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框剪結構工程中的一些非承重的砌體、構造柱、過梁等,在裝飾前需要完成的部分稱為二次結構,主要包括填充牆、圈梁、構造柱、散水、台階等部位。
填充牆
(1)二次結構砌磚須在結構牆、柱上彈好 500mm标高水平線、加氣混凝土牆立邊線和門口位置線。
(2)在砌塊牆底部,砌好高度不小于200mm的粘土磚或多孔磚牆或澆混凝土基礎帶。
(3)砌築前2d,應将加氣混凝土砌塊與原結構相接處灑水濕潤,以保證砌體良好粘結。
(4)遇有穿牆管線,應預先核實其位置、尺寸。以預留為主,減少事後剔鑿,損害牆體。
(5)砌築磚牆上不得有小于砌塊長度1/3的磚。最下一層如灰縫厚大于20mm時,應用細石混凝土找平鋪砌,采取滿鋪滿擠法砌築,上下皮錯縫砌結,轉角處相互咬砌搭接。砌塊牆的丁字交接處,應使橫牆砌塊隔皮露頭。
(6)灰縫應橫平豎直,砂漿飽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水平灰縫厚度不得大于15mm,豎向灰縫宜用内外臨時夾闆夾住後灌縫,其寬度不得大于20mm;空心磚、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灰縫應為8~12mm。
(7)牆體洞口上部應放置鋼筋,伸過洞口每邊長度不小于500mm。
(8)砌塊牆與承重牆或柱交接處,應在承重牆或柱内預埋拉結筋,每500mm高設一道2ø6鋼筋,伸入砌塊牆水平灰縫内不小于700mm。
(8)砌塊與門口的聯結,每砌築兩皮磚後砌築一皮預制好埋有木磚或鐵件的混凝土塊或粘土磚,一般要求按洞口高度2m以内每邊砌築3塊;洞口高度大于2m時,每邊砌築4塊。
圈梁
(1)圈梁宜連續設在同水平面上,沿縱橫牆方向應形成封閉狀。當圈梁被門窗洞口截斷時,應在洞口上部增設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與圈梁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其中垂直間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m。
(2)圈梁在縱橫牆交接處應有可靠的連接,尤其是在房屋轉角及丁字交叉處。
(3)鋼筋混凝土圈梁的寬度宜與牆厚相同。當牆厚h≥240mm時,其寬度不宜小于2h/3 。
(4)采用現澆樓(屋)蓋的多層砌體結構房屋,當層數超過5層,在按相關标準隔層設置現澆鋼筋混凝土圈梁時應将梁闆和圈梁一起澆築。
構造柱
(1)按照抗震規範要求,構造柱主要設置于抗震牆中。
(2)120mm(或100mm)厚牆:當牆高≤3m時,開洞寬度≤2.4m,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180(或190)厚牆:當牆高≤4m,開洞寬度≤3.5m,若不滿足時應加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牆體轉角處無框架柱時、不同厚度牆體交接處,應設置構造柱。
(4)當牆長>5m(或牆長超過層高2倍)時,應該在牆長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邊)設置構造柱。(5)較大洞口兩側、無約束牆端部應設置構造柱 ,構造柱與牆體拉結筋為2ø6@500,沿牆體全高布置。
散水
(1)寬度:不小于600mm,屋面采用無組織排水時,寬出檐口200mm。
(2)坡度:3%~5%。
(3)厚度:不小于60mm。
(4)長度:除台階、坡度以外應設置,每6~12m設一道縫隙,寬度20mm,并用瀝青(馬碲脂)灌縫。
(5)年降雨量不超過900mm應設置散水,超過900mm設置明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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