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寫好8?當今學翻譯的人,大都以教材為榜樣,這沒什麼不對的不過,在接觸其傳授方法時,初學者當邊學邊試着琢磨,若唯其“馬首是瞻”,毫無自己的想法,恐難取得真正的進步比如某書所示:,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快速寫好8?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當今學翻譯的人,大都以教材為榜樣,這沒什麼不對的。不過,在接觸其傳授方法時,初學者當邊學邊試着琢磨,若唯其“馬首是瞻”,毫無自己的想法,恐難取得真正的進步!比如某書所示:
加括号法 在上下文無法雙關詞義時,可采用加括号法:一詞義譯出之後,接着譯出另一義放在括号中,讀者一看就會明白。例如:
1. Judge: “What made you think that you could park your car there?”
Tourist: “Well, there was a big sign that read: ‘Fine for Parking’.”
法官:“你怎麼想到了把車停在那裡?”
遊客:“喔,那裡(有個牌子)寫着‘停車的好地方(此處停車罰款)’。”
見此對話(白),不知讀者有何想法?我們私下以為:
原句中,部分标點符号不夠常見,出現在此略顯礙眼,稍加微調似乎更簡潔明了,如:
1. Judge: What made you think that you could park your car there?
Tourist: Well, there was a big sign that read: Fine for Parking.
譯文亦可作類似壓縮處理,如:
法官:你怎麼想到了把車停在那裡?
遊客:喔,那裡有牌子寫着:停車的好地方(此處停車罰款)。
需說明的是,我們并不反對該方法,但對譯文提出兩點看法:一、“有個牌子”不應植入小括号中,因為原文并無這樣的“标識”,譯文如是“别出心裁”不僅有蛇足之嫌,而且幹擾“此處停車罰款”應有的“C位”,令初學者無所适從!二、從(文學)翻譯角度看,譯文稍顯累贅,且無助于原文欲傳達的雙關二意(好/罰款)。鑒此,方法自然可保留,但漢語措辭無疑才是翻譯的重中之重。如何行文才好呢?人各有好,我們也無高招,現獻醜數則,權當引玉之磚,供讀者批評指正:
其一
法官:你怎麼想到把車停在那兒?
遊客:喔,有塊大牌子寫着:停則罰(發)。
原文Fine for Parking為四個音節,現以三個漢字代之!一見fine(常見意思為“好”),遊客故以“允許”之名為由,不可以嗎?
其二
法官:你怎麼想到把車停在那兒?
遊客:喔,有大牌子寫着:禁(僅)停。
仿中文(兩個字)标識語而作:“禁/僅”同音,前者反對,後者至少有同意的意思!
其三
法官:你怎麼想到把車停在那兒?
遊客:喔,有塊大牌子寫着:勿(務)停。
同上!遊客或理解為“必須”!
法官:你怎麼想到把車停在那兒?
其四
遊客:喔,有大牌子寫着:禁(盡)停。
同上!遊客以為有“邀請”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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