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暖申請停暖規定執行時間?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供熱采暖交易,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減少供用熱雙方就暫停供熱繳納基本熱費、供熱室溫達标及雙方權利義務等方面的矛盾,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對三項已使用12年的“供熱采暖合同”的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并從7月26日起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開征集意見将一直持續至8月1日,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北京市供暖申請停暖規定執行時間?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供熱采暖交易,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減少供用熱雙方就暫停供熱繳納基本熱費、供熱室溫達标及雙方權利義務等方面的矛盾,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對三項已使用12年的“供熱采暖合同”的示範文本進行了修訂,并從7月26日起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開征集意見将一直持續至8月1日。
為什麼要修訂:合同示範文本已使用12年 需與時俱進調整
《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面積計費版)》《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按熱計量計費版)》和《北京市非居民供熱采暖合同》示範文本已正式使用12年。近年來,市民通過來信來訪、12345熱線等方式,提出對于供熱采暖合同示範文本部分内容需要與時俱進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增多。
變化一:“正常天氣”标準調整室外日平均氣溫調至-7.6℃以上
記者注意到,在居民供熱采暖合同中,關于“供熱室内溫度标準”有這樣的表述: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氣情況下,應保證卧室、起居室溫度不低于18℃。
但所謂的“正常天氣”情況,到底指氣溫是多少度?
記者了解到,在修訂前的原示範文本中,所稱“正常天氣”主要指室外日平均氣溫在-9℃以上。而依據最新《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的要求,本市建築物供熱采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計算溫度為-7.6℃。為此,根據新規範,此次征求意見的合同示範文本也計劃将正常天氣調整為: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6℃以上。
變化二:部分采暖計費面積有争議 争議提出方可出具測繪數據
當部分采暖計費面積存在争議時,到底該以誰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
此前,在原示範文本中提出,對部分建築面積有争議的,以供熱人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也由供熱人承擔。
而此次征求意見的示範文本,則拟對測繪數據的出具方提出了調整。征求意見示範文本提出,對部分采暖計費面積有争議的,以争議提出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測繪費由争議提出方承擔。
變化三:正常天氣情況下 住宅卧室、起居室溫度不低于18℃
原示範文本中提出,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氣情況下,對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範要求的住宅,或經過建築圍護結構和供熱系統改造的住宅,供熱人應當保證用熱人卧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于18℃;未經建築圍護結構改造或供熱系統改造的住宅,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上時,卧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于18℃,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7℃以下、-9℃以上(含)時,卧室、起居室溫度應當不低于16℃。
此次征求意見的示範文本,取消了之前複雜的室外氣溫和住宅類型“限定”,拟調整為: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供熱人應保證用熱人卧室、起居室溫度不低于18℃。
變化四:非采暖季供熱單位也要接聽保修電話 号碼更換及時公示告知
原示範文本提出,供熱單位要公布值班、報修電話,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
而修訂後的示範文本将更加“人性化”。供熱單位除了要公布值班、報修電話,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之外,非采暖期期間也要安排人員接聽電話,電話号碼更換還應及時公示告知用熱人。
變化五:獨立供暖戶暫停用熱期繳費拟降至“采暖費總計”的38%
原示範文本提出,用熱人房屋具備分戶獨立采暖系統形式,且不影響其他用熱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熱設施安全的,可暫停用熱。不過,用熱人在暫停用熱期間也應當支付基本費用。本市對基本費用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每個采暖期的基本費用按“采暖費總計”的60%支付。
而下一步,獨立供暖戶如暫停用熱,所繳納的“基本費用”有望降低了。
征求意見的示範文本拟調整為:在暫停用熱期間支付的基本費用,如沒有規定的,每個采暖期的基本費用可以按照“采暖費總計”的38%支付,或雙方另行協商确定基本費用。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張楠
編輯 王雯淼
流程編輯 馬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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