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義”字,人們就會自然而然地聯想起義薄雲天的關雲長,想到儒家五常“仁義禮智信”的“義”,所以這個“義”字也被人們寄予了濃厚的感情。
《說文解字》解釋“義”:“己之威儀也,從我羊”。認為“義”是自己的莊嚴的儀容舉止,繁體字“義”是“我”“羊”組成的會意字。《段注》:“言己者,以字之從我也。傳曰:君子之望,俨然可威,禮容俯仰,各有宜耳。”《段注》還說:“威儀出于己,故從我。”徐锴《系傳》:“羊者,美物也。羊,祥也。”
看上去很複雜,其實這個“義”字的解釋,都是圍繞着基本組合——“羊”和“我”來解釋的。不管是從美羊羊的視角,還是從我之莊嚴威儀的視角,都說得有鼻子有眼,一句比一句有道理。不過,這些解釋都是基于篆書“義”字寫法的基礎上來解釋的,如果再往前追溯一下,看一看甲骨文和金文的“義”字,我們應該有其他更多說法可以談讨。
“義”字甲骨文字形是
上部是“羊”,指祭祀用的犧牲;下部是一件兵器。這個兵器有棱有角,還具有鋸齒狀的刀刃,也有人認為是一把大斧頭。不管是具體什麼兵器,看上去的确很威嚴。如果和祭祀用的“羊”結合起來,表示的應該是一種祭祀禮儀。
“義”字的金文字形是
上部的“羊”更形象了,而下部的兵器形狀也逐漸變得和“我”差不多了。
“義”的篆書字形是
上部的“羊”更真切形象,下部的“我”也就定型了。到了隸書和楷書,基本保持了篆書的形體結構。
許慎沒有看到甲骨文的“義”字,由篆書字形“羊”和“我”的組合,解釋“義”為“已之威儀也”,也并非沒有一點兒道理。
從“義”的甲骨文的字形來看,一把大斧子,一頭羊,或者一塊羊肉,這是什麼組合?是斧劈羊肉分而食之?還是一種威嚴的祭祀儀式?如果是後者,那麼羊就是祭品,斧子則代表着一種威嚴的禮儀,由祭祀的威嚴禮儀,引申為個人的莊嚴儀容,也是能夠說得通的。
當然,“義”字的本義就是“禮儀”,由“禮儀”引申為“公正合宜的道德、行為或道理”,并又引申出很多美好的字義,以緻于儒家提倡做人的起碼道德準則“五常”——“仁義禮智信”中,就把“義”排到第二位,認為:“義者,宜也,則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之意也。”所當做就做,不該做就不做。連孔子也感慨地說:“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雲。”
簡化字“義”字最早出現在元抄本《京本通俗小說》上,後來就被用作繁體“義”的簡體字。從“義”字到“義”字,兩者跨度确實大,而且兩者似乎沒什麼聯系。推測一下,也許是簡化時感到“義”字太複雜難寫,就找一個同音字,又容易寫的。同音字裡,最簡單的就是“乂”字。
“乂”字的篆書字形是
其本義是“割草”。割草當然要用刀具,所以也有篆書在“乂”旁又加個“刀”字的
在“乂”上加一點,用“義”代替“義”,真是簡化到了極緻,盡管失去了“義”字原有的韻味,但簡化程度之高,恐怕也是簡化之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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