明微博截圖
事件回顧
2004年底,由北京市一中院對郭敬明與莊羽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立即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共同賠償原告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在報紙上公開向原告莊羽賠禮道歉,被告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銷售《夢裡花落知多少》一書。
随後,兩方均對一審判決不滿意,提出上訴。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的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剽竊作家莊羽作品《圈裡圈外》,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停止銷售《夢裡花落知多少》、公開道歉等,限期15日執行。
莊羽于2006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一中院決定依據生效判決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登公告,公告費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此前報道
2020年12月21日晚,編劇餘飛、宋方金等發布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的聯名信,直指有抄襲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現在綜藝中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擊率、收視率的做法,引起了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各界的反感,呼籲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台,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尊重原創。次日這封聯名信上的署名人員增加至156位。
12月23日,新華社就百餘位影視從業者聯合發表署名公開信抵制有“抄襲劣迹”的于正、郭敬明的情況,采訪了公開信的四位核心發起者、參與者,進行了深度報道。
12月24日,新華社繼續追問:誰在給“劣迹藝人”提供粉墨登場的舞台?如何遏制資本把“劣迹”當賣點的不良行徑?資本以及某些竭力為“劣迹藝人”粉飾的媒體應承擔哪些責任?
郭敬明微博全文如下↓
來源:澎湃新聞
來源: 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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