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朋友圈的網紅、代購、微商層出不窮,有的人微信列表中躺着數千好友。
海量的客戶資源,導緻微信号的價值也水漲船高。
這時候,就有人打起了買賣微信号的主意。
那麼這種行為合法嗎?
最近,江陰市人民法院就判決了這麼一起案件。
據江陰市人民法院公衆号消息,醫美行業的網紅程某,微信上囤積了很多優質的客戶資源。
2019 年,她将手裡的 9 個微信号,以 50 萬元的價格轉給了趙某。
當天趙某給程某付了 30 萬元,雙方約定,來年 3 月和 9 月再各付 10 萬元。
但一年過後,趙某并未支付剩餘的 20 萬元。
程某将其訴至法院,要求趙某支付餘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和被告之間的買賣協議無效,駁回了原告的訴求。
法院給出的理由是,轉讓的這 9 個微信賬号,實際上是為了轉讓其中的客戶資源。
這其中的信息,包括了客戶的身份證号碼、出生日期、住址、醫療記錄等等。
轉讓後,會讓消費者産生錯誤的消費主體認同,這一系列交易,并不具備正當性基礎。
細心的同學可能注意到了,這則糾紛發生在 2019 年,隻不過是最近才判決的。
遙想起前幾年,朋友圈的微商泛濫,随處可見買賣個人微信賬号相關的信息。
不少人将賬号買來後,頻繁在朋友圈發送廣告、向微信列表裡的好友發送違規信息等等。
賬号被買去後,騙子還可能會冒用你的身份,向你的親朋好友借錢或實施詐騙。
這導緻在前幾年,微信生态一度變得十分烏煙瘴氣,很多人白白蒙受了不少損失。
一直以來,微信将好友數量限制在 5000 名,也有這方面的考慮。
不過近幾年,微信已經将微信好友的數量上限,提高到了 1 萬人。
而且,之前超過上限添加的好友隻能「僅聊天」,如今也已經放開了權限。
不僅微信,買賣 QQ 等其他公衆平台的賬号,同樣是違法的。
今年 4 月,警方就查獲了這麼一起案件。
據媒體報道,鄒某、張某和馮某經常以 20-50 元的價格,租用、購買身邊同學的 QQ 号和微信号。
之後将其高價售賣給境外電信詐騙人員,共計 100 餘個賬号,獲利十萬餘元。
不少人抱着「放着也是放着,手頭緊,不如賺點零花」的心态,将自己的個人賬号出售給他人。
而且這其中,還有很多人明知賬号出租、售賣給了不法分子,卻認為隻要沒參與,就跟自己無關。
果同學告誡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幸。
這本質上屬于欺詐行為。
如今微信、QQ 等公衆平台的賬号,都已經綁定了個人信息,進行了實名認證。
它們不再是一款款單純的通訊軟件,已經牽扯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這些賬号,如今已經隸屬于「公民個人信息」的範疇。
2021 年 2 月 22 日,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衆賬号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根據相關條文,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完全屬于違法行為。
如果出租、出售的賬号造成了嚴重後果,或者涉及違法行為,要被追究刑事和行政責任。
法院還提到,微信具有便利性、隐蔽性、金融性、信息關聯性。
近年來,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實施詐騙、賭博、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呈高發态勢。
無論從個人信息安全還是公共利益出發,都不應該進行自由買賣。
因此,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衆平台賬号信息,切勿因為貪圖小利而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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