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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産切除子宮後遺症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31 06:07:06

引産切除子宮後遺症(四川女子引産術後紗布遺留體内腹痛146天死亡)1

從袁平秀腹中取出的三塊紗布。攝影/記者胡磊

從6月6日在攀枝花市西區民營的宏實醫院做完引産手術到離世,43歲的袁平秀在腹痛中度過了人生的最後146天。

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袁平秀體内發現的紗布一共有三塊,死因系腸梗阻、腸破裂導緻急性化膿性腹膜炎及急性腹腔炎、盆腔炎導緻的感染性休克死亡。

12月24日下午,49歲的尹江從攀枝花市殡儀館接回了妻子袁平秀的内髒器官和腦容物,放進了自家冰櫃冷凍,這些都是在屍檢中取下來的。

宏實醫院副院長劉彥彬向上遊新聞記者(報料shangyounews)證實,院方承認袁平秀腹中的三塊紗布和宏實醫院有關,“紗布進去的責任肯定承擔”。

攀枝花市西區衛計局和攀枝花市衛計委兩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均表示,沒有收到醫院或者相關醫療事故報告,建議袁平秀的家屬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尹江困惑的是,2014年以來宏實醫院因診療過錯行為已被法院判賠了患者兩次,參與妻子手術的“擅長骨科及普通外科”的副院長4年前就被确定為“超執業範圍行醫”,這樣一家醫院為何沒有接受任何處罰?妻子因體内遺留紗布這樣的低級失誤而不幸去世,宏實醫院僅僅賠錢就可以了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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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平秀生前做引産手術的宏實醫院。攝影/記者胡磊

43歲婦女懷孕7個月,在宏實醫院做了引産術

袁平秀和尹江結婚多年,育有一兒一女,大女兒已結婚并育子,小兒子今年12歲。

平日裡,袁平秀在家裡料理家務,身體也不錯,但是這一切在今年5月底發生了改變。

袁平秀在生下了小兒子之後,因身體原因,一直沒有采取做結紮、使用避孕環等避孕措施。

女兒尹紅說,事後母親袁平秀曾說,在今年稍早的時候,她發現自己停經了,去醫院檢查時醫生開了一些藥物給袁平秀服用,體型一直較胖的袁平秀也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的情況。

今年5月底,袁平秀在家休息時,偶然發現自己肚子裡有胎動的迹象,袁平秀到醫院一檢查,已經懷孕了近7個月。

尹江說,因妻子年齡較大,事前沒有做任何的備孕措施,且懷孕期間服用了大量的藥物,從胎兒的發育、母嬰安全等角度考慮,袁平秀自己選擇了6月4日到西區宏實醫院住院進行引産手術。

女兒尹紅和丈夫尹江都是在手術當天才被通知到醫院簽字的。尹紅和尹江陷入了深深的自責,袁平秀如果能夠和家裡人商量,後來的一系列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宏實醫院手術記錄單顯示,袁平秀6月6日手術當天準備實施的是剖宮取胎術和雙側輸卵管結紮術,手術醫師是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婦産科主任黃安翠,助手是宏實醫院的醫生文莉瓊、副院長李勝平,器械助手蘇阿芹。

手術記錄顯示,宏實醫院的醫生在打開腹腔後,袁平秀出現了心率、血液下降的現象,醫護人員進行了搶救,于11:25袁平秀生命體征穩定後繼續進行手術,随後取出了一女死胎。醫護人員在取出胎盤時再次出現了情況,“在剝離胎盤時患者血壓、心率再次下降,經積極搶救後于13:15患者生命體征逐漸平穩”。手術記錄稱,黃安翠再次探查子宮,發現胎盤植入,無法分離,子宮出血不止,與袁平秀家屬溝通後切除了袁平秀的子宮,進行了手術的後續處置工作。

手術期間,宏實醫院對袁平秀下發了病危通知書。

宏實醫院的手術記錄中的一段話讓袁平秀的家屬特别的憤怒,“徹底止血,生理鹽水沖洗盆腔幹淨清理腹、盆腔幹淨,清點紗布器械無誤”。尹江對上遊新聞記者表示,如果宏實醫院的醫護人員按照手術記錄中的記錄,嚴格清點了紗布、器械,妻子腹中後來發現的紗布又是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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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尾頁。攝影/記者胡磊

四次入院均未查出病症,腹痛146天後死亡

6月6日16點15分,宏實醫院對袁平秀實施的手術結束。随後,袁平秀被送往攀枝花市中心醫院ICU治療了4天,後轉入普通病房進行治療。

在攀枝花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袁平秀一直反映肚子脹痛。家屬轉述醫生的判斷稱,疼痛的原因可能是腹部的導流管引起的,需要慢慢恢複才能緩解。

經過近一個月治療,袁平秀于7月3日從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出院,回到家中休養。

尹紅告訴上遊新聞記者,母親出院後一直在家卧床休息,全身無力,走路都十分費勁,“吃什麼吐什麼”,袁平秀的體重也掉了近40斤。

袁平秀在家休養了近2個月後,病情依然沒有緩解,一直反映腹部疼痛,9月9日到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部進行了治療,當事醫生對她進行了輸液的治療,随後再次回家。

9月13日,不堪疼痛的袁平秀第二次入住攀枝花市中心醫院,期間醫生懷疑袁平秀為腸梗阻,出現疼痛等現象是正常情況,隻能通過慢慢休養恢複。9月21日,袁平秀在第二次住院8天後出院。

尹江說,妻子有時候會疼痛的受不了,她會主動要求醫生注射止痛的杜冷丁來緩解痛苦,這次出院以後,家屬們發現袁平秀的腹痛變成了間歇性的了,一度認為這是病情好轉的迹象。

10月4日,袁平秀因腹部劇痛前往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部,值班醫生以“不全性腸梗阻”進行治療,在10月4日、5日、6日進行輸液治療,未見好轉後于10月7日再次轉入了攀枝花市中心醫院進行住院治療。

尹紅說,母親在這段時間狀态十分的不好,吃不下東西喝水都要吐。

攀枝花市中心醫院的入院記錄顯示,醫生曾懷疑袁平秀有腸粘連、不全性腸梗阻、腹膜炎、消化道腫瘤、小腸病變:克羅恩病等多種可能,但一直沒有找到确切的疾病。攀枝花市中心醫院的出院記錄稱,“患者病情未緩解,診斷不明,建議轉上級醫院進一步診治”。

10月19日,仍有腹脹感覺的袁平秀被送往了攀鋼總醫院ICU病房進行治療,該院醫生也一直找不到确切的病症,隻能做保守治療。10月30日淩晨,袁平秀病情突然加重,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後死亡。

10月30日,袁平秀的丈夫尹江為了查明妻子的死因,通過攀枝花市衛計委向攀枝花法正司法鑒定中心申請了對袁平秀進行屍體病理解剖檢驗,法正司法鑒定中心受理了這一申請,10月31日在攀枝花市殡儀館進行了屍檢。

尹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他全程參與了整個屍檢過程,當天法醫打開妻子腹腔後,他就看到了一團黑色的物體,随後另一團黑色物體也被發現。

法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袁平秀體内發現的紗布一共有三塊,存在腸道粘連、破口的情況,“腸廣泛粘連,結構不清,部分腸壁呈灰黑褐色,小腸腸壁見破口,破口處發現1塊紗布(部分露在腸壁外,大部分位于腸腔内),進一步探查小腸腸腔内發現另兩塊紗布”。鑒定意見書的數據顯示,袁平秀體内發現的這三塊紗布,面積分别為52厘米*40厘米、40厘米*35厘米、35厘米*35厘米,袁平秀的死因為因腸梗阻、腸破裂導緻急性化膿性腹膜炎及急性腹腔炎、盆腔炎導緻的感染性休克死亡。

尹江拿到這份司法鑒定書後認為,妻子體内的紗布來源于宏實醫院6月6日所做的手術,而三塊紗布直接導緻妻子袁平秀在度過了痛苦的146天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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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實醫院院長胡曉鋒(左一)拒絕袁平秀家屬提出的問題。攝影/記者胡磊

院長拒絕回答家屬,醫院曾因兩起醫療事故被訴

屍檢結果出來後,宏實醫院以“借款”的名義轉給了家屬十萬塊外,沒有作出其他的補償或者慰問,也沒有向家屬們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醫療事故。

12月25日上午,袁平秀的親屬再次來到了宏實醫院,找到了宏實醫院的院長、法人代表胡曉鋒。胡曉鋒面對袁平秀家屬詢問的是否願意協商解決等問題,均拒絕回答,要求家屬另外約時間在衛計局的見證下進行商談,随後便離開了。

宏實醫院副院長劉彥彬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根據現有的醫療記錄,袁平秀上一次開腹是在十二年前,紗布不可能在體内存在那麼久而沒有其他反應,所以袁平秀體内發現的三塊紗布應該是今年6月6日的手術中放置進去的,“紗布進去的責任肯定承擔”。

劉彥彬同時表示,院方認為從紗布進入袁平秀體内到最後不幸離世,期間經曆了多家醫院的治療。宏實醫院認為,如果袁平秀就診的這幾家醫院若能發現紗布,将紗布取出,袁平秀可能不會死亡,建議家屬去做醫療事故鑒定,确定各家醫療單位的責任。對于賠償、是否和家屬私下協商等方面的具體事宜,劉彥彬表示他隻能做轉達,不能代表醫院發表意見。

工商注冊資料顯示,宏實醫院是一家民營醫院,原名為攀枝花市西區紅十字醫院,法定代表人和唯一的股東均為現任院長胡曉鋒。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信息顯示,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分别在2016年4月和2015年11月作出判決,确認了在宏實醫院就診的申某、袁某因為該院的診療行為而受到傷害,宏實醫院承擔主要責任,分别賠償了申某30萬元、袁某6萬餘元。

申某是被宏實醫院診斷為左側枕神經痛,進行輸液治療,後帶藥回家服用。2014年10月28日晚,申某按照醫生要求服用藥後十分鐘左右停止呼吸,送醫後搶救不治身亡。攀枝花市西區法院判決書顯示,“攀枝花市宏實醫院在給患者申某的診療過程中,存在經治醫師李勝平超執業範圍行醫,醫方對患者申某的診療方法不符合醫療規範,治療用藥不符合醫療規範等問題。”

宏實醫院的另一位患者袁某,則是因在宏實醫院做了腰椎間盤手術後造成肺栓塞感染,構成三級戊等醫療事故,西區法院判決宏實醫院承擔主要責任。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袁平秀的手術報告單顯示,袁平秀切宮手術的助手中一人為李勝平,宏實醫院的專家介紹欄中對于李勝平的介紹為“擅長骨科及普通外科”,就是這樣一位擅長骨科、普外科的副院長,在被法院明确為超執業範圍行醫近四年後,仍參與了袁平秀的引産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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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袁平秀手術的宏實醫院“擅長骨科及普通外科”的副院長李勝平。攝影/記者胡磊

主管部門稱無法對醫院進行處罰,家屬指其不作為

12月25日,攀枝花市中心醫院醫務科負責人何先生對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他認為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在處理袁平秀的病情時,也是想了多方面的辦法,努力想找出讓袁平秀一直腹痛的原因,但一直未果。

何先生說,宏實醫院遺留在袁平秀腹中的紗布也是普通紗布,不是特制的手術顯影紗布,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包括CT、核磁共振在内的各種醫學影像技術均無法實現對一塊紗布進行定位。中心醫院的醫生在沒有具體的剖腹探查指征的情況下,肯定不會去選擇打開袁平秀的腹腔進行查看,隻能考慮其他可能的病症。

何先生向家屬表示,他認為攀枝花市中心醫院的醫療行為是符合現行醫療技術規範的,中心醫院尊重家屬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訴訟等合法權利。

12月25日上午,攀枝花市西區衛計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胡建國在對尹江等家屬表示,針對袁平秀身亡一事,目前宏實醫院拒絕同家屬進行司法、行政調解,衛計局也不能強行讓院方參與調解,建議家屬依據司法鑒定意見書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通過法院進行裁決。

胡建國在咨詢了攀枝花市相關的專家後對家屬表示,如果家屬隻要求醫院進行經濟賠償,目前就沒有必要再去做醫療事故鑒定,“死因鑒定已經很明确了”。

胡建國對上遊新聞記者證實,目前西區衛計局沒有接到宏實醫院關于此事的醫療事故正式報告,也沒有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我們要進行調查,就是根據家屬所做的醫療事故鑒定來進行的,家屬要控告,就要先确定是醫療事故才能控告”。

攀枝花市衛計局醫政科的工作人員在12月25日下午接待袁平秀家屬時,也拒絕給尹江等人開具醫療事故鑒定委托書,認為司法鑒定意見書已經可以進行訴訟,“不需要事故鑒定,直接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就是了”。

攀枝花市衛計委醫政科工作人員向上遊新聞表示,宏實醫院的執照是由西區衛計局頒發的,按屬地化管理原則應有西區衛計局負責具體的行政處罰;西區衛計局局辦工作人員胡建國證實,包括2014年發生的已經判決的兩起醫療事故,攀枝花市西區衛計局方面從未對宏實醫院進行過行政處罰,新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已經施行,老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已經廢止,所以西區衛計局無法對宏實醫院進行行政處罰。

今年10月1日施行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對診療活動中醫療事故的行政調查處理,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則明确規定,“發生醫療事故争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衛生行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本條例規定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應當作為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以及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的依據”。

熟悉醫療法規的法律界人士表示,《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的施行并不代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廢止,這是基本常識。《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一旦發生醫療事故,除了要對患者進行賠償之外,衛生行政部門還将對醫療機構和事故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重者甚至可以吊銷醫生的醫師執業證書。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教授王嶽曾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表示,司法實踐中,隻有行政機關認定構成醫療事故,檢察機關才能提起“醫療事故罪”的公訴。

前述法律界人士表示,攀枝花市兩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态度,很容易讓人誤以為衛生行政部門拒絕履行其行政監管責任。

袁平秀的女兒尹紅對西區衛計局、攀枝花市衛計委的态度感到十分的不滿,她認為在法院訴訟隻是對這起醫療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裁決,而行政部門的不作為才讓人憤怒,“骨科醫生參與婦科手術,今天賠錢明天繼續害人?要是前兩次醫院出事,衛生局就把宏實醫院執照吊銷了,我媽媽還會死的這麼慘嗎?”

袁平秀的丈夫尹江對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下一步家屬将會委托律師,咨詢相關的法律專業意見,同時要求攀枝花市衛生部門對宏實醫院進行處罰,“不能讓他們再害人了,人命不隻是賠錢就能完的”。

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 發自四川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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