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2017年化妝品質量公告”。 2017年,該單位全年抽檢432批6大類化妝品,包括護唇及唇部彩妝類産品,染發類(氧化性染發劑)産品,燙發、脫毛及其它發用類産品,去頭屑洗發(宣稱去屑)類産品,護膚類(宣稱美白、保濕類)産品,芳香類産品。
結果顯示,标稱生産企業天津市康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瑞倪維兒水潤保濕面霜1批次産品查出含有丙烯酰胺,天津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産品依法進行查處。
記者了解到,丙烯酰胺可通過皮膚、消化道黏膜等途徑被人體吸收,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目前将其列為2A類緻癌物(即可能的人類緻癌物,實驗動物緻癌性證據充分,但人類緻癌性證據有限)。2011年2月21日發布的國食藥監[2011]96号文件,将其列為化妝品中禁用物質。
而化妝品中丙烯酰胺可能來源于化妝品原料聚丙烯酰胺,聚合不完全等原因造成化妝品中丙烯酰胺單體殘留。《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明确規定了該成分的最大殘留量:在駐留類體用産品(使用後不需清洗的化妝品)中,丙烯酰胺單體最大殘留量0.1mg/kg;在其他産品中,丙烯酰胺單體最大殘留量0.5mg/kg。
事實上,早在2007年,多個知名化妝品品牌産品丙烯酰胺含量超标的新聞,曾引起較大輿論關注。當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測試30款面霜和潤膚乳液發現,有7款樣品含有可能引起健康疑慮的化學物質——丙烯酰胺單體,其中6款産品的含量超過了中國内地和歐盟标準,包括水芝澳、碧歐泉、玉蘭油等知名品牌。
對此,國内一位化妝品工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丙烯酰胺是一種低殘留量的聚丙烯酰胺附屬品,它本身并不是一種護膚品成分,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功效,因此,不會被專門添加到護膚品中;而聚丙烯酰胺是化妝品工業界的重要原料之一,可以作為泡沫穩定劑、增稠劑、成膜劑等。“丙烯酰胺數年來屢禁不止的最大原因,在于上遊原料方面的管控。”他強調。(記者 彭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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