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起,《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公安部令第162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即公安部令第163号施行,滿分教育學習期限,學習模式等進行了相應調整,具體流程如下:
記滿12分的駕駛人登陸交管12123→點擊“更多”→下拉菜單至“學習教育業務”, 點擊“滿分學習考試” (申請學習時如提示駕駛證暫未扣留,請前往交管部門辦理駕駛證暫扣手續);
選擇“城市”下一步, 駕駛人用戶可以選擇駕駛證核發地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參加滿分教育,選擇教育城市後,系統自動生成需參加的學習天數,其中包括現場教育天數、網絡教育天數以及自主學習天數。其中自主學習天數不可更改;(注:持港、澳、台證件或其他境外人員如系統提示實人認證不通過的,可至滿分學習室窗口咨詢辦理。)
申請成功後,已預約現場學習的請攜帶身份證明原件,按申請場次的時間提前到達東莞市機動車駕駛人滿分學習室現場(最早可提前15分鐘到達),經閘機刷身份證或聽從現場工作人員指引進入課室學習。
網絡學習需登錄【交管12123】APP,點擊【更多】,拉到最下端,點擊【滿分學習考試】【網絡教育】【開始學習】選擇視頻按要求學習。
網絡學習每天審核通過的學時要滿3小時(建議多學30分鐘以上),現場與網絡不分先後順序,但不能在同一天參加。
當日未參加網絡教育或現場教育視為自主學習。
溫馨提示
一、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累積記分滿12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教育的學習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教育的學習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包括現場學習、網絡學習和自主學習。
三、參加網絡教育時,請按要求進行至少3小時的網絡學習,學習過程中,請注意免冠且穿戴整齊,舉止文明進行學習。建議您在光線充足的環境中學習,系統會不定時抓取您的學習狀态。您當天累積學滿3小時後,由交管部門負責審核,審核後若您的已審核學習時間不滿足3小時的,當天學習時間作廢。
四、參加現場教育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時參加現場教育,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時完成簽到簽退。對于擾亂課堂秩序、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中途離場超過15分鐘或者無故離開課堂兩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現場教育;存在替學等情形的,取
消其本次教育資格,三年内不得通過網絡進行滿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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