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精選(554頁)2041402
第一篇 · 人事管理
A、組織及職掌
B、人事甄選制度
C、出勤管理制度
D、薪資與獎金管理制度
E、績效考核及晉升獎懲制度
F、員工福利制度
G、教育訓練實施制度
H、離職資遣制度
A、組織及職掌(公司章程)
1、總則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
(2) 于××××年××月申請在中國全額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特訂本
公司章程
(3) 公司的投資者為:
外文名稱為:
公司法定地址:
(4)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對本企業的責任以認繳的注冊資本為限。
(5) 公司為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
法令和有關規定。
2、宗旨、經營範圍
(1) 公司宗旨
(2) 公司經營範圍
(3) 公司規模
(4) 公司産品向國外銷售,其比例占有百分之 。
公司自行在國内外市場銷售其産品,如需要也可委托其他有條件之公司代為銷售。公
司對自行生産的商品質量負責。
3、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1) 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2) 公司投資者認繳的注冊資金包括以下内容:(廠房 萬;機械設備: 萬;流動資
金 萬;其他 萬)。
(3) 公司應在完成投資後一個月内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
(4) 公司在經營期限内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5)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後報原審
批機構批準,并向原登記機構輸變更手續。
(6) 公司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轉移、占有公司資金和财産。
4、組織機構
(1)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2) 公司董事會由投資者委派。首屆董事會由下列人員組成:其他董事××為董事長,
董事任期為四年,經投資者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3) 董事長是企業的法寶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人
董事長代表履行其職責。
(4) 公司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
時董事會議。
(5)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由董事長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6) 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董事會決議法
定人數必須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所通過決議無效。
(7) 公司投資額的增加、轉讓和與其他企業合并、章程更改或提前終止經營或其他
認為需要的事項,應由董事會通過。
(8)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出席時,
由代理人簽字。董事會會議記錄的文字使用中文。
(9) 董事會記錄材料由公司存檔、管理
5、經營管理機構
(1) 公司衽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X人,
負責公司的生産和經營管理工作。
(2) 公司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解聘時亦同;董事長、董事經聘請可以兼任公
司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務;正副總經理任期四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3)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公司日常生産、技術
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4)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或其他職務。
(5) 總經理、副總經理應維護公司正常經營之權益,不得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商業
業行為。
(6) 公司得根據企業需要設立總工程師、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7)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并各負其職責。
(8)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可随時解聘。如果觸犯刑事法律的,要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财務會計、稅務
(1) 公司的财務會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财務制度規定辦理。
(2) 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
度。
(3) 公司的一切憑證、賬簿、報表,無用中文書寫。
(4) 公司采用人民币為記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貨币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家外彙管理局公布的外彙計算。
(5) 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币及外币賬戶。
(6) 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
(7) 公司财務會計賬冊上應記載如下主要内容:(公司所有的資金收入、支出數量;
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公司注冊資金資産及負債情況;公司投資資金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董事會認為其他人應記載的事項)。
(8) 公司财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産負債
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通過。
(9) 公司财務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管理條例和制度,定期按時向政府
有關管理部門報關财務報表、年度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等。
(10) 公司經營、财務管理應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工商、海關等機構的監督,并提供
方便。
(11) 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12) 公司的一切外彙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彙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
辦理,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彙平衡問題。
7、利潤分配
(1) 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
金。撮比例和使用由董事會決定,公司從淨利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後為可供分配利潤,由投資者按投資比例或有關協議分配。
(2) 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之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使用利潤。
(3) 投資者從企業分得的利潤,可按外彙管理條例彙往國外。
8、職工
(1) 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
等事宜,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辦法辦理。
(2) 公司所有職工,經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同意,由公司公開招聘,通過面試,擇優
錄用。
(3) 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坭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
嚴重的可予以開除,并報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4) 公司與每個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有關職工的工資待遇、福利、獎懲、勞動保護
和勞動保險等事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
定。
(5)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活動,
公司為工會活動提供方便。
9、保險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
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10、期限、終止、清算
(1)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工商營業執照發放之日起算。
(2) 公司經營期滿需要延長,應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在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内向
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能延長并應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3) 公司發生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經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因自然災害,戰争等不可抗力造成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公司未達到經營目的,又無發展前途)。
(4) 公司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時,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對公司财産進行
清算,并及時公告。
(5) 在清算結束後,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注銷登記手續,繳銷
營業執照。
A、組織及職掌(公司組織規程)
1、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為完成企業經營目标,依據分工合作組織原理,就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工作分
設相關機構經營執行。
(2) 賦予各經營單位特定權限,使其能各司其掌,發揮職務範圍内之專長,相互合
作無間。
(3) 促使本公司各單位之工作及業務推行順暢。
1.2 适用範圍
本公司之組織,除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照本規程所規範的體制加以管理。
1.3 權責單位
(1) 管理部負責本規程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規程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1.4 管理單位
總經理室為本規程之管理單位。
1.5名詞定義
(1) 建制(最高經營階層領導之下的公司營運單位組織架構)
(2) 建制外人員(本公司組織部門編制外的人員)
1. 建制單位
2.1 管理原則
(1) 本公司為有效經營,并達成企業經營目标,經董事會同意采用投資與經營分離
之管理政策。
(2) 本公司經營上之管理組織屬總經理建制。
(3) 本公司于總經理建制下,得依業務性質劃分如下:
(A)總經理之下視實際需要各設部(廠、室),分别負責處理該部(廠、室)業務。
(B)部(廠、室)之下視實際需要各設課,分别負責處理該課業務。
(C)課之下視實際需要各設組,分别負責處理該組業務。
2.2 總經理
2.2.1 編制
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可加設副總經理數名協助之。
2.2.2 任免
(1) 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以過半數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任免之。
(2) 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同意任免之。
2.2.3 職權
(1) 總經理承董事長之命綜理本公司全盤業務,領導公司各單位機能之推展。
(2)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分管公司全盤業務,并于總經理請假或公出時代理其職務
2.3 部(廠、室)
總經理之下視實際需要,各設部(廠、室)負責有關業務。
2.3.1 編制
各部(廠、室)設經理(廠長、主任)一人;必要時得加設副經理(副廠長、副主任)數人協助之。
2.3.2 任免
(1) 各部(廠、室)經理(廠長、主任)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同意任免之。
(2) 各部(廠、室)副經理(副廠長、副主任)由各該部(廠、室)經理(廠長、
主任)提名,呈報總經理承認任免之。
2.3.3 職權
(1) 各部經理(廠長、主任)秉承總經理之命負責處理各該部(廠、室)之業務,
并考核屬員之勤惰能劣,并呈報其升遷獎懲。
(2) 各部副經理(副廠長、副主任)輔助該部經理(廠長、主任)處理該部(廠、
室)業務,并于該部經理(廠長、主任)請假或公出時代理其職務。
2.4 課
各部(廠、室)之下可視實際需要,各設課分别辦事。
2.4.1 編制
各課設課長一人,必要時得加設副副長一人協助之。
2.4.2 任免
(1) 各課課長由經理(廠長、主任)提名,呈報總經理承認任免之。
(2) 各課副課長由各課課長提名,經由經理(廠長、主任)同意,呈報總經理承認
任免之。
2.4.3 職權
(1) 各課課長承主管部(廠、室)經理(廠長、主任)之指示負責各該課之業務,
督導屬員辦事,并考核屬員及呈報其獎懲。
(2) 各課副課長協助各課課長處理該課之業務,并于該課課長請假或公出時,代理
其職務。
2.5 組
各課之下得視實際需要,各設組分别辦事。
2.5.1 編制
各組設組長一人,必要時得加設副組長一人協助之。
2.5.2 任免
(1) 各組組長由課長提名,經由經理(廠長、主任)同意,呈報總經理承認任免之。
(2) 各組副組長由各組組長提名,經課長、經理(廠長、主任)同意,呈報總經理
承認任免之。
2.5.3 職權
(1) 各組組長承主管課長之指示負責該組之業務,督導屬員辦事,并考核屬員及呈
報其獎懲。
(2) 各組副組長協助組長處理該項組之業務,并于該組組長請假或公出時代理其職
務。
2.6 職員工
(1) 本公司各部(廠、室)、課、組各設員工若幹名。
(2) 所需人員由各單位主管依實際需要層呈簽請總經理核定之。
2.7 編制外人員
2.7.1 編制
本公司得依實際需要聘請各種顧問及特約人員若幹名。
2.7.2 職務
各種顧問及特約人員依其專門知識或專門技術提供意見,并備咨詢。
A、組織及職掌(工作職掌)
1、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本細則依據《公司組織規程》第#條之規定訂定之。
(2) 交本公司課以上單位組織内之工作職掌予以具體化、明确化、細分化,促使本
公司内各單位的職掌業務推行順暢。
1.2 适用範圍
(1) 凡隸屬本公司組織内之各單位的工作職掌,均依照規範的體制管理。
(2) 但本公司《公司章程》與《公司組織規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1.3 權責單位
(1) 管理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1.4 管理單位
總經理室為本規程之管理單位。
2、總經理
2.1 職掌
總經理承董事長之命執行董事會之決議,綜理本公司一切事務,副總經理、協理協助之
2.2 管轄單位
總經理建制下設總經理室及企劃、管理、财務、研發、制造、業務等六部,分别負責該部、室的業務。
3、總經理室
3.1 工作職掌
(1) 企業經營環境分析與策略之研拟。
(2) 長期、中期、短期經營發展計劃之研拟。
(3) 預算制度之規劃與修訂事項。
(4) 整體經營計劃之彙編與調整。
(5) 部門計劃之研拟彙編等事項。
(6) 全公司經營目标之研拟事項。
(7) 經營分析報告事項。
(8) 多角化經營之分析研拟。
(9) 轉投資計劃之分析研拟。
(10) 增資計劃之分析研拟。
(11) 新廠籌建之總體規劃。
(12) 經營管理情報之彙集與提供事項。
(13) 管理會計制度之規劃與修訂事項。
(14) 成本會計制度之規劃與修訂事項。
(15) 利潤計劃之分析研拟。
(16) 費用控制規劃與執行事項。
(17) 成本之估算與審核及降低成本方法之研拟。
(18) 财務改善計劃之研拟。
(19) 内部稽核與内部控制之研拟。
(20) 經營績效之分析。
(21) 其他有關整體經營管理及總經理交辦之事項。
4、企劃部
4.1 管轄單位
企劃部下設規劃課、廣告課分掌其業務。
4.2 規劃課
工作職掌
(1) 拟訂産品銷售、生産、存貨之計劃。
(2) 分析産銷狀況并作出銷售預測。
(3) 彙集整理市場情報并加以分析研判。
(4) 彙集整理競争廠商之産銷及市場活動策略并加以分析。
(5) 價格及行銷通路策略之拟定。
(6) 新産品開發及舊産品變換之可行性研究。
(7) 産品别利潤組合計劃、分析、拟訂。
(8) 營業相關辦法拟訂、修改、審核。
(9) 其他專案規劃及交辦事項。
4.2 廣告課
工作職掌
(1) 商品廣告定位、廣告策略之拟訂及執行。
(2) 競争廠商之廣告策略、廣告量、廣告表現、促銷信息、媒體選擇等分析研究及
對策。
(3) 年度廣告計劃之拟訂、執行與控制。
(4) 廣告預算之拟訂、執行與控制。
(5) 廣告媒體及廣告代理商之選擇。
(6) 廣告效果之分析、對策、改進。
(7) 廣告内容、方案設計制作、媒體選擇執行等之掌控。
(8) 其他有關廣告宣傳及交辦事項。
(9) 其他專案規劃及變辦事項。
5、管理部
5.1 管轄單位
管理部下設總務課、人事課、電腦課分掌其業務。
5.2 管轄單位
工作職掌
(1) 總務計劃之拟訂、實施及總務經費預算之編拟及執行。
(2) 一般文書之收發、呈閱及檔案之管理。
(3) 建築營修事項及不動産之管理事項之辦理。
(4) 事務設備及辦公生産器具之購置、管理。
(5) 文具用品、圖書、雜志等采購、管理。
(6) 捐贈、招待及有關對外公共關系事項。
(7) 有關公司涉及民事、刑事等法律案件之處理,及商标、專利權、著作權之法律
事項之處理。
(8) 股東及董監事有關事務之處理。
(9) 公司環境衛生及安全之管理。
(10) 夥食管理。
(11) 車輛管理。
(12) 交通管理。
(13) 宿舍管理。
5.3 人事課
工作職掌
(1) 人員之考選、任聘、到職、獎懲、升遷、福利、離職、退休等應辦事項之審查
辦理。
(2) 人員編制之拟訂、執行、修正。
(3) 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事宜之辦理。
(4) 職工保證書之征言、對保、保管。
(5) 職工名冊之編訂及人事出勤資料之建立、分析、保管。
(6) 職工到(離)職手續之辦理。
(7) 薪資及其他人事費用預算之編拟、執行。
(8) 人事命令發布及人事有關記錄之建檔管理。
(9) 職工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保險之辦理及有關質疑之解釋。
(10) 有關職工差、假、勤事項之輸及薪津之核計發放。
(11) 有關職工教育訓練之計劃、督導、執行。
(12) 有關職工福利及職工勞動争議事宜之辦理。
(13) 人員發展之規劃。
5.4 電腦課
工作職掌
(1) 電腦系統規劃、設計、分析。
(2) 企業電腦化之教育訓練。
(3) 企業電腦化之成本績效分析。
(4) 電腦系統硬件特性及其操作問題之解決。
(5) 電腦系統軟件運作之一緻性、完整性規劃。
(6) 軟件系統規劃設計及程式撰寫。
(7) 企業電腦資訊資料之正确性及維護作業。
(8) 企業電腦化應用之推進。
6、财務課
6.1 管轄單位
财務部下設财務課、會計課、成本課分掌其業務。
6.2 财務課
工作職掌
(1) 中短期财務獎金運作之規劃、分析、調度。
(2) 财務報表及财務預算之編制。
(3) 對金融機構之存款、取款、貸款等有關手續之接洽、處理。
(4) 公司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等之保管及現金、票據等收支業務之處理。
(5) 審核有關收、支單據及其收、付款作業。
(6) 各項職工獎金、津貼或零用金等之請領作業。
(7) 一般貸款之催收及員工借支之收款。
(8) 有關财務運作之明細賬記載。
(9) 其他有關财務及交辦事項。
6.3 會計課
工作職掌
(1) 會計制度之拟訂與執行,預算案之編制、分析。
(2) 編制各項會計及決算報表并呈報。
(3) 一般傳票之編制及其有關憑證之整理。
(4) 一般總賬、明細賬之會計事項登錄。
(5) 有關會計報表、文件及賬冊等之保管。
(6) 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各項稅收工作之申報辦理。
(7) 其他有關會計及交辦事項。
6.4 成本課
工作職掌
(1) 成本會計制度之規劃及執行。
(2) 各種實際成本之核計、分析與控制。
(3) 各種标準成本建立并分析其差異。
(4) 損益平衡點分析及對策呈報。
(5) 有關成本之傳票、憑證、賬冊等的編制及整理。
(6) 有關成本之各種報表的編制、分析。
(7) 有關成本預算之追加删減作業。
(8) 其他有關成本及交辦事項。
7、研發部
7.1 管轄單位
研發部下設計劃課、設計課分掌其業務。
7.2 成本課
工作職掌
(1) 新産品推出之企劃、分析、評估等計劃研拟,産品更新計劃之研拟、評估。
(2) 新産品使用之便利性、安全性、維護性檢讨。
(3) 有關産品之經濟情報、市場活動、消費傾向等的資料整理、分析、研判。
(4) 産品利潤計劃及開發成本等研判、分析、預估。
(5) 競争廠商的産品有關計劃之情報彙集、整理、分析。
(6) 市場接受性之分析、判斷與修正。
(7) 整體設計概念與方針之拟定。
(8) 國内外技術資料之彙集保管。
(9) 其他有關商品化、生産化的可行性确認及變辦事項。
7.3 設計課
工作職掌
(1) 産品新型、新式樣之研究、設計。
(2) 新材料及材料新用途之研究。
(3) 外觀、造型之檢讨與修正。
(4) 産品設計樣品試作。
(5) 手制樣品試作檢讨與修正(Working Sample)。
(6) 工程樣品試作檢讨與修正(Engineer Sample)。
(7) 技術标準之移轉。
(8) 舊産品之問題點檢讨與修正設計。
(9) 其他有關設計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8、制造部
8.1 管轄單位
制造部下設生管課、倉儲課(資材課)、采購課、品管課、生産課、生技課、廠務課
分掌其業務。
8.2 生管課
工作職掌
(1) 協調生産負荷與産能之平衡。
(2) 生産計劃之拟訂、執行與控制。
(3) 生産進度之安排、控制及差異分析。
(4) 人員配置、機器配置之設定及編制。
(5) 月别、季别等之材料需求計劃。
(6) 制造令、加工令、修理令之填發。
(7) 制造工時成本之控制與分析。
(8) 外包營運之安排及管理。
(9) 其他有關生産計劃及交辦事項。
8.3 物料課
工作職掌
(1) 物料倉儲計劃之研拟及管理。
(2) 成品倉儲計劃之研拟及管理。
(3) 暫收料區之規劃及管理。
(4) 在制品物料之發、退料處理。
(5) 半成品、成品出貨之有關程序及運輸處理。
(6) 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之領發業務及賬務登錄、庫存報表編制及其分析。
(7) 不良品、呆廢品之處理。
(8) 其他有關倉儲管理及交辦事項。
8.4 采購課
工作職掌
(1) 物料采購計劃、供應方式、材料預算之拟定與執行。
(2) 資材之采購、報價、估價等應辦手續。
(3) 請購單、訂購單、進貨驗收單、退料單之編制處理。
(4) 材料供應商之開發及協力廠商之調查、管理、指導及交貨之督促。
(5) 進料品質、數量之異常及欠料之對策處理。
(6) 材料供應商或協力廠商之付款審查、整理。
(7) 資材的市場行情調查、動态資料彙集。
(8) 其他有關資材采購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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