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一到月底發現進項不夠了,就開始大量作廢發票,殊不知,隻要你敢違規作廢,稅務局就敢查你!
曾有一公司因作廢了兩張發票引起稅務局長達10個月的稽查,最終對該公司開具的兩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定性為違規作廢行為,造成的少繳稅款的行為定性為偷稅!
不僅需要補繳增值稅、所得稅,還需繳納高額罰款及滞納金!
那麼,什麼情況下發票可以作廢呢?
發票常見的作廢原因有:開具錯誤、銷貨退回、銷售折讓、服務中止
發票作廢條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點:
需要注意的是:開票系統作廢發票後,需在紙質專用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并留存全部聯次10年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發票滿足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都可以作廢!
總之,作廢發票一定要按照規定執行!
關于發票作廢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時咨詢廣源信得~
我們也會繼續為大家提供财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最新政策的解讀,讓大家及時了解國家的相關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相關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