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會計都有這樣的疑問,我們公司剛買的辦公設備,花了幾千塊,能算固定資産嗎?固定資産有什麼标準嗎?在财務上如何處理?别着急,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會計準則第4号—固定資産》。
一、什麼是固定資産
從定義上來看,固定資産具有3個特征:
1、持有的目的是為生存産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不是為了出售;
2、使用壽命超過1年;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産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産所能生産産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3、是有形資産,也就是能夠看得見、摸得着的。
二、固定資産的确認與初始計量企業的某一項資産要作為固定資産加以确認,除了符合定義外,還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該資産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是該固定資産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注意:固定資産也是“固定資産”會計科目,用以核算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産原值,該科目借方表示固定資産的增加,貸方則表示固定資産減少,期末餘額一般在借方。
固定資産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固定資産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構成也不同。
1、外購固定資産的成本
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産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産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購買的固定資産,有的買回後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因而可以立即形成固定資産;而有的固定資産在購買後還需要安裝。因此,兩種情況下的會計處理是不一樣的。
此外,企業購買固定資産時,可能會遇到以下兩種特殊情況:
1)企業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标價的固定資産,應該如何确認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了,這期給大家介紹了固定資産的定義、固定資産的确認及初始計量,下一期繼續跟大家分享固定資産折舊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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