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全能車”APP可以共享所有共享單車?
該APP号稱共享單車“萬能鑰匙”,通過“薅”共享單車的羊毛,APP發展注冊用戶共計476萬餘人,收取充值費用達9320萬餘元。
12月24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這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在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指控,2017年1月始,被告人李某梁與張某等人商謀,在未經營任何共享單車實體業務的情況下,在手機安卓端、IOS端設計并上架名為“全能車”“全能車PRO”的APP項目,以能打開市場上所有品牌單車為名,薅起了共享單車公司的“羊毛”,吸引大量用戶注冊并交納押金、支付使用費。
全能車APP截圖 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 供圖
截至案發,被告人所在單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發展全能車注冊用戶共計476萬餘人,收取的用戶充值費用9320萬餘元。
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對品牌單車APP進行反編譯、對APP傳輸的數據包進行抓取、破解獲得的數據編寫規則及通訊端口等信息,再通過虛拟服務器發送至品牌單車服務器的行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主犯李某梁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撤銷其原有緩刑判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法庭采納檢察官從業禁止建議,禁止被告人李某梁自刑法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内從事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相關職業。
被告人吳某、張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到四年不等;被告人何某偉、丁某勝、黃某根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被告單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處理、傳輸的數據進行修改、增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罰金人民币五百萬元。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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