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教育部網站發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日前,教育部、國家語委對該規定進行了修訂。《規定》指出,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下列人員,在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或者從事相應崗位工作前,應當根據法律規定或者職業準入條件的要求接受測試。其中包括教師;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影視話劇演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該接受測試的人員。此外,師範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話劇表演專業以及其他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應當接受測試。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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