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一日開始取消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效力,因此不管是什麼類型的遺囑,隻要具有法定該有的形式要件,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遺囑大緻分為以下幾種,公正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口頭遺囑和自書遺囑。其中最方便和最常見的就是自書遺囑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并不容易,法院系統曾做過統計,自書遺囑無效率超過60%,瑕疵率超過90%,今天三方就在這裡講一講自書遺囑最容易忽略的那幾個點。
1、自書遺囑必須遺囑人自己親自手寫,不能代寫,不能打印。
2、自書遺囑中涉及到的财産必須是遺囑人自己有權利處分的财産,如果是共同财産,一定要寫清楚遺囑人本人的份額。
3、對财産一定要分門别類的羅列清晰,明确财産的具體信息,例如房産要寫明地址及産權證号,車子寫清車牌号,存款寫明具體在哪家銀行,賬号及金額。
4、最後還要寫明是在遺囑人神志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簽訂的本遺囑。
5、繼承人一定要寫身份證上的名字,不能是小名或者其他稱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的,那麼每一個繼承人的繼承的份額一定要寫清楚。
6、最後簽上遺囑人的姓名及簽訂遺囑的日期。
在某些情況下,一定要早立遺囑,作為律師見過很多老人在臨危彌留之際才書寫遺囑。但是這種情況下,法官一般會認為老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屬于意識模糊的時期,因此遺囑大概率會被判定為無效遺囑。
三方律師在這裡建議:财産多,子女多,家庭關系複雜的朋友,一定要盡早立遺囑,提前對财産做好妥善的處理和安排。如果覺得麻煩,推薦您去專業的遺囑訂立機構辦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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