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的采集、送檢、輸注等各個環節需要注意些什麼,你知道嗎?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凡輸注全血、濃縮紅細胞、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冰凍紅細胞、濃縮白細胞、手工分離濃縮血小闆等患者,均應進行交叉配血試驗。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标本必須是輸血前3天之内的。
血液在血庫中的保存溫度和保存期如下:
配血合格後,由醫護人員到輸血科(血庫)取血。
取血中的三查七對不再多說,總而言之,就是患者别出錯,血型别出錯,血液别出錯。
前面兩者大家都會很小心謹慎,需要注意的是後者。記住,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領:
1.标簽破損、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血液發出後不得退回。血液取回科室後,注意不能在室溫下放置太久,否則易導緻細菌污染或某些成分喪失功能。一般情況下:
1.全血或紅細胞在離開冰箱後30分鐘内開始輸注,一袋血要在4小時内輸注完畢(室内溫度過高要适當縮短時間)。
2.血小闆收到後盡快輸注,每袋血小闆要在20分鐘内輸完。
3.新鮮冰凍血漿和冷沉澱融化後盡快輸注,要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較快速度輸注。一般200ml血漿在20分鐘内輸完,一袋冷沉澱在10分鐘之内輸完。
輸血前和輸血時,必須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标簽各項内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顔色是否正常,帶病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别、年齡、病案号、門急診/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認與配血報告相符。
再次核對血液後,用符合标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輸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隻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輸血前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後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輸血并更換管路,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積極治療搶救。
對有輸血反應的,醫護人員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輸血科(血庫)保存。
輸血完畢後,醫護人員将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曆中,并将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至少保存一天。
關于輸血速度,在前面的大原則之上,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1.一般情況下輸血速度在5~10ml/分。
2.輸血速度應先慢後快,在輸血前15分鐘可以2ml/分輸注,以免患者萬一發生輸血反應猝不及防。
3. 給某些有特殊情況的病人輸血時須特别小心,或采取特殊措施。
(1)年老體弱、嬰幼兒、心衰或冠心病患者輸血時,一次輸血量不可太大,輸入速度必須緩慢(可在1~2ml/分),如有不适症狀,須暫停輸入或減慢速度,細心觀察。
(2)貧血病人一般速度就可以。但是内、外科或手術中出現大出血等急症時,需要緊急輸血,這時甚至要切開大靜脈,借助外力(用手)最快速度輸血,搶救病人,因為這時就是時間就是生命。一分鐘可輸進50~100ml。
(3)輸異型血時,輸血速度必須緩慢,輸血量不能過多。因為異型輸血時,供血方的紅細胞會和受血方的血清發生血液凝集,類似于過敏反應,危害很大。而緩慢少量輸血時即使凝集了也會被血液流動沖走,不會堵塞血管,危害較小。
4.輸血過程中莫非氏滴管液面高度應在1/2~2/3之間。因為,一旦液面低于1/2,在滴注過程中血液成分會與輸血器過濾面沖擊,造成血細胞破壞。高于2/3無法數滴數。
關于血液加溫的問題
1.世衛組織《臨床用血手冊》建議當輸血速度超過100ml/min時使用血液加溫器加溫。但該手冊也指出,保持患者身體溫暖比使用血液加溫器更有效。
2.一般情況下,血液加溫器适用于輸血流速較快時,如成人輸血流速大于50ml/kg/h或兒童輸血流速大于15ml/kg/h時,或輸血後出現明顯冷凝集反應的患者。
3.使用血液加溫器時,必須配備專業的設備或可視溫度計以監測血液溫度,确保血液溫度不高于41度。
4.血袋絕不能放在熱水中或微波爐裡加溫!隻能放在室溫下或用血液加溫器。否則會導緻危及生命的紅細胞溶血。
5.一旦使用血液加溫器進行加溫,應将血液溫度記錄在患者的病曆上。
以上是輸血的滴速及注意事項,在日常的工作中,你遇到過哪些輸血問題,又是怎麼解決的呢?歡迎在留言區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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