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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多寫3字賠近3萬,離職報告的坑該填上了
一場離職,有人“賺了”,有人“賠了”。最近,媒體報道了一些員工因離職吃啞巴虧的事。
比如,因為套用網上離職文書模闆,有的員工文尾多了“請批示”三個字,被企業以“曠工”之名告上法庭,結果賠了2.9萬元;有的未寫明離職的具體原因,隻拿到了6400元被拖欠的工資;有的輕信企業提供的統一離職模闆,忽視了一句“雙方再無其他争議”,沒有補發加班費……
以“請批示”三字為例,一個字近一萬元,代價的确慘重。老實說,員工吃了這個啞巴虧,從司法途徑卻很難扭轉回來。
畢竟,白紙黑字的離職報告就擺在那裡,裡面的内容也是員工親手撰寫,或者簽了“同意”的。如果在法庭上說,自己用錯了文書模闆,或者沒看清楚公司統一模闆中的坑,表示想吃後悔藥,想來法庭也不會支持。
吃一塹長一智,員工們有必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特别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避免一腳踩進坑裡。
但是,光靠員工長記性、變聰明,是遠遠不夠的。員工又不是律師,沒有那麼多的專業知識和維權技能,怎麼可能鬥得過公司裡“養精蓄銳”“見多識廣”的法務?
面對暗藏機關的格式條款,姑且不說普通人,就算是律師,也很難一眼看出其中的“道道”來。或許有人會說,自己不懂,可以請懂的人嘛,可是為了離職,還得請律師或專家,花費的不菲成本,也是很多員工不能承受之重。
其實,有些明晃晃的窟窿,也用不着請律師。網上離職文書模闆各式各樣,普通勞動者不能分辨,依據《勞動法》等法律,負有保護勞動者權益職責的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會組織,能不能加強規範和引導,提供一個淨化版的官方制式模闆?
我覺得,可以有。員工想要離職,在這些部門的官網下載即可,“照貓畫虎”去填寫。這項基礎性工作,既不費多少氣力,又履行了責無旁貸的法定義務,何樂而不為?
保護勞動者權益,任重而道遠。人們常以為,勞動者權益就是平等就業、獲得勞動報酬權、休息權等,卻往往忽視了,勞動者還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在離職環節也應得到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份離職報告多寫3個字,勞動者賠了将近3萬,這也是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工作發出的提醒。有關職能部門,除了幫勞動者“補課”外,還有必要在規範文書模闆、加大監督檢查等方面下功夫,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法定權益。
柳宇霆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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