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數、小數、分數的四則運算有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先說說相同點。整數、小數、分數的四則運算,都遵循四則運算的基本法則,即:
(1)有括号先算括号,從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運算;
(2)先乘除,後加減;(乘除的優先級高于加減)
(3)同級運算,從左往右運算。
不僅它們單獨的四則運算遵循上面的法則,包括三種數的混合運算,也遵循上面的法則。下面以圖片的形式舉一個例子:
3 {0.1×[6.6-(4 1/2)]}÷0.3-2/5=3 {0.1×[6.6-4.5]}÷0.3-2/5
=3 {0.1×2.1}÷0.3-2/5=3 0.21÷0.3-2/5=3 0.7-2/5=3.7-0.4=3.3.
上面這個算式中,包括了整數、小數、分數的四則運算,而且基本法則都用到了。非常有代表意義。
除了四則運算的基本法則之外,整數、小數、分數的四則運算還遵循很多運算法則,比如:
1、任何數與0相加都等于它本算;任何數與0相乘都等于0;任何數與1相乘都等于它本身;任何數與-1相乘,都等于它的相反數;
2、互為倒數的兩個數的積等于1;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的和等于0;
3、減去一個數,相當于加上它的相反數;除以一個非0的數,相當于乘以它的倒數;
4、适用加法和乘法所有的運算律等。
它們的四則運算從大的方向上看,是沒有什麼區别的。不過仍有一些小的方面的區别,主要來自于小數和分數的一些特性。比如:
1、小數四則運算的特性:
(1)小數加減運算時,要對準小數點和各個數位。比如,不要把1.1 2.22, 算成了2.33, 而應該是3.32;
(2)小數的乘除運算中,要考慮小數點的位置。比如,不要把1.1×0.2,算成了2.2,而應該是0.22;
(3)無限循環小數無法直接運算時,可以轉化成分數運算。這裡不涉及無限不循環小數,因為它們其實已經屬于另外一類數。
2、分數四則運算的特性:
(1)分數的加(減)法法則:分母相同,分子的和(差)做和(差)的分子,分母不變;分母不同,先通分。和(差)要化成最簡分數的形式。比如(圖片形式):
3/8-1/8=2/8=1/4; 1/3 1/4=4/12 3/12=7/12.
(2)分數的乘法法則:分子的積做積的分子,分母的積做積的分母,能約分要約分。比如(圖片形式):
(5/6)×(3/10)=(5×3)/(6×10)=15/60=1/4;
或(5/6)×(3/10)=(1/2)×(1/2)=1/4;
(4)分數的除法法則:利用“除以一個數,相當于乘以它的倒數”,先轉換成乘法,再運用分數的乘法法則運算。
另外,整數、小數、分數的混合運算中,可以把整數看作分母等于1的分數,把小數轉化為分數,統一形式後,再運用分數的四則運算法則。
以上這些不同點,在小學階段初學小數、分數運算時,需要特别注意。把基礎紮牢了,熟練之後,看到的,就都是它們的相同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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