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辦理社會撫養費征收?中國網5月18日訊(記者 魏婧) 5月11日,有媒體報道,河南省鄧州市劉集鎮有村幹部反映,鎮裡每年向下轄各村派發征收社會撫養費任務,如果收不上來規定數目,則由村幹部墊付有村幹部表示,如果不能按照鎮裡的任務上交社會撫養費,有人便會因此辭職或“被辭職”,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違規辦理社會撫養費征收?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中國網5月18日訊(記者 魏婧) 5月11日,有媒體報道,河南省鄧州市劉集鎮有村幹部反映,鎮裡每年向下轄各村派發征收社會撫養費任務,如果收不上來規定數目,則由村幹部墊付。有村幹部表示,如果不能按照鎮裡的任務上交社會撫養費,有人便會因此辭職或“被辭職”。
文中透露,該鎮厚橋村原村支書亞俊太因未完成墊付任務已于上月被免職。事件被曝光後,5月12日與13日,中國網記者采訪到亞俊太,他告訴記者,自2010年任職以來,自己一共為村裡墊付了12.475萬元社會撫養費,90%都是向親戚朋友借的高利貸,墊付款讨不回,現在自己每天被追債,被迫東躲西藏。
任務源頭:鄧州市計生部門
四年前因同一情況被舉報
據亞俊太介紹,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任務最初由鄧州市計生部門下達給劉集鎮政府,鎮政府在鎮财政所制作一張任務分配表,分配給各村,村幹部把錢交給财政所。
接收到市裡的任務後,劉集鎮每年向各村派發兩次征收社會撫養費任務,一次在3月,一次在9月,亞俊太所在的厚橋村每次需上交65600元,一年共131200元。據悉,2014年劉集鎮向各村下達社會撫養費任務共計有170.05萬。
“從2010年開始,每次都是以劉集鎮黨委的名義分配的,由鎮黨委副書記闫永照負責通知。對于我們來說,我們隻能是聽鎮領導的号令。”亞俊太說。對于村幹部墊付的情況,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劉集鎮黨委副書記闫永照稱,這是因公墊付。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發現,早在2011年就有媒體曝光過,鄧州市計生部門以紅頭文件方式下達征收社會撫養費任務,多名劉集鎮的村幹部表示,這之後,鎮裡分派任務都是打電話或開會口頭通知。
另據某村周姓村支書證實,每年分配的征收數額和村裡的實際超生情況并不相符,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
被撤幹部:借錢墊付十二萬
多數人借高利貸完成任務
據了解,劉集鎮26個村的社會撫養費征收任務,每半年,少的村交1萬,多的近12萬元,但卻并不是想收就能收得上來。采訪中,多位村幹部表示,從真正的征收對象,也就是俗稱的“超生戶”那裡,幾乎收不上來什麼錢。不夠的部分,通常就得由村幹部墊付。
為什麼會發生收不上來的情況?對此,亞俊太說,“以前不交社會撫養費不給上戶口,現在公安機關規定,不管你是幾胎,隻要你有醫學證明都可以給小孩上戶口。所以以前能卡戶口,現在把不了這個關。”
亞俊太告訴記者,自己任村支書時,一年工資收入9600元,四年來,卻一共墊付了12.475萬元社會撫養費,遠遠超出收入水平。“墊的錢,以前能跟超生戶收回一些,這幾年收不上來隻能借,”亞俊太說,為此,他多數的墊付款是以每年2分(年24%)的利息向親戚朋友借來的。
據亞俊太透露,為了完成墊付社會撫養費的任務,劉集鎮大部分村幹部都存在借高利貸的情況。
因公墊付:讨要墊款遭搪塞
現在被人追債 東躲西藏
據了解,村幹部在上交過墊付款後,會收到一張蓋有厚橋村村委會印章的“收條”,亞俊太手裡就有一沓這樣的“收條”。其中,2014年11月12日的一張“收條”寫到“今欠到亞俊太墊支超生費任務人民币叁萬元整”。
對此,亞俊太表示,這張“收條”的意思是說“欠的錢會還的”。“但是它說是這樣說的,實際上都是靠你自己想辦法,但這些超生戶我怎麼去和人家要。”亞俊太說。
為此,亞俊太曾找過鎮政府,希望能把因公墊付的各種款項要回。但得到的回複是“你确實是因公墊付的,如果是幾萬塊錢,我們給你。但是你的數目大,還需要研究”。
劉集鎮黨委副書記闫永照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與亞俊太所言别無二緻,“這個東西又不是你(個人借的),真是因公墊的錢。你墊錢到這個時候,我的意見也是該給你,那怎麼能不給你。但是你說,現在數額大得很,有時候也得實際一點,你想幾十萬不是一個小數目。”
亞俊太稱,目前自己的愛人生病住院,一家人又被追債人讨債。“這錢現在我們是還不上,所以現在天天逼得我們沒辦法在家裡面待着。我現在是東躲西藏,但我跟他們說,盡量把錢要回來還給他們。”亞俊太說。
今年4月,亞俊太因未墊付上這次的社會撫養費而被撤職。劉集鎮黨委副書記闫永照通知亞俊太“别人已經把錢交上了,你不再主持工作了”。
亞俊太告訴記者,加上自己在内,後橋村到目前為止一共有四位村幹部因為這種情況被撤職。至于其它村的情況,他說,“我知道的齊集村有一個,五良村有一個,都被撤職了。”
官方回應:基層幹部法制意識淡薄
諸多疑問有待解答
事件被曝光後, 5月13日18時,鄧州網發布稿件《鄧州市積極回應網曝劉集鎮計生工作事宜 迅速開展調查處理》,其中雖然指出确實存在幹部代征問題,但某些說法卻與劉集鎮一些村幹部的說法并不一緻,甚至相悖。
對于是否提前對征收對象進行過摸底,回應中稱,“經調查,劉集鎮社會撫養費征收由計生辦人員與村先排查出應征收對象底數,提出首征計劃,經計生辦評估修正後,由管理區包村鎮幹部口頭通知各村應征收對象和數額。工作中有村幹部代征問題”。
對此,劉集鎮黨委書記鄧濤表示,“所謂的分任務實際是在我們摸底的底子裡面去進行征收,不是說本身你這個村假如你有五個,然後我們給你分七個分八個,我們是在那個底子裡面分的。”
而援引央廣網5月11日報道,官方口徑與村幹部的說法相互矛盾。劉集鎮某村婦女主任孫大姐說,“今年3月份之前,村裡都沒有統計過有多少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超生戶’,每年也不按這個來收錢。每年超生費一下來,鄉裡任務一下達,大家就一萬一萬就開始弄錢”。
此外,在談到征收不規範的原因時,鄧州官方在回應中的說法是,“調查組認為,出現社會撫養費征收不規範的,主要是由于個别基層幹部法制意識淡薄、工作方法簡單、主管部門疏于督查。”
這也與央廣網報道中,“多名劉集鎮的村幹部表示,這之後(2011年的曝光事件),鎮裡分派任務都是打電話或開會口頭通知”這一說法産生矛盾。
專家解讀
胡星鬥:地方利用生育政策彌補财政不足
事實上,地方派發社會撫養費任務的情況并非個例。2015年4月,據工人日報報道,在甘肅省平涼市靈台縣梁原鄉,也發生着同樣的事情。同時,報道中指出,“這一做法是許多基層鄉鎮通行的做法”。
對此,北京理工大學政府經濟學教授胡星鬥,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認為,“計劃生育政策被異化成了以此牟利的手段,或者說地方财政借此來彌補它财政上的不足,或者是緩解财政上的壓力,但是也不排除可能有個别的領導借此來私設小金庫,甚至可能存在非法斂财的現象。”
胡星鬥認為,這一現象反映了兩個問題,“一個是财政收入,或者是收取稅費的不規範;第二個問題反映的是權力還是沒有受到應有的監督。”
胡星鬥指出,“社會撫養費應該是實收,這種分攤的結果就隻能是導緻鄉鎮幹部與村民關系的緊張,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對的,它嚴重地損害了民衆的利益。”
令胡星鬥擔憂的是,“現在要讓幹部們先承擔,最後這個錢可能不會由幹部自己出,最後還是要由超生的家庭來承擔,超生的家庭如果承擔不起,那他可能就會采取各種暴力的措施,這種做法很有可能導緻鄉幹部更多的暴力和基層幹群關系的緊張。”
何兵:向基層幹部征收社會撫養費屬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征稅征費,想征收什麼不征收什麼,必須由國家立法,地方沒有權力自己立法征稅征費。所以,向基層幹部征收社會撫養費沒有任何法律根據。”
“這種征收是無效的,如果老百姓或者任何人到法院去一告,這個是都是違法的,征收的決定就應該被撤銷,第二,對于這些違法的領導人,要根據他們的行政責任、政治責任進行追究。”何兵說。
新聞鍊接: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适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于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
據2011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規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中規定,“要進一步規範社會撫養費征收主體,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個人征收社會撫養費,不得向鄉鎮、村或個人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标,不得将征收社會撫養費情況同單位或個人利益挂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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