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簿印花稅?自《印花稅法》正式施行後,大家對相關政策比較關注,今天申稅小微就給大家帶來一些熱點問答,一起來看看吧~,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賬簿印花稅?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自《印花稅法》正式施行後,大家對相關政策比較關注,今天申稅小微就給大家帶來一些熱點問答,一起來看看吧~
Q1
《印花稅法》實施後,印花稅票還能繼續使用嗎?
可以繼續使用。
Q2
口頭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明确合同是指書面合同,因此口頭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
Q3
《印花稅法》實施後,簽訂合同時沒有列明增值稅稅額,怎麼申報印花稅?
如果是增值稅額未列明,或僅約定了增值稅稅率的情況下,需按合同總金額全額計算申報印花稅。如果列明了增值稅額,應該按照合同及産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Q4
境外公司應該如何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内代理人應當按規定扣繳印花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扣繳情況。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内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為便利納稅人,根據應稅憑證标的物的不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資産交付地、境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收方所在地(居住地)、書立應稅憑證境内書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不動産産權轉移的,應當向不動産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Q5
多主體合同的納稅主體是誰?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書立應稅憑證的納稅人,為對應稅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以,與應稅憑證無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第三方,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Q6
法院司法判決不動産過戶的裁決書,是否屬于産權轉移書據,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不屬于印花稅征稅範圍。
Q7
印花稅能退、能抵嗎?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明确了兩種印花稅可退稅和抵稅的情形。
一種情形是,應稅合同、應稅産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緻。22号公告第三條第二款明确,應稅合同、應稅産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緻,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後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變更後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變更後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另一種情形是,納稅人因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計算錯誤導緻應稅憑證的計稅依據減少或者增加的。22号公告第三條第三款明确,納稅人應當按規定調整應稅憑證列明的增值稅稅款,重新确定應稅憑證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調整後計稅依據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調整後計稅依據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但是,納稅人多貼的印花稅票,不予退稅及抵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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