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十分神奇,有時候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大秦帝國的丞相李斯也萬萬想不到,終究一天他會陷入和韓非子相同的遭遇。曾幾何時,韓非子因受嬴政的賞識,被李斯等人誣陷下獄。在獄中,韓非子想自陳,卻被李斯阻攔,最終在獄中被毒死。
韓非子死亡25年後,李斯也面臨着這樣的境遇,被趙高陷害入獄。更讓李斯崩潰的是,他和當年的韓非子一樣,陷入到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境。我們知道,秦國能崛起,商鞅的變法至關重要,但商鞅是被五馬分屍的,下場慘烈無比。
與商鞅相比,處死李斯的刑罰要比商鞅的還有嚴酷,過程令人冷汗直流。《史記》中關于李斯被殺的文字記載是這樣的,“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所謂的“五刑”,是指五種酷刑,墨、劓、刖、宮、大辟。根據秦朝律法,處以犯人“五刑”的步驟如下,“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
“五刑”從夏代逐漸開始确立,西周時期被寫入國家法律中,這是以損壞犯人身體肌膚的刑罰。最開始主要針對男性犯人,唐朝之後,産生了針對女性犯人的“五刑”, 刑舂,拶刑,杖刑,賜死,宮刑。
大家可以理解為将犯人“大卸八塊”。行刑時,李斯沒有大喊大叫,他的舌頭因此得以留存,但意義已經不大了。李斯是“具斯五刑論”,就是說一項項地進行,同時進行腰斬,直至最後的碎屍,抛屍野外。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作為曾經高高在上的大秦丞相,臨死時的李斯又有着什麼遺言呢?在押赴刑場的路上,李斯已經73歲了,他緩慢走着,突然回頭對着同被判處死刑的兒子李由說道:“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如此悲壯的遺言,很難想象是出自李斯之口。面對酷刑,李斯沒表露出如同常人般的恐懼,而是沉湎于多年前在上蔡一無所有時“牽犬東門,逐狡兔”的快樂時光。從上蔡西縣一個看管倉庫的小吏,直至最後成為大秦帝國的丞相,李斯的逆襲堪稱神話。
可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刻,李斯想到的不是曾有擁有的一切,也不是決定無數人生死的權力,而是最純粹的親情。遠離故鄉多年,李斯最終明白了,和家人在一起過着平淡的生活,無疑是最快樂的時光。
參考資料:《大秦律》、《史記·李斯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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