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在給子女取名時也是非常慎重的,想要修改的話,修改流程也是比較複雜。更改自己的姓名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公民有權更改自己或者子女的姓名。
戶口本改名字國家政策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诽謗和誣告陷害。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隐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戶口本改名字的程序流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隻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序: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綜上所述,關于戶口改名字流程手續,更改時間最好在16周歲之前,這樣的話更改流程比較簡單,如果在16周歲之後特别是成年之後修改名字就變得非常困難,比較麻煩,需要許多的證明材料,申請理由必須充足。準備好了以上提供的所需材料後,就可到當地戶籍管理科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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