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輝甯
廣聯達造價圈簽約作者、注冊造價工程師、廣聯達特聘專家講師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築業、房地産業也全面實行增值稅政策以來,增值稅稅率已經經曆三次調整,分别為:
2016年5月1日:建築業、房地産業增值稅稅率分别為11%、11%;
2018年5月1日:建築業、房地産業增值稅稅率分别為10%、10%;
2019年4月1日:建築業、房地産業增值稅稅率分别為9%、9%。
由于項目建設的周期持續性特點,在房地産業、建築業實行營改增之初,國家對于房地産業、建築業制定了相應的過渡政策,後續又陸續出台了關于特定行為的計稅規定。
主要包括:清包工項目;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建築工程老項目。凡上述項目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築服務業适用征收率3%;房地産業适用征收率5%。
原營業稅時期,建築業營業稅稅率3%,房地産業營業稅稅率5%。
無論是營業稅還是增值稅模式,都需要繳納附加稅。附加稅主要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對于營業稅、增值稅簡易計稅、增值稅一般計稅,附加稅究竟應該如何計算呢?
*本文系劉輝甯原創,獨家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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