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清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樓市?為淨化市場環境,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震懾和警示房地産企業和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并提醒消費者防範交易風險,近日,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集中通報了房地産公司違規有獎售賣、虛假宣傳,中介侵占客戶資金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及查處結果,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廣清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樓市?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為淨化市場環境,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震懾和警示房地産企業和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并提醒消費者防範交易風險,近日,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集中通報了房地産公司違規有獎售賣、虛假宣傳,中介侵占客戶資金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并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及查處結果。
房地産中介公司合夥人挪用客戶資金 被刑拘
接到清城區的某地産公司可能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線索,住建部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對該房産中介機構是否違反《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調查,調查核實該中介機構未辦理房地産中介機構備案手續,門店已關門并轉讓,被舉報人已失聯。
為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市住建立即向公安機關通報相關情況,公安機關表示已接到報案線索,正在組織警力排查。經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查辦,犯罪嫌疑人利用其在該地産公司工作的職務便利,擅自收取客戶的購房首付金以及贖證等費用,用于支付公司員工工資、店鋪租金、公司日常開銷等,導緻後續無法償還客戶支付的相關費用。2019年8月8日,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立挪用資金案。2020年8月5日,犯罪嫌疑人投案,并交代了其挪用公司資金的犯罪事實,當日被執行刑事拘留。目前,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對其采取取保候審,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房地産公司發布虛假廣告 被處廣告費用四倍罰款
2019年10月28日,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衆投訴某房地産有限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的投訴,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項目現場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于2019年7月1日開始在其開發的某項目銷售中心大廳設置1 個4米*3米鐵燈布結構的廣告牌,廣告牌上标示有1、“廣清片區唯一配備影院的大盤”,2、“周邊某樓盤一期交付1000戶,基本沒有入住”的數據信息詞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該房地産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已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該房地産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并處以廣告費用四倍的罰款共8000元整。
房地産公司違規進行有獎銷售 被處6萬元罰款
2020年5月15日,清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房地産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其項目售樓部進門左側設置有内容為:“金秋9月購房節大抽獎特等獎 1名 價值十萬元全屋家私家電大禮包或購房券6萬元房款;一等獎2名 價值八萬元全屋家私家電大禮包或購房券5萬元房款......”等的廣告宣傳牌。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決定責令該房地産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 處6萬元罰款。
房地産開發企業無證銷售
【案例1】 處已收取的預付款0.5%的罰款
2020年6月23日,住建部門執法工作人員在某房地産有限公司開發的某項目銷售中心現場巡查中發現該開發商開發的2棟房屋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并收取預付款的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住建部門執法工作人員即刻對該房地産有限公司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停止銷售行為。2020年8月31日,根據《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其作出處已收取的預付款0.5%的罰款,約1.4萬。
【案例2】罰沒所得并處已收取預付款0.3%的罰款
2020年7月8日,住建部門執法工作人員接到信訪人反映某房地産開發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的情況後,即刻發出協助調查通知書并約談開發商了解情況。經核查,該房地産開發公司未取得《預售證》銷售商品房,而且在收取預售款未将預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違反了《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7月10日,住建部門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停止銷售行為,并根據《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于2020年8月31日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的163194元,處已收取的預付款0.3%的罰款489.58元,共163683.58元的行政處罰。
【記者】黃劍琴
【通訊員】楊惠勤
【作者】 黃劍琴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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