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之依法帶娃?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意味着中國進入依法帶娃的時代啦家庭教育,這是國事、家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家庭教育促進法之依法帶娃?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意味着中國進入依法帶娃的時代啦!家庭教育,這是國事、家事!
我們做父母的要好好學習這個法律,跟上法律的腳步。我個人針對第二章“家庭責任”的條文分享三點心得體會:
1、父母是第一責任人
“老師,我的孩子就交給你了!請你嚴格管教,要打要罵都可以。”不少父母把教育孩子的責任推給學校和老師,認為把孩子送進學校就可以了,學校是專業的教育機構。現在,《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二章第十四條明确規定: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這一條明确了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家長可不能做甩手掌櫃,應該積極學習教育知道,才能有能力負起第一責任來。
2、強調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供你吃、供你喝,你就好好讀書!”
“小孩子不要胡思亂想,好好學習就行了!”
有的父母認為在物質方面處處滿足孩子,但很少關注孩子的精神世界,認為孩子除了讀書什麼煩惱都不會有,不應該有。現在,《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六條規定:
“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增加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現在青少年心理問題高發,且呈現低齡化趨勢。法律提醒家長們一定要重視起來,呵護孩子的精神世界,保護他們身、心都健康成長。
3、不要逼迫孩子學、學、學!
網上有個玩笑說,小區大媽看到晚上還有哪家孩子在樓下玩耍,就勸其回家學習。因為學習成績下降會影響小區房價。
這當然是個笑話。
但是現實中各種雞娃、上各類培訓班、超前學......這屆小孩真的很卷,很辛苦。《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孩子不是學習機器!父母不可以把自身的焦慮投射在孩子身上,讓學習填滿孩子的課餘時間。
以上三點,跟朋友們一起分享、探讨。大家對這個法律有什麼看法呢?評論區告訴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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