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農民朋友私信問我:自己原有的農村宅基地,現在是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很多農轉非的居民回農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過程中遇上村委會工作人員前來阻止,硬是想不通,農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麼錯嗎?又不是拆别人的,憑什麼不準修呀?在此《鄉村狗蛋》查找了一些有關資料與農民朋友一起來分享一下!
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的,為了讓農民有房可住,村集體會規劃一片土地在村民具備一定條件時供農民蓋房居住。農村宅基地隻有本村集體的農民才會享有申請使用權利,如果戶口已經遷出了村集體至它處,就是說已經不是本村集體的人了,那麼按照規定在村集體的宅基地就沒有使用權,所以如果現在是非農戶口是沒有權利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關系,宅基地和房子是兩碼事,但又緊密相聯。《财産繼承法》規定,房子是私人财産,所有權屬于個人。《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隻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聯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房随人去。人若外遷,房權自消。意思是農民朋友擁有了房屋所有權就等于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權自然回歸村集體。所以,将房子拆除後,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權回歸村集體,想重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宅基地,隻有符合條件的農民才能獲得批準修建。
農村問題是複雜多樣的,尤其是宅基地問題。對于農村人來說,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傳下來的,誰家的就是誰家的,即使戶口遷出,村民也會承認這個宅基地是你家的,而當地村集體也不會急于收回你的宅基地。因此上,雖然戶口遷出了,在農村翻建房屋的,還是有很多的。有些戶口遷出的,為了建設房屋,會把戶口遷回來一人,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翻建房屋,而有的,就直接翻建了,村上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實際上,如果非農戶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面翻建房屋,是不符合規定的。
以上是現行的政策規定。上述規定感覺也存在不合理的一面、個别問題與實際不符。可能正是因為如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進宅基地确權,修改《土地法》、《物權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條例》。同時,提出開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入市。
新政策出台後,農民進城落戶,對留在老家房子占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費。但是,收不收費、收多少費、收上來的費做什麼用等等這些問題,由村子裡通過民主議事程序決定。很多農轉非的居民回農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過程中遇上村委會工作人員前來阻止,硬是想不通,農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麼錯嗎?又不是拆别人的,憑什麼不準修呀?看完下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農轉非後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為什麼呢?
一、房子所有權屬私人,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關系,宅基地和房子是兩碼事,但又緊密相聯。《财産繼承法》規定,房子是私人财産,所有權屬于個人。《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所有權屬村集體,隻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聯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于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權自然回歸村集體。所以,将房子拆除後,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權回歸村集體,想重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宅基地,隻有符合條件的農民才能獲得批準修建。
二、農轉非人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轉非的人員身份發生變化,從農村遷到城市,就變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體成員,非本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無法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農轉非人員可以居住農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權歸個人,房子所有權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将房子拆走,還可以将房子合法轉讓。一旦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權就歸村集體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請宅基地,獲得批準後才能合法修建。所以,農轉非人員回村是無法申請宅基地的。
三、申請不到宅基地使用權,自己的原有宅基地怎麼辦。
1、父母戶口在農村的,可以用父母戶口申請拆舊建新,父母不在了,隻能将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壞老房子主體結構情況下将房屋裝修來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農村又無家人的情況下,隻能将宅基地合法轉讓給别人修了,不轉讓變成耕地自己耕種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内,耕地不會被收回。
相信會有很多農民朋友遇到過類似這樣的問題,自己在農村有宅基地,宅基地上有年久失修的老宅,但是現在遷出農村戶口至城鎮,在退休後想回農村生活或者想回農村住幾天,無奈房屋無法居住想要翻建,卻不知道這樣是否合法?對此問題認我認為有以下幾個觀點:
一,非農戶口不具有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的,為了讓農民有房可住,村集體會規劃出一片土地在村民具備一定條件時供農民蓋房居住。農村宅基地隻有本村集體的農民才會享有申請使用權利,如果戶口已經遷出了村集體至它處,就是說已經不是本村集體的人了,那麼按照規定在村集體的宅基地就沒有使用權,所以如果現在是非農戶口是沒有權利在翻建房屋的。
二,私自擴建翻建違法。
随着國家土地改革的推進,各省土地确權的工作也接近尾聲,國家針對宅基地蓋房,限制越來越嚴格了,如果你在原有宅基地上有房屋但不能居住,可以通過裝修對内飾和屋頂等進行修補,但不能擴建,拆除重建。因為不通過申報并經有關部門同意,私自擴建,重建,翻建的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追究的。
三,合理合法進行翻建。
如果想在原有宅基地進行翻建,可以通過戶口遷移,把自己的家人其中一口或者幾口的戶口遷至宅基地所屬村集體,并且需要向村集體和有關部門申請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進行房屋翻建,隻有經過同意之後才可進行翻蓋。父母健在時,還可以通過父母的戶口進行申報拆舊建新,因為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上的住宅都是可以繼承的,雖然你的戶口已經遷出,但是繼承父母返修過的房屋也是合情合理的。
總之,農村的問題錯綜複雜,尤其在土地的申請和使用上,為了推進新農村的建設,多數對于農村各種問題的法律政策應對而出,這些政策主要是為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讓農民能合理合法的受到惠農政策的扶持從而達到共同富裕。但這些政策同時也是為了防止一些投機倒把的人通過鑽法律和政策的空洞來為自身牟利,所以我們農民應該為了你我他的利益遵紀守法當一個合格的新時代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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