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某至被告市婦幼保健院,接受了人流手術。手術後,金某在家中突然跌倒昏迷,被送往第三方醫院救治,因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右側輸卵管妊娠破裂。2019年11月15日法院經審理認為,本例為宮内孕合并宮外孕,被告市婦幼保健院當日對金某實施人流手術前未予複查B超以緻未及時發現其輸卵管的異常,且6月12日患者人流後未見有要求患者複查的醫囑,承擔40%的賠償責任,賠償524323.64元。
【關鍵詞】醫療糾紛,人工流産,宮外孕,輸卵管妊娠,漏診
一.基本案情
2017年5月30日,金某至第三方醫院B超檢查,報告單顯示為可疑早孕,兩側附件區未見異常。6月9日,金某另前往被告市婦幼保健院檢查,檢查結果為妊娠狀态,因當天金某不具備人流手術的身體條件,于是在市婦幼保健院開具部分藥物後回家休養了3天。6月12日,金某再次至市婦幼保健院,接受了人流手術,該院門診計劃生育手術記錄單載明,無痛人流,孕41天,刮出物:絨毛。
手術完畢後,金某2017年7月2日在家中突然跌倒昏迷,被送往第三方醫院救治,診斷為右側輸卵管壺腹部異位妊娠;遂對金某施以右側輸卵管切除術。最終金某因搶救無效于2017年7月3日在第三方醫院去世,死亡原因為右側輸卵管妊娠破裂、失血性休克。
二.醫方觀點
金某要求人工流産才前往市婦幼保健院。被告市婦幼保健院的診療符合規範,并無過錯。金某的死亡與市婦幼保健院并無因果關系。雖然x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意見認為存在因果關系,但市婦幼保健院對此不予認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錯失搶救時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三.死亡原因分析
2017年7月2日第三方醫院手術記錄(右側輸卵管壺腹部增粗呈藍紫色約7cm×5cm大小,表面見一破口,見活動性出血,表面見胎盤及胚胎附着,盆腔積血約4000ml)、術後病理診斷(右輸卵管妊娠合并副中腎管囊腫),結合x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甯公物鑒法醫學檢驗報告,患者死亡原因系右側輸卵管妊娠破裂、失血性休克、彌散性血管内凝血明确。
患者2017年5月30日超聲檢查報告單提示兩側附件區未見異常。根據2017年6月12日市婦幼保健院門診計劃生育手術記錄刮出物見絨毛;結合2017年7月2日第三方醫院手術見右側輸卵管壺腹部增粗呈藍紫色約7cm×5cm大小,表面見一破口,見活動性出血,表面見胎盤及胚胎附着,考慮患者系宮内孕合并宮外孕,即宮内妊娠和異位妊娠同時存在的一種病理情況。
四.醫療過錯分析
停經35日時,宮腔内見到圓形或橢圓形妊娠囊,妊娠6周時,可見到胚芽和原始心管搏動。對HCG陽性,宮内有類孕囊回聲未見心管搏動者,特别是小于6周無宮外孕征象的患者,要動态觀察宮内外特征的變化,結合血供分布情況及臨床表現綜合判斷。
正常妊娠囊的囊壁厚度均勻,回聲強弱一緻,輪廓完整。至孕6周,原始胎盤開始形成,聲像圖上妊娠囊壁局部增厚,回聲增強。此時胚胎長40-50mm,在妊娠囊無回聲區内顯示一較強的回聲光團。至孕7周後,由于原始心管開始搏動,胚胎回聲中可見一小管狀暗區,具有節律性搏動。超聲發現卵黃囊,可以肯定為宮内妊娠,提示有胚胎組織存在。
2017年5月30日第三方醫院B超示:宮腔内可見9mm×4mm×11mm胚囊,形态規則,囊内似見卵黃囊回聲,未見胚芽及心芽搏動。兩側附件區回聲未見異常。診斷:宮内可疑早孕。金某6月12日再次至市婦幼保健院就診時,醫方根據外院超聲(門診病曆中未載明醫院名稱)結果診斷為宮内妊娠,未再複查B超,後在B超引導下行無痛人工流産術。
在此種情形下,醫方應盡謹慎注意義務,在當日對金某實施人流手術前予以複查B超更符合診療常規和規範。異位妊娠與宮内妊娠相比,超聲診斷具有滞後性特點,早期超聲檢查可能無法得以證實。如果6月12日醫方予以複查B超檢查,将在更大程度上發現患者輸卵管的異常。
鑒于宮内孕合并宮外孕在自然狀态下罕見,發生率約1/7000-1/100000。宮内外同時妊娠在宮外妊娠未發生破裂之前缺乏特異性症狀,多數患者早期無症狀,臨床症狀與宮内妊娠相同,臨床早期确診較為困難;且6月12日患者人流後未見有要求患者複查的醫囑,患者也未再就診複查,對及時診治亦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五.律師意見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患者因診療活動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應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x省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認定被告市婦幼保健院對患者金某實施的診療行為存在一定過錯,未盡謹慎注意義務,當日對金某實施人流手術前未予複查B超以緻未及時發現其輸卵管的異常,該過錯與患者金某死亡存在一定因果關系,原因力為次要原因。
同時考慮本例宮内孕合并宮外孕在自然狀态下較為罕見,發生率僅為1/7000-1/100000,宮内外同時妊娠在宮外妊娠未發生破裂前缺乏特異性症狀,多數患者早期無症狀,臨床早期确診較為困難,故本院酌情認定被告市婦幼保健院對原告的相關損失承擔40%的賠償責任。
六.法院判決
2019年11月15日法院判決,被告x市婦幼保健院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賠償原告秦某某、王某某損失524323.64元。
【參考資料】1.醫療糾紛:輸卵管異位妊娠誤診為月經不調治療,緻患者失血性休克。2.醫療糾紛:對中期妊娠合并急性闌尾炎嚴重性認識不足,緻妊娠終止。3.醫療糾紛:對産後羊水栓塞導緻産婦死亡,醫患雙方均需足夠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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