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對于貨物進出口及相關企業來說,其過程需要非常謹慎。相信企業朋友們對危化品分類鑒定報告可能存在有一定的困惑。
那麼為何要對危化品進行分類鑒定?危化品分類鑒定報告又有什麼作用?下面為各位詳細解讀。
背景相關危化品分類鑒定全稱為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具體法規于2013年6月24日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明确說明了針對危險化學品應如何分類、有哪些分類以及違法該法規的相關處罰力度,保障了貨物運輸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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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分類鑒定就是根據化學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單質)本身的特性,依據有關标準,确定是否是危險化學品,并劃出可能的危險性類别,通過詳細劃分完成分類是化學品管理的基礎。
評估流程若判定為危險化學品,那麼就該對該化學品的危險性進行分類鑒定,判斷評估該化學品的危險性,一般按照以下流程執行:
現有的化學物質可以對照《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标志》(GB13690-92)兩個标準,确定其危險性類别和項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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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新的化學品,首先應檢索文獻,利用文獻數據進行危險性初步評估分析,然後進行針對性的實驗;而對于沒有文獻資料的,則需要進行全面的理化性質、毒理、生态、環境方面的試驗,然後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标志》(GB13690-92)和《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号》(GB6944-86)兩個标準進行分類。
實驗方法和項目試驗方法和項目需參照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進行。
對于混合物的危險性分類上述分類程序和方法均可适用對于混合物的危險性分類,混合物列在《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标志》(GB13690-92)中的種類和文獻數據較少。
有資料表明,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數據存在加和性,在難以得到試驗數據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危險成分濃度的大小進行推算。
在進出口貨物海關清關時,會用到危化品分類鑒定報告,進口時需要做屬地商檢用,在出口時需要提供危包證,而制作危包證需要用到危化品分類鑒定報告,也需要同時出具GHS标簽和産品的MSDS,這些都是進行進出口貿易時不可缺失的!
以勒标準作為專業的化學品進出口貿易法規合規咨詢機構,為廣大化工貿易等企業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有專業的團隊深耕于法規研究,以勒标準持續關注全球各國的化學品法規動态!
由于疫情原因,近幾年海關的監察力度也大大加強,希望各個相關企業引起重視,避免企業在進出口貿易時因無法滿足合規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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