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内部物流管理信息?8.1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工廠内部物流管理信息?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8.1 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工廠物流配送車輛及相關費用的管理工作,節約物流成本,确保安全行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工廠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等工作。
第3條 責任。
1.物流部負責物流配送車輛的管理與調度工作。
2.财務部負責審核、報銷運輸車輛相關費用。
第2章 物流車輛的購置
第4條 購置流程。工廠物流配送車輛購置應根據工廠的實際情況,按照适用、經濟、配套的原則選擇車種、車型。其請購審批流程參照工廠的固定資産采購及審批流程。
第5條 車輛驗收。
1.新車購置必須按合同規定及有關文件,如車輛清單或裝箱單以及原廠說明書進行驗收,并清點附件、随車工具,如有不符應拒絕接收。
2.驗收車輛時應組織固定資産分管負責人、采購人員、使用部門負責人及駕駛員同時驗收,并學習使用注意事項和各種調整數據。
第6條 車輛登記。新車購進後必須及時登記,建立登記卡,登記卡中應包括車輛型号、牌号、車況、用途、技術性能等各項數據。
第3章 貨物運輸與車輛調度
第7條 車輛調度。工廠所有貨物的運輸,需由物流部統一安排調度。物流部車輛調度員根據工廠的運輸計劃,統籌安排車輛和出行路線,确保車輛的合理、有效利用。
第8條 運輸作業。
1.駕駛員應按照核準的時間、路線和目的地駕駛車輛完成運輸任務,并取回相關憑證。
2.運輸任務結束後,車輛調度員要做好裡程登記和各項費用統計。
第4章 物流車輛的保養
第9條 技術保養。為保證車輛使用的可靠性,減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長車輛大修間隔裡程,必須及時地進行車輛的修理和保養,車輛的技術保養分為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三級保養。
1.一級保養是檢查車輛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檢查各總成内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排除發現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機負責。
2.二級保養除執行一級保養的作業項目外,主要清洗各個空氣濾清器,檢查、調整發動機、底盤及電器設備的工作狀況,并完成一些附加的小修項目。
3.三級保養是以總成解體、清洗、檢查、調整、消除隐患為中心,以改善其技術狀況,可與車輛季審同時進行。
第10條 換季保養。每季度需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檢查蓄電池、冷卻系統的變化,夏季蓄電池電液容易蒸發,每日收車後必須檢查液面高度并及時補充。
第5章 物流車輛的維修
第11條 維修申請。車輛維修由各司機寫好維修項目,按工廠汽修申報流程報批後,在定點廠維修。
第12條 汽車修理。
1.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車在運行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對自然磨損或總成的外部征象能預先估計的小修項目,應集中組織計劃性的小修作業并結合一、二、三級保養進行。
2.總成大修,指經過一定使用裡程後,車輛的基礎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損、變形,需要拆散進行徹底修理,以恢複其技術性能的修理作業。
3.汽車大修,車輛行駛一定裡程後機件嚴重磨損,技術性能下降并經過技術鑒定,對總成大修進行一次恢複性的修理。大修必須嚴格按計劃進行,并報總經理批準後實施。
4.為節約原材料,降低保修費用,應對磨損、變形或損傷而不能繼續使用的零件進行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13條 送廠維修。對于進廠維修的車輛,司機應監督維修廠家按報修項目維修,如果發現報修項目與維修項目不符,額外部分由報修人自負。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将車輛送廠維修。
第6章 用油管理
第14條 用油管理。
1.運輸車輛用油統一由工廠按一車一卡的方式,實行加油卡的管理,嚴禁司機攜帶其他容器加油。
2.對汽車用油确定定額指标,按不同類型的車輛,每百公裡定額用油指标,以單車核算,按月統計行車公裡數和汽油的消耗情況。
3.工廠車輛調度員為車輛用油的管理責任人,對各汽車的耗油标準應随時掌握,确定每百公裡的耗油定額指标,實行節約有獎、超額受罰的辦法,以調動駕駛員節油降耗的積極性。
第7章 車輛交通事故處理
第15條 事故處理。凡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保護現場和搶救傷者,并及時報告交警部門和車輛調度員及本單位領導。對發生交通事故,逃離現場或僞造現場,沒有保護好現場或私下解決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6條 事故報告。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2小時内如實寫出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分别送行政人事部和車輛調度員備案,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處理該事故。
第8章 車輛技術檔案的管理
第17條 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1.為利于掌握車輛的使用性能及改裝、改型和主要總成、機件變更後使用性能的變化,為車輛保養、修理和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提供依據,凡屬工廠的車輛必須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包括記載車輛的來源、投産日期、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年行駛裡程、修理次數和間隔裡程、車輛調動、改裝、改造、停駛、複駛、封存、機損、報廢、燃料、輪胎、季度生産任務完成情況、年度利潤完成數量等。
第18條 車輛檔案資料登記。
1.凡車輛調動、牌照變更、停駛、封存、改裝、改造、車損及駕駛員調動等,三日内由車輛調度員負責登記。
2.車損事故處理結案後,必須填寫報修情況和處理結果存檔。
3.車輛運行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在下季度首月3日内登記,交部門經理審核後公布并由工廠行政部保存。
4.保修情況記錄由車輛調度員負責填記在保修技術卡片上,重點寫清保養類别、日期、間隔裡程、重大技術情況等。
第9章 附則
第19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20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2 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使車輛安全行駛,加強安全防範與檢查,保證貨品按時準确到達目的地,根據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範圍。本規定适用于工廠物流車輛的安全行駛相關工作。
第3條 責任。工廠物流部負責監督、制定相關安全駕駛規定。
第2章 司機操作規範
第4條 遵守法律法規。司機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當地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章規則,安全駕駛,并遵守本工廠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5條 日常檢查與維護。司機需愛惜工廠車輛,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按時完成規定的保養作業,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工具附件無丢失損壞,确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6條 出車準備。出車前司機需認真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正确地起動和預熱發動機,低檔起步平穩加速,逐漸增加發動機負荷;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第7條 行駛途中注意事項。
1.根據氣候、道路和交通流量,掌握适當的車速和車距,避免不必要的緊急制動,并做好行車記錄。
2.行駛中注意各儀表指示情況,随時掌握車輛性能狀況,途中發生故障應及時檢查排除,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不帶故障行車。
3.出車在外停放車輛,注意選取适當的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4.司機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門窗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嚴禁開疲勞車,文明開車,行駛中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6.不論什麼時間,司機必須保持手機處于開機狀态,以便工廠能夠随時聯絡到。
第8條 回程後檢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3章 車輛安全檢查
第9條 車輛“三查”。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後的“三查”工作。
1.出車前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制動機件是否靈敏。
2.行駛中檢查,長途行駛一百公裡即應停車檢查主機和各零配件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3.返回後檢查車況,及時進行保養維修。
第10條四種情況下不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4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11條安全教育與培訓。
1.車隊的安全管理必須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在實際工作中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防範各種事故的發生。
2.每月召開一次司機安全學習分析會,運用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反複講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防止事故的重要性。
3.定期組織學習各項安全規章及交通規則,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考試。
4.定期總結安全工作,每月一小結,每季一大結,年終全面總結。
第5章 總則
第12條 本規定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13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3 配送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貨品的配送作業,保證貨品按時、按質、按量地送達目的地,節約貨品配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工廠貨品配送各環節的相關工作。
第3條 責任。物流部負責對物流配送路線的設計、過程的設計和相關的改善等配送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第2章 編制配送計劃
第4條 配送計劃編制與審批。
1.配送計劃是對配送貨物、配送地點、配送車輛、配送路線的綜合匹配過程。物流部配送調度員負責根據客戶訂單編制配送計劃,并報主管副總審批。
2.編制配送計劃的原則是在保證客戶滿意度的前提下成本最低。
第5條 配送計劃編制要點。
1.配送車輛安排:按照配送貨物的體積、重量選擇配送車輛的種類,安排配送車輛的數量。
2.确定配送路線:按照配送地點安排最優的運輸配送路線,同時考慮送達的時間是否符合客戶的要求。
3.形成配送計劃:配送計劃編制結束後,生成配送計劃書作為配送指令,包括配送指令、按客戶分類的配送貨物清單、配送路線圖、裝車次序、客戶簽收回單。
第3章 配貨
第6條揀貨。物流部配送人員根據客戶的銷售合同或訂單,明确所需配送貨品的具體信息,到倉儲部确認将要發貨的貨品。
第7條 分貨。理貨員将完成揀貨的貨品按照客戶或配送路線進行分類。主要可以采用三種方法進行分貨。
1.人工分貨。人工分貨是指所有分貨作業過程全部由人工根據訂單或其他傳遞過來的信息進行,而不借助任何計算機或自動化的輔助設備。
2.自動分類機分貨。利用計算機和自動分辨系統完成分貨工作。這種方式不僅快速省力,而且準确,尤其适應于多品種的貨物。
第8條 配貨檢查
1.分貨後相關人員需要進行配貨檢查,以保證發運前的品物資種、數量、質量無誤。
2.理貨員根據客戶信息和車次進行清點,對照産品的貨号和數量,以及對産品狀态、品質進行檢查。檢查方法主要有商品條形碼檢查法、聲音輸入檢查法和重量計算檢查法。
第9條 包裝。物流配送包裝作業人員對配送貨品進行重新包裝、打捆,以保護貨物,提高運輸效率,便于配送到戶時客戶識别。
第10條 緊急配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緊急配送而不考慮配送的成本。
1.客戶需要緊急配送而工廠配送能力不足。
2.客戶緊急購買的産品。
3.因工廠自身失誤導緻漏送。
第4章 車輛調度
第11條 車輛調度。調度員根據配送計劃進行任務分配,指派車輛和運送人員,下達運送作業指示和車輛配載方案,安排具體的裝車與送貨任務,并将發貨明細單交給送貨人員或司機。
第12條 車輛配裝。
1.配送人員應按訂單标明到達地點、用戶名稱、運送時間、商品明細等,最後按流向、流量、距離将各類因素進行車輛配載。
2.裝車應遵循“先進後出”原則,按照裝車次序清單執行,便于送達每個點後的卸貨。
3.裝車過程應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液壓推車、叉車等起重工具,避免人工搬運的安全隐患;裝車過程應保證在運輸過程中貨品不會散落;配送貨品有輕重緩急之分,做好車輛的初步配裝工作。
第5章 貨品運輸
第13條 貨品運輸。
1.配送車輛司機根據配送計劃所确定的最優路線,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内及時準确地将貨物運送達客戶所要求的目的地。
2.物流部配送中心在運送過程中要加強對運輸車輛的考核與管理。
第14條 運輸事故處理。
1.運輸過程中發生耽擱情況,例如堵車等,應通知總部,并保持和相關客戶的聯系,得到客戶對送達時間變更的同意。
2.運輸過程發生嚴重事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15條 貨品送達與交接。送貨員将貨物運送至目的地後,将貨物交割給客戶時,應當面清點貨物,并由客戶在回單上簽收作為依據。
第6章 退換貨
第16條 退、換貨。送貨員遇退、換貨情況,應将退調貨物随車帶回,并及時辦理退貨登記手續。具體請參照《工廠退換貨制度》。
第7章 附則
第17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18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4 貨品運輸控制制度
第1條 目的。為做好工廠運輸車輛和司機的合理調度,力求貨物運輸作業的高效率和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貨物運輸管理、車輛調度等相關工作。
第3條 責任。工廠物流部負責貨品運輸的控制與管理工作。
第4條 貨物運輸計劃、方案的制訂。
1.接收、統計運輸任務。調度員接到“運輸通知單”後,将“運輸通知單”上的貨物信息進行統計,明确貨物到貨期限後準确填寫“貨物運輸單”。
2.制訂計劃、方案。調度員将編制好的“貨物運輸單”上報貨運主管,貨運主管通過“貨品運輸單”來選擇、設計貨物運輸路線。貨運主管按照優先受理、優先安排計劃原則來制訂運輸計劃或方案。
第5條 确認提貨。調度員按照貨運主管制訂的運輸計劃、方案,填寫“提貨單”上報貨運主管簽字後報倉儲部。倉儲部将“提貨單”上所要的貨物準備好後,通知調度員。
第6條 貨物運輸調度。
1.車輛調度。調度員填寫最終“貨品運輸單”與“派車通知單”進行可用運輸車輛調度工作,并将“貨品運輸單”與“派車通知單”一同交給負責運輸的車輛司機。
2.任務下達。
(1)調度員把“貨品運輸單”下達給承擔貨物運輸任務的司機。
(2)司機按照“貨品運輸單”執行貨物運輸工作。
第7條 貨品運輸準備。
1.加油、領取運輸預付款。
(1)調度員根據“貨品運輸單”估算車輛運輸用油與相關運輸費用。填寫“費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領用。
(2)運輸車輛司機持“貨品運輸單”、“領油單”、“費用申請單”去油庫領油,到财務部支款。
2.運輸車輛檢查。
(1)調度員與運輸車輛司機按照“車輛檢查表”一同對運輸車輛進行運輸前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免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耽誤運輸貨物進度。
(2)對于車輛備件需要更換的,司機填寫“備件領用單”,經調度員簽字同意後到倉儲部領用,并在領用後将“備件領用單”交給調度員。
第8條 裝運。調度員與司機協助倉儲部進行貨物裝車。采用優先承運裝車的原則進行,按照先送後裝的原則進行裝車。
第9條 貨品運輸。
1.貨品運輸途中,運輸車輛司機要及時将運輸途中所有的支出費用單據保留完好,當出現意外事故時要及時與調度員取得聯系,尋求解決辦法。
2.調度員接到貨物運輸司機通知後,填寫“車輛事故報告表》記錄車輛事故情況,并在最短時間内向物流部經理報告。得出解決方案後與司機聯系,解決問題,保證貨物運送工作按時完成。
第10條 到貨。
1.運輸質量的監督與審核
(1)司機負責監督貨物裝卸工作,并對貨物運輸質量負責。
(2)貨物在裝卸過程或運輸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時,司機應立刻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解決。
2.貨品交接。
(1)司機将貨物按指定時間、指定地點交給指定人員。
(2)司機完成作業後,在“貨物運輸單”上填寫相應的項目。
(3)客戶方在“貨品運輸單”上簽字蓋章,完成貨物交接手續辦理。
第11條 運輸單據的傳遞與統計。
1.運輸單據要按照傳遞的程序進行,做到統計數據準确、報表及時等。
2.調度員認真核對車輛運輸單據,發現差錯、遺漏和丢失要及時更正、補填,并按規定時間交統計員。
3.統計員應根據運輸單據做好各項指标的統計、歸檔、分析、上報等工作,使得物流部随時掌握配送情況,不斷改進配送工作與方法,提高配送效率。
第12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13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5 貨品包裝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在發貨前對貨品包裝的管理,保證貨品包裝質量,根據工廠相關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發貨前貨品包裝的相關工作。
第3條 責任。
1.現場包裝人員根據訂單或合同要求,對選定的物資進行包裝,貼上标簽并填寫清單。
2.包裝檢驗人員根據訂單和合同,對配送的貨品的外包裝以及标識進行檢驗。
第4條 發貨包裝的作用。
1.保護功能。防止物資的破損變形,防止發生化學變化,防止異物流入、污物污染、丢失、散失等。
2.便利功能。便于運輸、裝卸和儲存。
3.促銷功能。
第2章 現場包裝作業
第5條 接受包裝任務。現場包裝人員接受物流部下達的包裝任務後,需明确包裝要求,詳細了解包裝對象的相關信息。
第6條 領用包裝物資。在明确包裝要求後,包裝人員根據包裝要求到倉儲部領取包裝材料。
第7條 包裝作業
包裝人員根據訂單要求、工廠的包裝規定和貨品的特點進行包裝作業,包裝完畢後填寫包裝清單,将其連同包裝件一起放在包裝容器内。
第8條 封裝。包裝件及包裝清單放入包裝容器後,将包裝容器封起,确保貨品在運輸中的安全性與方便性。
第9條 貼标簽。封裝完畢後,需對外包裝上貼上帶有圖像說明的标簽,便于相關人員辨認、識别;利于交接、裝卸、分票、清點、查核;避免錯發、錯卸、錯收。
第3章 包裝檢驗
第10條 檢驗方式。對配送貨品的包裝檢驗,采用一般抽樣或當場檢驗。在進行檢驗時,應根據貨品的品種、性質以及有關規定做出适當的選擇。
第11條 核對包裝标志。裝車檢驗人員應核對包裝上的商品包裝标志是否與訂單或合同要求相符。
第12條 檢驗。裝車檢驗人員應檢驗配送貨物的外包裝是否完好無損,包裝材料、包裝方式是否符合配送要求。對于發生破損的貨物,要查明其損壞原因。
第13條 安全性檢查。檢驗人員應對貨品的外包裝進行安全性檢查,檢驗貨品的内外包裝是否牢固、安全、完整,是否适于長途運輸,是否符合貨物包裝習慣。
第4章 包裝作業合理化
第14條 包裝合理化要求。包裝合理化既包括包裝總體合理化,也包括包裝材料、方式的合理組合與應用的合理化。實施包裝合理化,需做到在防止包裝不足的同時防止包裝過剩。
1.包裝不足:指包裝強度不足、包裝材料水平不足、包裝容器的層次及容積不足、包裝成本過低、不能保證有效包裝等幾種情況。
2.包裝過剩:指由于包裝物強度設計過高、包裝材料選擇不當而造成包裝過剩。
第15條 實施包裝合理化三要素。
1.裝卸。不同裝卸方法決定着包裝。引進裝卸技術,提高裝卸人員素質,規範裝卸作業标準等,以促進包裝、物流的合理化。
2.保管。在确定包裝時,應根據不同的保管條件和方式而采用與之相适合的包裝強度。
3.運輸。運送工具類型、輸送距離長短、道路情況等對包裝都有影響。
合理化的包裝需用科學方法确定最優包裝,以防止包裝不足的同時防止包裝過剩。
第5章 附則
第16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17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6 貨品裝卸搬運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貨品的裝卸搬運工作,降低物流成本,減少工廠的損失,根據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貨品的搬運裝卸等相關工作均按本制度處理。
第3條 責任。貨品的搬運裝卸等相關工作由工廠物流部負責。
第4條 裝卸搬運的原則。
1.消除多餘的作業,減少搬運次數。
2.提高搬運的靈活性。
3.機械化作業。
4.利用重力。
5.集裝箱化。
6.裝卸搬運工作進行協調,流程不受阻。
第2章 裝卸搬運準備
第5條 安保工作
1.嚴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物資裝卸運輸有關規定。裝卸搬運前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如戴好手套、口罩、安全帽等。
2.對于危險品,要提前對作業場所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在安全措施沒有落實的情況下,不得安排作業。
第6條 用具檢查。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不準超負荷使用。
第7條 搬運貨品了解
裝卸搬運人員需在搬運前了解貨品,防止在作業過程中應操作不當而引起錯誤與破損等,估計貨品的重量與大小,采用合适的搬運設備與工具。
第8條 作業準備。作業負責人組織好裝卸搬運各道工序間的銜接,确定參加作業人員,明确分工,确定合理的搬運線路和方法。
第3章 裝卸搬運作業
第9條 一般貨品搬運。
1.貨品應輕拿輕放,禁止亂摔亂砸,多人同時搬運貨物時,要協同動作,專人指揮,防止砸傷手腳。
2.用機動車輛裝運貨物時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要有可靠措施和明顯标志。
3.裝車時,随車人員要注意站立位置。
4.車輛行駛時,不準站在物件和前欄闆之間,車未停穩不準上下。
第10條危險品搬運。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時嚴禁與其他貨物混裝;要輕搬輕放;搬運場地不準吸煙;車廂内不準坐人。
第11條 裝卸搬運工具使用。
1.因各種需要用叉車等裝卸工具搬運的物資,在運輸前必須将産品合理解放在卡闆上,外包裝上有特别标識的物資,必須按标識要求疊放。
2.裝卸人員應根據貨品的大小及重量,選擇合适的卡闆疊放貨品。
3.使用鏟車或叉車運輸作業前,應采用中速步伐;當轉彎或與路面有變化以及進出電梯時,應預先減速,在整個裝卸作業過程中,做到對貨品輕拿輕放。
第12條 起吊。裝卸貨品應挂規定吊點,起吊裝箱件時應先檢查箱體腳底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線标志吊挂,并經試吊确認穩妥後方能起吊。
第13條 物件堆放。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當;對易滑動件要用木塊墊塞;不準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上。
第14條 指揮信号。在高攔闆車廂裝卸貨物、起重駕駛員無法看清車廂内的指揮信号時,應設中間指揮,正确傳遞信号。
第4章 裝卸搬運現場清掃
第15條 現場清理。貨品裝卸後,現場需及時清理,不得留有廢物;對于裝卸有毒物資的,卸後必須清洗幹淨。
第16條 用具整理。裝卸有毒放射物資的用具和防護用品應專具專用;裝卸危險品的工具,裝卸完畢後應徹底清洗。
第5章 附則
第17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解釋權歸物流部所有。
第18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8.7 物流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範物流信息系統的管理,保證物流信息管理系統的高效、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工廠物流信息系統的設計、運行、維護等各相關工作事項。
第3條 責任。
1.物流部負責工廠全部物流信息管理工作,維護物流信息系統的日常運行。
2.生産部、倉儲部、銷售部等相關部門配合物流信息系統的管理。
第4條 系統運行原則。
1.可靠性原則。
2.精确性原則。
3.及時性原則。
4.靈活性原則。
5.适當形式化原則。
6.經濟性原則。
第2章 信息識别
第5條 貨物識别管理。工廠所有承運貨物在正式啟運前,由配送人員負責全部粘貼條形碼,以此作為其在整個物流運轉體系中的唯一身份标識。條形碼由物流部統一制作完成,并确定編号。
第6條 車輛管理。保持與司機的有效溝通,工廠随時确定車輛及貨物的準确位置。
第7條 員工識别管理。員工憑其真實姓名、密碼、指紋進入物流信息系統。
第8條 數據識别管理。各部門産生的數據、表格及相關文件必須符合物流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
第3章 物流信息系統開發
第9條 系統調研。由物流部組織系統開發人員通過與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對現行系統和管理方法以及信息流程等有關情況進行現場調研,給出有關的調研圖表,提出信息系統設計的目标以及目标實現的可能性。
第10條 系統設計。在系統調研的基礎上,物流信息管理專員從整體上構造出物流系統的邏輯模型,由物流經理對各種模型進行篩選與确定。物流信息管理專員以邏輯模型為框架,利用各種編程方法實現邏輯模型的各個功能模塊。
第11條 系統調試與完善。
1.物流信息管理專員将系統的各個功能模塊進行單獨調試和聯合調試,對其進行修改和完善,最終得到符合要求的物流信息系統軟件。
2.在系統運行一段時間後,由物流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其他部門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收集各種建議,進行系統的改造與完善。
第4章 物流信息系統的使用
第12條 數據的收集和錄入。
1.運輸、配送等人員用某種方式記錄下物流内外的有關數據,并通過各種途徑及時傳送給物流信息管理專員。
2.物流信息管理專員對集中的信息進行整理,并轉化為物流信息系統能夠接受的形式輸入到系統中。
3.物流運轉過程中,一部分數據通過配送、倉儲等人員對條形碼等技術工具的使用自動進入管理系統。
第13條 數據處理。
1.物流信息系統使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相關培訓,了解各項操作規程,了解各種情況的處理辦法。
2.數據處理工作一般是按照一定的規程,定期或不定期地運行某些事先編制好的程序,主要包括數據更新、統計分析、報表生成、數據的複制及保存等。
第14條 信息存儲。數據進入系統後,經過自動加工、整理,成為支持物流系統運行的各種物流數據信息,物流信息管理專員每天對其進行維護檢查。
第15條 信息輸出。物流工作人員可以通過網絡了解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
第16條 系統硬件的運行維護。
1.物流信息系統使用人員必須按照使用規定,做好電源及工作環境的管理。
2.物流信息管理專員定期進行系統檢修。
3.采購人員做好系統所需備品、部件的使用及管理。
第5章 物流信息系統的安全維護
第17條 資料更新。物流信息管理專員每天對信息系統的網絡、軟件、硬件、數據進行檢測,保證整個信息系統處于一種随時可以使用的狀态。
第18條 身份識别技術。物流信息系統所有使用人員均采用指紋身份識别技術,每一登錄系統人員事先必須使用指紋識别,方可進入系統,否則不得進入物流信息管理系統。
第19條 網絡安全。
1.整個物流信息系統的網絡安全統一由物流部負責,其管理人員每周一對系統網絡進行檢測,發現網絡安全隐患及時排除。
2.各部門在運行網絡過程中發現故障,統一上報物流部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采取措施。
3.物流信息系統使用人員及時對殺毒軟件進行升級,發生病毒感染及時切斷網絡,通知物流信息管理專員進行處理。
第20條 資料存取控制。
1.物流信息系統使用人員每天使用自己的登錄密碼進入系統,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密碼告知他人。
2.為了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由物流信息管理專員每天對數據信息進行備份處理。
3.物流信息系統資料打印需經所在部門主管同意,并由物流信息管理部統一負責打印。
第6章 附則
第21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負責解釋、修改并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8.8 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保護物流信息系統安全,規範信息系統管理,有效提高物流運營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範圍。本制度适用于工廠物流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3條 責任。工廠物流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由物流部負責。
第4條 物流信息系統的構成
1.硬件系統,包括計算機、通訊設施和安全設施。
2.軟件系統,包括操作系統、業務處理系統、通信協議。
3.信息資源,包括物流信息、相關數據、知識、模型等。
4.人員,包括專業人員、終端使用人員。
第2章 硬件系統安全管理
第5條 硬件維護人員設置。
1.工廠确立專人負責物流信息系統所用電腦的硬件維護工作。
2.終端計算機設備日常維護由各部門負責。
3.計算機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由工廠電腦專員統一進行護理,其餘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維修。
第6條 硬件維護。
1.電腦硬件均需要貼上封條,任何人都不得私自撕下封條或更換硬件。
2.計算機使用人員應按作息時間準時開關機,及時處理和更新有關物流信息,禁止用工廠的計算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3.保持計算機環境清潔,下班前退出程序,切斷電源後離開。
第3章 軟件系統安全管理
第7條 軟件維護人員設置。物流信息系統的網絡安全由物流部專人負責;各終端使用人員需按照規定進行操作。
第8條 軟件維護。
1.使用人員每天對殺毒軟件進行更新,發現病毒及時切斷網絡,通知物流部後由工廠電腦專修人員處理。
2.使用人員不得使用危險性的命令,嚴禁使用分區及格式化硬盤等操作。
3.各部門在運行中發現故障,統一上報物流部處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4.不得随意安裝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程序。
第4章 信息資源安全管理
第9條 信息資源維護人員設置。物流部物流信息管理專員作為物流信息資源的維護人員每天需對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檢測與更新,保證信息系統中信息資源的時效性與全面性。
第10條 信息資源安全操作。
1.物流信息使用人員每天用登錄密碼和指紋進入系統,保證賬号專人專用。
2.物流信息管理專員對進入系統的用戶進行身份核實,定義操作權限,負責監督用戶的各項操作。
3.為防止資料及數據丢失,物流信息除在電腦上存儲外,應拷貝到軟盤或光盤,防止病毒破壞或遺失。
4.資料打印經所在部門主管同意後由物流部統一打印。
第5章 附則
第11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負責解釋、修改并報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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