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是1982年發生在香港的人體肢解案件。犯人是林過雲原名林國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随後證實是屬于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沖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于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确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出租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進行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标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之後香港有關于此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羔羊醫生》等。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