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有“生老病死”的循環,無論生前有多麼煊赫,終免不了到老因病而逝,或因罪而被殺,或無疾而終。
強大如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即使派人至東海求仙尋不老之藥,也終不過在50歲的時候駕崩于邢台沙丘。
請注意,說秦始皇的病逝,就給用“駕崩”一詞了,為什麼在秦始皇身上不能簡簡單單地用一個“死”字來記述呢?
原來,在我國古代,人們對“死”的稱呼有着嚴格的禮制規定,死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其“死”的叫法也就各不相同,且絕對不能混淆。
據《禮記·曲禮下》記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hōng),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這也就是說,“崩”是天子死亡後的專有稱呼;諸侯或有爵位的王公死稱為“薨”,秦漢以後也用于一些高級官員的死亡;一般大臣死就稱為“卒”,士人死則叫做“不祿”;隻有平民老百姓的死才能稱為簡單的一個“死”字。
我們在一些常見的史籍記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帝王、諸侯、大臣們死亡時的記載對應的都是這些專用文字。
當然,在後來随着時代的發展,這種情況也逐漸有一些變化,其禮制并不再那麼嚴格。比如,在唐代時,二品以上的官員死亡稱“薨”,五品以上稱為“卒”,六品以下至平民百姓則都稱為死。
到清代時,在皇室成員中,皇帝、皇後及皇太後等人去世則都稱為“崩”,皇貴妃以下的嫔妃、王、公、侯、伯等爵位的人死亡稱為“薨”。
可能有的讀者也會發現,到了近代,我們一般又把為了正義事業而獻出自己寶貴生命的死亡稱為“犧牲”,這個稱呼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其實,“犧牲”一詞在古代指的是用于祭祀的牲畜,通常包含馬、牛、羊、雞、犬、豕(shǐ,豬),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六畜”。
在古代,“國之大事,唯祀與戎”,所以,古人對宗廟祭祀是當做國之大事的,不僅制定了嚴格、複雜的禮制,對祭品的選擇也有嚴格的規定:用于祭祀的禽畜必須用純色且完整的,隻有純色、完整的牲畜才能叫做“犧牲”。
據《國語·周語上》記載:“使太宰以祝、史帥 狸姓 ,奉犧牲、粢盛、玉帛往獻焉,無有祈也。”韋昭注:“純色曰犧。”
據《周禮·地官·牧人》記載:“凡祭祀,共其犧牲。”鄭玄注:“犧牲,毛羽完具也。”
據《漢書·禮樂志》記載:“河龍供鯉醇犧牲。”顔師古注:“醇謂色不雜也。犧牲,牛羊全體者也。”
我們熟悉的《曹刿論戰》(《左傳·莊公十年》)中也有:“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情。”這裡的“犧牲”,指的也是祭祀用的豬、牛、羊等牲畜。
到後來,犧牲的含義也就逐漸地寬泛起來,用來泛指用其他動物所作的祭品了。
正是因為犧牲最初是用作祭祀用的,這些祭品是在舍棄自己生命而為大家祈福,“犧牲”一詞也就逐漸有了自我奉獻的精神。
到了近代,人們也就把“犧牲”一詞的含義化成那些堅持為了信仰而死、為了正義的事業而舍棄自己生命的革命志士的死亡。
本文參考自:《中國人應知的國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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