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馬上就要結束
大家的年休假都休了嗎?!
沒用完的話
可以跨年度安排嗎?
可以工資支付代替嗎?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離職了,沒休完的年假咋辦?
……
關于年休假的這些問題,
你都清楚嗎?
哪些職工可以享受年休假?
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既包括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也包括在以前單位工作的時間),享受帶薪年休假。
注意: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如何确定?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确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休假期限具體為: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能自由支配
自己的年休假嗎?
視情況而定!職工根據自身需求提出申請,單位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結合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臨近年底,建議還未安排職工休完年休假的單位,盡早給予合理安排。
年底時間緊、工作多
可以放到明年再休嗎?
視情況而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産、工作特點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來不及休年假
單位可以支付工資替代嗎?
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内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當年度已請婚假、産假
就不能享受年休假了嗎?
這樣的說法不對哦!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産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婚假和年休假之間不存在沖突,職工可以同時享受婚假和年休假。
如果我想年底婚假 年休假休一個超長假期,可以嗎?
年休假不是想休就休哦。按照規定,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願,職工的年休假一般由單位統籌安排。
遇到哪些情形,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寒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事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病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
當年度沒休完的年休假
如何處理?
注意:該規定并未具體區分解除或者終止的原因,用人單位應當盡量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否則可能面臨要按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資的風險。
上海新聞廣播綜合自上海發布、 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申工社
來源: 上海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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