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12時40分許,駕駛員張某報警稱:其駕駛豫K輕型倉栅式貨車沿京港澳高速由北向南行駛至952公裡處,因左前輪爆胎翻車,車上裝的“水玻璃”全部溢出。
信陽高速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戚則勝、輔警付德龍火速出警,對事故現場尾部進行安全防護并勘驗現場,通知消防、施救、路産部門協同處置。
經勘查,肇事貨車因左前輪爆胎,緻車輛側翻在第四行車道與應急車道上,車上拉載的“水玻璃”幾乎全部傾瀉到地面,四個行車道和應急車道上一層粘稠液體,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水玻璃”是一種水溶性矽酸鹽,呈粘液狀,事故現場潑灑到路面上的部分“水玻璃”被風幹後,地面猶如附着一層光滑的冰面,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民警立即報請支隊對事發路段臨時交通管制,消防部門調集兩台消防車,大量水稀釋反複沖洗地面,施救部門出動吊車拖曳肇事車。交警、消防、施救三方迅速作業清理路面,很快恢複通行,确保了司乘人員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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