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着960萬平方公裡的陸地國土和300萬平方公裡的領海面積、173萬平方公裡的專屬經濟區。中國是世界上陸地邊界線最長的國家,也是全世界陸上鄰國最多的國家:中國陸地邊界線總長2.2萬多公裡,與14個國家接壤。中國的海岸線長達1.8萬千米,與韓國、日本、菲律賓、文萊、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六國隔海相望。在中國的14個陸上鄰國中有8個國名中都帶有“斯坦”這一後綴。
由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演變而來的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烏茲别克、土庫曼這五個中亞國家的國名都帶有“斯坦”這一後綴。巴基斯坦的國名中也帶有“斯坦”一詞。事實上阿富汗的英文名叫Afghanistan,隻不過漢語中沒把“斯坦”翻譯出來。此外國際上也有“印度斯坦”這樣的說法,西亞還有一個巴勒斯坦國。“斯坦”除了被用作這些主權國家的國名後綴之外很多地區的名字中也帶有“斯坦”這一後綴。
雷吉斯坦、達吉斯坦、錫斯坦、胡齊斯坦、庫爾德斯坦、俾路支斯坦、鞑靼斯坦、吐火羅斯坦.......為什麼“斯坦”會被頻頻用于國名地名的後綴呢?其實在所有這些名稱中帶有“斯坦”後綴的地名中“巴勒斯坦”是最為獨特的一個,因為它的“斯坦”後綴完全是由于漢語翻譯造成的。如今“巴勒斯坦”一詞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巴勒斯坦國;二是指巴勒斯坦地區。
在過去的兩千多年間“巴勒斯坦”一直是一個地區的名字,也就是說傳統意義上的巴勒斯坦是一種地理文化上的概念,而從來都不是指的一個國家。直到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巴以分治的方案後才有了“巴勒斯坦國”這個概念。綜合百度百科和漢語辭海的定義:巴勒斯坦地區是指位于地中海與死海、約旦河之間的地區。巴勒斯坦地區在上古時代被稱為“迦南”。
直到公元135年羅馬人鎮壓了當地猶太人的起義後才将其改稱“巴勒斯坦”。羅馬人所起的這個“巴勒斯坦”的名稱本來寫作PALESTINE,後來逐漸轉寫成Palestine。本來正确的讀音應該是“非利士丁”,然而漢語在進行翻譯時将其譯為巴勒斯坦。巴勒斯坦的國名中本來并沒“斯坦”這個後綴,所以這完全隻是漢語在音譯過程中使用音近字造成的結果。除了巴勒斯坦這個特例之外其他被用作地名的“斯坦”其實都寫作stan。
可能很多人都注意到名稱中帶有“斯坦”的國家或地區大多信奉伊斯蘭教,隻有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斯坦是一個例外,那麼“斯坦”這一詞彙是否和伊斯蘭教有關呢?其實stan一詞最早起源于古波斯語的來源,指的是人居住或聚集的地區。在我國東北人會問你是哪旮瘩的,雲貴川人問你是哪個壩子的,山西人會問你是哪條梁子的,而在古波斯人們會問對方是哪個stan(斯坦)的人。
在斯坦前面加上前綴就表示某一民族聚居的地區:哈薩克斯坦就是指哈薩克人居住的地區,烏茲别克斯坦就是指烏茲别克人居住的地區,吉爾吉斯斯坦就是指吉爾吉斯人居住的地區,塔吉克斯坦就是指塔吉克人居住的地區,土庫曼斯坦就是指土庫曼人居住的地區,阿富汗斯坦就是指阿富汗人居住的地區,庫爾德斯坦就是指庫爾德人居住的地區,鞑靼斯坦就是指鞑靼人居住的地區.......
不過也并不是所有帶“斯坦”的地名前面都是民族的名稱。比如巴基斯坦國内就并沒一個叫巴基的民族。巴基斯坦的國名其實是将伊斯蘭教概念中的“清真”(paki)與“地方”(stan)所組成的一個複合詞——“清真的土地”。“達吉斯坦”則是将突厥語的“高山”(dage)與波斯語“土地”(stan)的組合——“高山之地”。“努裡斯坦”是将“光明”(Nuri)與“土地”(stan)的組合——“光明之地”......
這些地名中的stan(斯坦)和英語中的State一樣都是用來表示地方、地區、區域、土地的含義。波斯薩珊王朝時期随着帝國的擴張使stan(斯坦)一詞的使用逐漸普及起來。如今一些國名中并不帶有stan(斯坦)的國家當年也曾被波斯人稱為xx斯坦:希臘被稱為玉努尼斯坦;亞美尼亞被稱為阿爾明尼斯坦;格魯吉亞稱為格爾斯斯坦;中國被稱為秦那斯坦(秦人生活的土地).......
随着古波斯政治影響的擴展、波斯文化的傳播、伊朗語各族的繁衍以及與其他民族的密切交往使stan(斯坦)這一詞彙被印地語、烏爾都語以及突厥語族的諸語言所借用。如今的中亞五國中隻有塔吉克斯坦使用的是伊朗語族的語言,而其他四國使用的都是突厥語族的語言。這其實就是因為這些突厥語族的國家借用了古波斯語中的stan(斯坦)這一概念用來指代地方、地區、區域。
stan(斯坦)這個詞彙最早其實和伊斯蘭教沒多大關聯。古波斯人主要信奉瑣羅亞斯德教(中國古籍稱之為拜火教),同時也存在摩尼教(明教)、基督教等其他信仰,直到公元651年波斯薩珊王朝被阿拉伯帝國征服後才逐漸改信伊斯蘭教。如今伊朗語族、突厥語族的各民族大多信奉伊斯蘭教才給人造成stan(斯坦)一詞與伊斯蘭教有關的錯覺。實際上是先有古波斯語中的stan,後有中亞等地的伊斯蘭化。
stan(斯坦)一詞用作地名最早其實是一種自然地理概念,而不是指的國家政權或某種特定的行政區劃。近代以後有些國家把stan(斯坦)一詞用于國内特定行政區的名稱乃至國家名稱之中。時至今日stan(斯坦)一詞既可以用于傳統意義上自然地理概念,也可以用來指代某一特定的省區乃至國家。這就造成了傳統地名、曆史地名和行政區名字完全相同而指稱範圍不一緻的情況。
比如俾路支斯坦是一個在古代就已出現的地區名稱,然而這一地區到了近現代已分屬于巴基斯坦和伊朗兩國。目前巴基斯坦境内有一個俾路支斯坦省,而伊朗境内也有一個俾路支斯坦省,所以今天的俾路支斯坦就有了三重含義:一是指傳統意義上的俾路支斯坦地區(包括巴基斯坦的俾路支斯坦省和伊朗的俾路支斯坦省);二是指巴基斯坦的俾路支斯坦省;三是指伊朗的俾路支斯坦省。
再比如庫爾德斯坦作為傳統地名指的就是庫爾德人居住的地區,然而如今庫爾德人的居住區分屬于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叙利亞、亞美尼亞五國。這其中的伊朗就在本國庫爾德人聚居的地區設有庫爾德斯坦省。這種情況發生在一國之内問題不大,如果出現在兩三個國家之間就需要注意區别,因為這是一個涉及國家主權的問題。我國外交部門在翻譯這種地名時都會充分照顧當事國家的習慣。
stan(斯坦)一詞不僅被一些國家用于國内行政區劃的名稱,而且有時還會被直接用于國家名稱之中。20世紀90年代中亞五國獨立後全部以stan(斯坦)作為國名構詞成分。這使一些人甚至以為所謂“斯坦”就是指的“國家”。其實stan(斯坦)可以用于國家名稱,也可以用于某一國家的行政區名稱,還可以用于純粹的自然地理名稱。有時傳統地名、曆史地名還可能與國名、行政區名稱發生一定沖突。
拉丁語的“尼亞”其實與波斯語中的“斯坦”一樣是表示地方、地區、區域、土地的含義。這個詞的詞根其實是“-ia”,在漢語裡這一詞根除了可以翻譯為尼亞之外還可以翻譯為利亞、西亞、地亞、吉亞、比亞、維亞、尼西亞等等。世界上帶有“-ia”這一詞根的地名有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斯洛文尼亞、亞美尼亞、格魯吉亞、坦桑尼亞、澳大利亞、塞爾維亞、克羅地亞、哥倫比亞等等。
世界上還有不少地名是以“-land”作為後綴。這個來源于日耳曼語的詞彙和斯坦、尼亞一樣是指地方、地區、區域、土地的含義。這其中比較典型的有England(英格蘭)、Scotland(蘇格蘭)、Ireland(愛爾蘭)、Netherland (尼德蘭)、Poland (波蘭)、Finland (芬蘭)、New Zealand(新西蘭)、Maryland(馬裡蘭)......事實上英格蘭這個詞的本意就是英格蘭人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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