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淨化道路交通環境,福州交警從1月1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電動車無牌、套假牌、故意遮擋牌号、非法改裝、交通違法等行為,并對不能當場确定合法來源的電動車依法扣車審查,一律實施溯源。
12日下午3點,在福州浦上大道與金州南路交彙的十字路口,短短半個小時就有20餘輛電動自行車因無牌、假牌、故意遮擋牌号等交通違法被攔下查處,現場交警還對其進行交通法律法規以教育宣傳。
3時45分許,一位男子駕駛着挂滿外賣的電動車沿浦上大道西側非機動車道由北往南行駛,執勤人員将其攔下。該電動車前車牌的下方裝了一個照明燈,正面看剛好擋住車牌的中間兩位數,從兩側看也有部分遮擋。這名男子十分着急,稱這個照明燈在電動車買來時就已經安裝了,自己并不知情。随後,執勤人員了解到這輛電動車連牌照都是男子從别人那裡一起買來的,但這并不符合規定,于是扣車查處。執勤人員還聯系了該電動車原車主,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
4時10分許,一輛黃色牌照的電動車引起了執勤人員了注意。原來這輛電動車的車牌是假的,執勤人員表示:“雖然看上去跟正規車牌一樣,但是系統裡查不到該車牌号,真假車牌的字體也有細微差别。”車主稱這輛電動車平時就用來接送小孩,是家裡人買的,自己也不知道購買渠道。由于挂假車牌上路,該電動車也被扣車查處。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倉山大隊張學東副中隊長提醒市民:“違規改裝電動車存在安全隐患,威脅到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市民購買電動車應通過正規渠道,騎電動車出行應嚴格遵守規定,挂正規牌照上路。”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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