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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稅知識大彙總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9 13:16:02

問題1: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開9%的普票出去,那麼進來的成本中進項可以抵扣嗎?

解答: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開具9%普票,說明采用的是一般計稅,不是簡易計稅。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在采用一般計稅的情況下,其項目發生成本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抵扣。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在采用簡易計稅的情況下,其項目發生成本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政策依據:

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動産,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不動産。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産品、産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産)、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産,以及該不動産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産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産,均屬于不動産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 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産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問題2:存貨損毀如何賬務處理?

因為洪水災害,原材料損毀1200萬,進項稅156萬,獲得保險賠款800萬,出售損毀原材料殘值收入200萬,銷項稅26萬,那麼計入營業外支出淨值是多少?需要結轉成本嗎?

解答:

1.會計處理

(1)災害發生後,盤點原材料,對殘料進行估值(通常按照售價估計):

借:待處理财産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1000.00萬元

原材料-xx殘料 200.00萬元

貸:原材料-xx原料 1200.00萬元

說明:由于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需要做轉出,稅法規定隻有“非正常損失”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丢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産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2)收到保險賠款:

借:銀行存款 800.00萬元

貸:待處理财産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800.00萬元

(3)銷售殘料:

借:銀行存款 226.00萬元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6.00萬元

(4)結轉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流動資産損失 200.00萬元

貸:待處理财産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産損溢 200.00萬元

2.稅務處理

(1)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的在産品、産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何謂非正常損失?《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給出了解釋: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丢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本來此處的解釋,實施細則已經說的非常明确了,可是實務中經常還是有人把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非正常損失處理,做進項稅額轉出。——這真的是一個誤區!

(2)企業所得稅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産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稅[2009]57号)規定如下:

對企業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的存貨,以該存貨的成本減除責任人賠償、殘值、保險賠款後的餘額,作存貨盤虧、毀損、報廢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可以扣除的存貨損失=存貨成本-責任人或保險賠款-殘值(處置)收入 非正常損失轉出的進項稅額。

注意,上述公式中的“存貨成本”是指存貨的計稅基礎,與會計處理的成本或賬面價值可能存在差異。

問題3:公司之前租的廠房,裝修費攤了一半了,現在一半廠房不再租賃歸還園區,現在裝修費怎麼攤銷?

解答:

對于租賃房屋的裝修費,因為提前退租沒有攤銷完的部分,會計上可以一次性攤銷計入退租當期的“管理費用”,稅務上可以作為資産損失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問題4:納稅人非保本理财産品未持有至到期轉讓,是否要交增值稅?

解答: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确金融房地産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140号)第一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财稅[2016]36号)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于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稅。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入基金、信托、理财産品等各類資産管理産品持有至到期,不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财稅[2016]36号)第一條第(五)項第4點所稱的金融商品轉讓。

上述規定不征稅增值稅的情形,并不包括未持有到期轉讓的情形,對于提前轉讓非保本理财産品,屬于金融商品轉讓,需要按照差價繳納增值稅。

問題5:B租場地給A公司,電業局給B專票,B和 A一個電表,開分割單給A,B分割出去這部分電費進項可以抵扣嗎?

解答:

在租賃不動産時共用水電氣的,是可以使用分割單的,但是分割單隻能用于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對于分割單金額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包括A公司和B公司。原因是,接受專票的公司,分割出去的部分不屬于自己企業使用;對于接受分割單的企業,因為不是專票等可以抵扣進項的憑據。

問題6:出租方對出租物的維修費用計入什麼科目?

解答:

出租方對出租物的維修費用,是出租企業取得租賃收入花費的成本,因此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計核算時可以計入租賃成本(比如“其他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修理費”等。

問題7:今年某個月因為疫情收到了兩家公司的工資,來年個稅申報有什麼影響嗎,那個月的個稅要怎麼辦呢?

解答:

在兩家單位任職取得了收入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按規定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如果兩家單位都是按稅法規定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的,隻要年度總收入低于12萬元或需要補稅金額低于400元的,就可以豁免彙算申報并免于補稅;當然,如果超出前述标準的,就需要補稅了。

問題8:為什麼管理不善物資盤虧了需要進項轉出?

比如不含稅價100,稅13。113元我已經支付給對方了。我可以抵扣13元,現在管理不善盤虧的,轉出了一塊,我進項抵扣少了1塊,成本還增加了一塊。就是這塊有點沒理解,他這個轉出的背後的意義是什麼。是用來規範企業加強管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嗎?

解答:

你的理解有誤。

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動産,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不動産。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産品、産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産)、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産,以及該不動産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産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産,均屬于不動産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 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産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根據上述規定,“非正常損失”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經抵扣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對于“非正常損失”的範圍,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條馬上就做出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丢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産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因此,對于“管理不善物資盤虧”,并不屬于稅法規定的“非正常損失”,除非有明确的證據可以證明盤虧的原因是因為“被盜、丢失”,否則也就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在很多時候,企業物資盤虧(包括盤盈)可能原因是計量不準确、物資自然屬性導緻損耗(溢餘)、物資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如果僅僅因為盤虧就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無疑會增大守法企業的稅負,同時企業也可以對盤存結果稍加修改就可以避免轉出,做這樣的規定就明顯不合适。

問題9:知識産權出資要交稅嗎?

解答:

用知識産權出資的,需要區分為個人和企業(或其他單位)。

1.增值稅

根據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十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第十一條規定,有償,是指取得貨币、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因此,個人或單位用知識産權出資,實際上是用知識産權(無形資産)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屬于财稅(2016)36号附件1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經濟利益”,所以需要繳納增值稅。

如果用于出資的知識産權是屬于技術成果的,滿足财稅〔2016〕36号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六)項規定條件的:“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

如果個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間,用知識産權出資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

2.所得稅

用知識産權對外投資,屬于用非貨币性資産對外投資,個人和企業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分期納稅和遞延納稅。

(1)個人所得稅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币性資産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5]41号)規定:個人以非貨币性資産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币性資産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币性資産的所得,應按照“财産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曆年度内(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币性資産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财稅[2014]116号)規定: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以非貨币性資産對外投資确認的非貨币性資産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内,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遞延納稅(僅限技術入股适用)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101号)“三、對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實施選擇性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企業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内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适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3.印花稅

依照《印花稅法》規定,商标專用權、 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需要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三。因此,以知識産權出資的,應以知識産權的評估價格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

财稅知識大彙總(财稅實務問題解答9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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